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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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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的刑事立法技术及其价值取向。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备、未遂以及中止是否需要全部犯罪化?对其全部犯罪化能在何种程度上起到防控网络犯罪的作用?中外刑法在此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需要通过对各国刑法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相关规定之比较,以探讨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之路。  相似文献   

2.
犯罪学的生态学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生态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是生态学理论和实践在犯罪学领域的运用。18世纪后期以来,犯罪学理论研究、实证方法的发展和完善为犯罪生态学的产生奠定了基本理论和方法体系基础。社会犯罪现象的共同性和全球危害性,以及人类对社会安宁和持续发展的渴望为犯罪生态学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契机。因而,犯罪生态学应从犯罪生态圈和犯罪形态的新视角出发,着眼于构建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态运行机制,提高社会生态系统的犯罪免疫力,以抑制和消除犯罪现象。  相似文献   

3.
贾济东 《理论月刊》2005,(6):117-120
犯罪论体系就是依据犯罪成立的条件及其形态按照一定的顺序所组织的关于犯罪一般理论的有机整体,它是认定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理论系统。围绕犯罪论的体系如何构成,大陆法系的刑法学者形成了不同的学说,并据此建立了各种不同的犯罪论体系。本文以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及其机能为考察对象,在回顾犯罪论体系的学说和种类的基础上,简要阐述了犯罪论体系的基本机能和主要表现,并对犯罪论体系建立的现实根据、文化理论基础以及犯罪论体系与其机能的辩证关系等进行了简评。  相似文献   

4.
当前,雇凶伤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对雇凶伤人而结果未遂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罪问题,应以雇凶伤人的犯罪性质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刑法的基本理论来认定.  相似文献   

5.
犯罪停止形态的研究历来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多年来犯罪停止形态的研究侧重于对具体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而在具体的犯罪既遂、预备、未遂、中止等具体形态之上就犯罪停止形态的存在范围、与犯罪阶段的关系、与犯罪成立标准的关系等关于犯罪停止形态本身的探讨并不深入,在刑法学教学中也往往被忽略。而这其实是研究和学习具体犯罪停止形态不容忽视的先决条件。  相似文献   

6.
犯罪既遂形态的判断标准是犯罪形态理论的难题之一。单纯的标准之争无益于问 题的解决,应当加强标准所蕴涵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立法价值取向等基础研究。重新审视研究 的角度和方法,有望使犯罪既遂标准在理论上渐趋统一。  相似文献   

7.
魏新政 《人民论坛》2010,(6):122-123
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犯罪未遂在司法实践中极为常见。准确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分类,掌握犯罪未遂与其他犯罪形态的异同,分析犯罪未遂的具体量刑标准,对正确贯彻刑事政策与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犯罪未遂在司法实践中极为常见。准确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分类,掌握犯罪未遂与其他犯罪形态的异同,分析犯罪未遂的具体量刑标准,对正确贯彻刑事政策与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该书封底“内容简介”中介绍说:“本书分导论与纵论两大部分对犯罪形态的演化及其调控进行了研究。纵论将犯罪演化过程具体展开为:形态论一机制论~调控论三个有机统一的部分所构成的整体来进行纵向解剖式分析论证。形态论主要论证了,入世背景下暴力犯罪的恐怖化、犯罪的高科技网络化、环境犯罪现代化和总体演化趋势特征;机制论部分则与形态——对应地分别探析了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环境犯罪这三类犯罪形态演化的成因机制;调控论除以国际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环境犯罪分别作了针对性的系统论述外,还就职务犯罪的制度性调控问题展开了专门探讨,就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实施的新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提出了构想,作了前瞻性思考与防控对策探讨,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犯罪对策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0.
犯罪学中犯罪形态的界定是为揭示犯罪现象,研究犯罪原因,寻求有效的犯罪调控对象服务的。犯罪形态的进化是一个多维度、立体式演进过程,既包括纵向演进,又包括横向分化。犯罪的现代形态具有相对稳定性,主要体现为财产型犯罪日益加剧、流动人口犯罪不断增长、青少年犯罪和女性犯罪明显增加、有组织犯罪迅速增多和高科技犯罪日新月异,入世后,犯罪形态的现代化演进将呈现国际化、组织化、高科技和暴力恐怖化趋执,并且生态入侵和环境污染问题将使我国面临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11.
危害行为理论是我国刑法学理论的根基,在我国刑法学理论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目前危害行为在刑法理论中的体系地位不当,导致了犯罪构成理论的混乱和司法实践的困惑,与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完善、刑事法治的实现尚有抵牾之处。鉴此,从危害行为理论的反思、危害行为体系性地位的辩驳以及司法实践的困惑等方面对我国的危害行为理论进行系统批判,同时把危害行为置于犯罪构成之前作为刑法中的行为进行评价,无疑会有助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致命缺陷,具备犯罪构成所有构成要件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源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犯罪客体没有起到其本源实质违法性概念的出罪功能。我国刑法理论界应该对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功能进行反思,恢复其所对应的实质违法性的含义,起到相应的功能,使我国犯罪构成的理论体系彻底完善起来。  相似文献   

