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2篇
  免费   13篇
法律   44篇
综合类   1篇
  2024年   1篇
  2022年   2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3篇
  2013年   4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3篇
  2006年   3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1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1篇
  199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1.
危害性原则的当代命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劳东燕 《中外法学》2008,(3):399-418
<正>危害性原则历来是刑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命题,近年来,围绕社会危害性而展开的学术争鸣更是令人瞩目。大体而言,国内学者对社会危害性的研究涉及以下四个主题:一是社会危害性与形式违法性、罪刑法定或犯罪概念(刑法第13条)之间的关系;二是对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价值评价;三是对社会危害性范畴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反思;四是在解释学层面对如何判断社会危害性的阐述。不难发现,当前的研究力图摆脱前苏联刑法理论的桎梏,正式确立社会危害性与古典自由主义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对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的关系做出新的界定。在新的意义框架中,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22.
认真对待刑事推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44个推定的实证分析表明,刑事推定在放松控方证明要求的同时又将存疑风险转移到被告人身上,背离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直接危及无罪推定原则所保护的价值与利益。对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不应作纯程序的解读,有必要将其与实体意义上的惩罚权相联系。对刑事推定的规制,本质上属于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只有在满足相应的实体与程序条件时,才允许适用有利于控方的刑事推定。  相似文献   
23.
法边漫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倘若不是在几年之前重新踏上求学之途,我会以为我早已进了法学的殿堂。虽然尚称不上是侵淫已久,却也算是正式登堂入室了。毕竟,我受过四年正规的法学本科教育,我认为自己已经知道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应该是什么。然而,如今观照自己,倒发现自己其实至多是个在法律之门前徘徊的寻觅着,始终无法得其门而入,连法律究竟是什么都觉得模糊之人能算是登堂入室者吗? 生活在这个分工日益细密的“车间型”社会里,专业已经成为人们身上的一种符号,一个标志,一条了解他人和借以向他人推销自己的标签。经常会遇到这种场合,当初次相逢的人得知我的专业,总不忘要加  相似文献   
24.
论言词、直接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言词、直接原则●劳东燕一修改后的刑诉法出台以来,一时赞誉颇多,其中,庭审方式的改革更是备受关注、备受推崇。理论界和司法界似乎对这次制度设计都相当乐观,普遍认为,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庭审活动和控、辩、审三方职能后,克...  相似文献   
25.
(一) 根据德国基本法第103条第2款,一个行为只有当它的可罚性在行为实施之前就已经为法律所规定时才能被惩罚。根据李斯特的名言,“国民反对国家的绝对权力,反对多数的恣意性权力的堡垒”即位于此,而依据该基本原则,刑法典设置了刑事政策上不可逾越的屏障,并且构建了犯罪人的准大宪章(magna charta)。正如Maurach所言,这象征着在经历了暂时的黑暗以后在当代又重现光明。对于  相似文献   
26.
劳东燕 《法学研究》2013,(3):122-139
当前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是事实论与价值论之争,而是发生在价值论内部,涉及如何适用价值判断的问题。检视这场争论可以发现,双方不仅在基本范畴的指涉与运用上较为混乱,还存在误读、曲解甚至虚构对方观点的现象,并且双方所宣称的立场往往与其实际做法不尽一致;此外,实质论者在论证逻辑上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双方存在若干重要分歧,缘起于对刑事法治基本任务的不同定位。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在性质上具有不同于德日相关争论之处。  相似文献   
27.
28.
刑法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相对成型的学科,相对于其他一些法学学科成型较早,基础比较厚实,国内外刑法学研究都是如此。因此,刑法学研究要实现根本性的突破、转型,其实非常困难。但是,这些年刑法学界还是做了许多工作,一直在为此努力,确实很有  相似文献   
29.
风险社会与变动中的刑法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劳东燕 《中外法学》2014,(1):103-127
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的关联点不是风险概念,而是安全问题。政治层面与公共政策上对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导致预防成为整个刑法体系的首要目的。刑法体系在目的层面向预防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刑法体系。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法益论的流变及困境与刑事责任根据的结构性嬗变上,也体现在教义学中其他理论(包括不法论、罪责论、实质化、因果关系与归责论、故意理论以及被害人学)的调整与重构上。风险刑法本质上是一种预防刑法。刑法的预防走向对传统的自由主义与形式法治国构成重大的威胁。有必要在正视预防的前提之下,从现有的体系中发展出合适的控制标准,包括强化刑法内部的保障机制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制约作用。  相似文献   
30.
故意在犯罪构造体系中地位的变化,与不法论上的主客观之争相关。当故意作为罪责要素时,对应的是客观不法论;当故意成为构成要件要素时,则表征着主观不法论的兴起。客观归责理论的出现,为客观不法论的复兴提供了契机,但它并未触动主观不法论的核心范围。目的主义代表的主观不法论与客观归责理论代表的客观不法论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有必要摆脱概念式思维,从类型思维的角度对刑法中的不法论展开解读。目的主义与客观归责理论各自跟意志归责与规范归责相呼应;故意作为犯属于主观不法的类型,过失犯与不作为犯则应归入客观不法的类型。刑法中不法论的类型化发展,是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体系日益趋向以一般预防为主导的结果。梳理与考察不法论的发展走向,对我国刑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