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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出现某些事由,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不再受劳动合同约束;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发生某些行为,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好处在于:一旦有约定情形出现,企业就可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某公司约定:职工当月无故旷工2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补偿金。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旷工2天,显然不太可能被认为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如果没有上述约定,企业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很可能被判赔偿。再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停工待料日期超过XX日。且不可能立即恢复生产的,本合同终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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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化工厂于1998年3月21日与杨某签订了为期6年劳动合同。2004年3月21日合同期满后,杨某向厂里提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手续时。该厂领导说。厂里已决定与其续订合同两年。拒绝为杨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经杨某一再坚持。该厂以临时没有合适的人选来接替杨某的工作。如果此时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会为厂里的生产带来损失为由,提出至少续订劳动合同一年。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如果杨某不同意,就按自动离职处理。杨某为此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该厂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维护其合法权利。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杨某与该化工厂所签5年劳动合同已于2004年3月21日到期,裁决该厂及时为杨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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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我是某公司营销员小张,2009年2月参加工作至今,公司多次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都被我拒签了。最近,公司据此要与我终止劳动关系。请问在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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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即合同终止日期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没有明确终止日期,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间,而是合同的终止时间不确定。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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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劳动者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所有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彼此不再有任何瓜葛。其实不然,劳动者不仅仍享有相关权利,甚至对此前未能行使的权利还可以救济,只是千万别忘了清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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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各种劳动合同中法律规定最为复杂。牵扯的权利义务最广泛的,因此备受关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期限的约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时解除,但也不一定是终身的,遇有法定事由可以提前解除,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而终止。只是在约定终止条件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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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赵某1994年3月被某公司招收后签收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1997年3月劳动合同期满后,赵某不同意与该公司续签合同,劳动合同随即终止,赵某也离开公司。由于赵某与公司有一些债务没有结清,公司没有为其转移档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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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与员工张某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9月1曰至2008年8月31日,工作地点在公司驻外办事处。2008年9月底,公司发现张某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便要求张某续订劳动合同。被张某拒绝。该公司遂于2008年10月20日,向张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张某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10月20日期间累计三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认为张某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只同意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双方引起了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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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已到,合同终止,是不是可以不再续签?此时,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连续两次签订了这类劳动合同,第三次是不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但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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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完全决定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毫无稳定感可言。尤其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年龄已经超过四十岁的劳动者来说,黄金年龄段已经过去,再就业难度很大。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的特征,肆意利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段,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从就业保障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业更稳定,可以在用人单位作长期个人规划,发展自己,增长才干。用人单位拥有了一支稳定的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但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发展,《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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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事业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干些清扫厕所楼道、看门的杂活。劳动合同虽说一年一签,但我在这个用人单位干了十多年从未间断。期间合同一年一满,自然连续,从没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和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合同实施后,单位不但以我是临时工为由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要解雇我。像我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否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