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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相当性——兼析具体危险犯的可罚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社会使很多危害行为都凸现出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因此常常被滥用.但是,由于立法上的先天不足,本罪在司法中必须更严格地恪守罪刑法定原则;由于该罪是具体危险犯,应该做出较抽象危险犯更严格的解释.认定本罪的关键是危险方法具有和放火等罪的危险相当性,即具有致人重伤、死亡的危险,且危险已经具有确定的指向对象、在正常的发展后会损害法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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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2):46-50
金融风险的双刃性与必然性是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的金融背景;信用制度的缺位导致金融越轨和金融诈骗的弱道德约束性则是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的现实背景。刑法介入金融的必要性在于:社会制度化与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应对措施上,金融诈骗罪的法定刑设置有诸多缺憾,在构成要件上也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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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TRIPs视野下的刑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限度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艳东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5)
知识产权对刑法保护的需求源于该领域的特殊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脆弱性和易受侵害性、知识产权侵权与犯罪行为的弱谴责性与高收益性、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已达成国际共识。但是 ,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亦有程度上的特异性 :在价值目标上的限制是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衡平、鼓励创新与科技进步的衡平 ;在法律性质上的限制是恪守后盾法的刑法应是最后制裁法之原则 ;就介入的纵向程度限制而言 ,则应在适度观念下的注重实证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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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引言:许霆案中的法治信息与专业要求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市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在明知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的情况下,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事后携赃款潜逃,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霆案的一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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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的核心问题是:是否成立集资诈骗罪,应否判处死刑?成立集资诈骗罪的核心要素是"使用诈骗方法","诈骗方法"既要考虑诈骗罪的基本原理进行一般性理解,也要考虑融资领域的殊异性进行特别限制。不宜将教义学设计的诈骗罪构造条件绝对化;应当与时俱进地对诈骗罪的"欺骗行为"进行缩限性解释;必须对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进行二次缩减;生活、市场、投资和投机四领域的欺诈标准各有春秋。在动用死刑时,既要从危害性、罪名关系等角度检讨集资诈骗罪死刑的立法正当性,更要从被害人过错、行为人罪责等角度考量集资行为的可谴责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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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恶”为主线的传统刑法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报复色彩,报复主义起源于人性复仇本能,受到人类社会的相互性原则限制后,流变为罪刑均衡的报应论。但个人的复仇本能常被国家利用,国家权威本能更易增加新的复仇性,进而把罪犯视为社会的敌人。报复主义在解决犯罪的同时又酝酿着新的犯罪,现代刑法要特别警惕报复主义借国家权威主义哲学观发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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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5):27-30
知识产权对刑法保护的需求源于该领域的特殊性:知识产权的权利脆弱性和易受侵害性、知识产权侵权与犯罪行为的弱谴责性与高收益性、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已达成国际共识。但是,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亦有程度上的特异性:在价值目标上的限制是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衡平、鼓励创新与科技进步的衡平;在法律性质上的限制是恪守后盾法的刑法应是最后制裁法之原则;就介入的纵向程度限制而言,则应在适度观念下注重实证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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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高艳东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1):27-32
贩卖毒品罪中对“贩卖”定义应表述为 :贩卖应当以流通为目的且行为人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转让事实所有权 ,贩卖的成立不需具备牟利目的 ;贩卖不同于买卖。就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言 ,14~ 16周岁的人走私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运输、制造毒品则应有所区别。就司法难题而言 ,无偿赠与毒品 ,以毒品换毒品均属于贩卖毒品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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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6):30-35
刑罚权极易扩张是未经历以人权限制权力的启蒙洗礼之中国固有的国家权力张扬特性所体现出的重刑主义的一个侧面,这是探讨可罚根据的动因。可罚行为根据的尝试性探讨之目的是使社会危害性落脚于一个具体和形象的且与刑法规范更容易融合的基石。行为可罚以损害为前提、以危险为扩张上限、以罪过为核心、以行为中人格态度为归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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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立法定位与价值取向探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因其领域之特殊性而有其特定的价值定位与思维取向。就立法前提而言 ,实现在效益与安全价值之间的衡平与恪守后盾法性质是其立法定位。就保护法益而言 ,传统的以保护金融机构利益与静态所有权为重心的价值取向值得反思 ,此种法益保护观已落后于现代金融观念。就行为方式而言 ,金融诈骗行为的构造要素与传统诈骗罪行为有着很大差异性。而且 ,金融诈骗罪的立法技术也有值得探讨之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