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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市场化、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速,社会弱势群体必然在相当长的时期仍将继续存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的,因而如何对待社会弱势群体也就成了任何社会都不能回避的重大社会问题.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因而如何通过立法来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应该围绕权利确认和权利保障展开,核心问题应该是在制度的构建方面努力.完善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体系,将是我国今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2.
陈红梅 《理论月刊》2006,(5):127-129
我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个桎梏性因素,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如何从法律上强化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当今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政府应当从立法保护、程序保护、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以及其他的保护途径和方法等方面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
我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致使弱势群体的保护缺乏制度上的保障,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针对此现象,必须建立并完善相关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性的法律制度,从而改善我国弱势群体保护的现状。  相似文献   

4.
林思宇  刘香兰 《前沿》2014,(11):144-145
何谓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群体?我国是否有弱势群体?为什么要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我国对弱势群体目前是保护过度了,损害了强者的积极性了吗?本文拟对弱势群体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弱势群体的成因、规模、保护弱势群体的必要性,目前除了国家的法律、制度外还要从哪些方面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等进行综合分析,以呼吁全社会都来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5.
李克艳 《人民论坛》2012,(11):168-169
由于自然、生理等因素影响,云南农村弱势群体存在规模庞大、结构复杂、返贫率高、集中于少数民族地区等特征。云南农村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适用性不强,立法层级低,地区差别较大,法律保障覆盖面小,适用对象过于狭窄等问题。云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应实现从道德关怀到权利保障的转变,建立并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范社会救助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6.
新形势下企业弱势群体的社会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维琴 《前沿》2009,(5):104-106
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社会法作为兼具公法与私法双重属性的第三法域,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佳的保护。我国社会法保护企业弱势群体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仍存在不足,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法,向弱势群体倾斜,保障和促进企业弱势群体享有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等各项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弱势群体犯罪问题十分突出,是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其社会危害性不可低估。因此,必须加强弱势群体犯罪的防控对策研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社会扶助、文化、教育及心理防控,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8.
梁建 《人大研究》2003,(5):31-31
一要加强有关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立法工作。弱势群体问题涉及国企改制、社会保障、农业改革、就业、分配等诸多领域 ,目前这些领域的法制还不够健全 ,许多工作是靠政策推动 ,缺乏法律的规范 ,其权威性和约束力都很有限。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人大加强这些领域的立法工作 ,把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摆在立法的重要位置 ,使“三个代表”及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到实处。在立法过程中 ,应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 ,加强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 ,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地方人大在制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时 ,要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弱…  相似文献   

9.
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学向度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尚洪  韩弘峰 《前沿》2009,(4):160-163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引发的社会分层的结构性调整使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显。只有将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纳入法学视野,才能使其获得持之以恒、行之有效的保护。权利是人类发展过程中自身本质需要的表达,是人权理念的现实化,其蕴含的自由、平等、正义的精神,以及维护人的尊严的基本使命。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尊重是法律人文主义的彰显和确证,它立基于现代社会追求和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这一最基本的人权理念,它是实质正义观念的内在要求,符合社会正义原则。  相似文献   

10.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社会阶层分化加剧,涌现出大量的诸如贫困农民、城市失业和下岗工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其中群体性事件就是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其对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构成十分严重的威胁。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高度关注弱势群体问题,积极探讨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在贯彻平等原则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是,一方面仍然是封建等级特权的思想残余,以及由此引起的允许有些人享有特权,有些人遭受歧视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还很低的问题。应当在全社会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牢固树立人权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意识,使公民和社会成员的各种权利得到法律的尊重,并最大程度地使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还应建立和完善平等保护的法律制度。使公民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或受到非法侵害后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2.
作为新兴产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在电子商务成为潮流的当下正被广泛使用着。然而,新兴事物的出现必然引发新问题。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所制定的合同明显不利于相对人,相对人被侵权后的诉讼困难等一系列问题都急需得到解决。多数使用者相对于运营商而言属于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而在我国,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的法律监管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必须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所制定合同的格式条款加以规制,并根据其属性来明确调整规范;同时,要疏通相对人的诉讼渠道,提高其维权意识,使其不仅能够明白权益可以受到保护,而且敢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3.
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法律有效实施的动力不足、司法救济渠道不畅通导致的信访不信法以及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普及等问题,成为今年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今后,应进一步改革立法体制,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重新定位信访功能,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人文基础。  相似文献   

14.
法理学视野中的弱势群体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法理学角度而言,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的理论基础在于,它是社会正义、人权理念的体现和社会秩序的要求。弱势群体由于主客观方面的诸多限制,他们在实现权利方面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障碍,因而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等不同的渠道使他们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通过立法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予以规定是从法律上保护弱势群体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应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力度,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的内在功能应在建立和维护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环境中得到体现。目前,经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而,经济法要调整社会利益的重叠和经常冲突的利益要求,偏重于对社会利益结构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实现利益的平衡与和谐。  相似文献   

16.
齐延平  陈一远 《人权》2005,(2):58-59
3月19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召开,来自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权研究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50余名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界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分别就“弱势群体的界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和谐社会与弱势群体宪法保护”、“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各论”4个专题进行了研讨。弱势群体的界定是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基础性问题。有学者认为,社会弱势群体…  相似文献   

17.
谭观秀  汤丽芳 《求索》2010,(4):143-144,158
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是关系我国社会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外一般将出狱人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给予保护,并广泛吸纳民间力量参与。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出狱人保护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立法保护,明确专门机构的职权和责任,建立社区管护制度,另一方面要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将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延伸到释前,以保证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18.
郑碧爽 《传承》2007,(7):60-62
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从法律意义上讲就是以人权为本,这就决定了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谐环境下发展人权应注意我国社会在很长时期内仍将呈现为义务取向型社会。与此同时,要坚持对每一个个体的平等关怀和尊重原则,对社会弱势群体人权保护的特别关注原则,国家公权力在人权发展中的协调平衡作用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中国的现阶段,弱势群体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扶贫济困,为弱势群体直接提供帮助,固然十分重要,但这是远远不够的,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当看到,我们不仅要想方设法地减少现有弱势群体的人数,更为重要的是,应当用长远的眼光来考虑问题,从总体上防止更多的、目前生活尚处在正常状态的社会成员变为弱势群体的成员;不仅要从社会稳定的层面来关注弱势群体问题,而且更应当从提升社会发展总体质量的层面来关注弱势群体问题.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应当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的层面上,从社会发展基本宗旨的高度来考虑问题,以此作为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理念依据.就此而言,一个至关重要的理念就是:社会成员应当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相似文献   

20.
近些年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经济法法律体系中已经初具规模,但在保护范围中未涉及所有法律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在2012年《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中,虽然已经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了不同标准,却忽略了特殊碘需求的弱势群体。文章在对特殊碘需求弱势群体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从经济法视角解决当前我国特殊碘需求弱势群体保护的意义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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