13.
法定犯时代下,后工业社会中各种风险逐渐升格,古典自由主义刑法理论地位受到动摇,刑法制裁体系相应地吸收了积极刑法观理念,前置刑法干预起点,降低入罪门槛,而社会整体评价体系中却缺乏相应的轻罪或微罪评价模式、犯罪分层意识,从而导致刑法附随法律责任引发实质意义上罪责关系的不协调,违反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责任主义原则等问题。同“以刑制罪”对“从罪到刑”的罪刑关系的反思,在意图限缩刑罚的法益理论逐渐沦为为刑法扩张“背书”的情况下,对犯罪附随法律责任的重视能够促进法益判断标准的实质化,从而有利于促进立法批判机能的实现,也能对保安处分科学化和刑罚“双轨制”发展有所裨益。基于新社会防卫论的论证逻辑也应该对附随后果的逆向论证逻辑以及定位做出限制,同时提出犯罪人处遇重构、引入复权制度等具体举措,以期达到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责任的协调。  相似文献   

14.
犯因性差异理论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存在犯因性差异的结果。这种理论指向具体的个体犯罪行为,而非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它的基本内容包括犯因性互动观点和犯因性差异观点。犯因性差异理论的理论体系,不仅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质的理论形态,而且以"犯因性"为核心,形成了这一理论特有的专业术语群,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理论的自身特色。依据这一理论,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中的普通大众是合理目标,根据这个目标定位,在罪犯改造工作中,要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普通的守法公民。  相似文献   

15.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正在实现从近代阶级社会向现代和谐社会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刑法方法向和谐社会的刑法方法的转变,现今刑法学界对于这个问题尚缺乏积极的探索。文章提出了刑法方法理论的本体问题、犯罪论体系的构建方法、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的方法、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适用的价值判断方法、刑法论证方法等作为刑法方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期待在这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犯罪构成体系既是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体系,又是刑事程序运作中的犯罪构成体系,故应该从刑事一体化的视角来重构我国现行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应由积极的犯罪构成要件与消极的构成要件构成,其中,积极构成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罪过、危害行为能力;消极构成要件包括:法定的正当化行为和超法规的正当化行为。  相似文献   

17.
智能理论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虽时间很短 ,但发展迅速。本文较详细地论述了人工智能及专家系统在刑事侦查领域中的应用前景及理论方法。根据刑侦系统的特点 ,如何有效地将智能理论和方法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去 ,是开发刑侦智能系统的关键。研究表明 ,犯罪的发生是随机的 ,判断犯罪的行为和状态是模糊的 ,所以 ,刑侦智能系统的核心是对两种不确定性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是取得型侵犯财产犯罪中犯罪率较高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对诈骗罪的理解与认定,应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结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正确的判断,把握诈骗罪的基本结构模式.诈骗罪以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为前提;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的目的是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诈骗犯罪的本质要素是使相对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理论按作用标准划分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三种法定的独立共犯人。对于胁从犯之说是否合理,学界存在争议。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被胁迫参加犯罪”并不能成为胁从犯是法定独立共犯人的依据,它仅为一种共同犯罪的法定量刑情节。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将其归入主犯或从犯加以处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被胁迫情节",以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是指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具备法定条件时,由法定机关注销其有罪宣告或者处刑记录的制度,即被视为未受过刑事处分,成为零犯罪记录。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健全我国法律体系,为那些曾经失足的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平等、关爱、信任的社会环境,以减少和杜绝他们重新犯罪,帮助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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