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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仇恨到接纳罪犯:个人与社会立场间的刑法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醒理解个人与社会对待罪犯的态度的差异,理智地从社会立场看待罪犯,才能理性构筑符合社会进步的刑法理论。社会公众和受害人对罪犯的仇视,是刑罚产生并得以维持的心理渊源和社会基础,但社会性的刑法不能简单代替个人复仇。从社会化的立场审视,接纳罪犯成为现代刑法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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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个固定的着手“点”预定为可罚行为起点,违反了刑法作为经验科学的规律,这是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主义思维,在今天应当被清算;而中国的着手理论更非可罚行为起点;因此,再建可罚行为起点理论是刑法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可罚行为起点应当从罪过的明确性、主体推动犯罪进行的不停顿性、行为的危险性和形式上的非法性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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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预防论在传统刑法中的地位愈来愈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虽遭到过零星的质疑,但预防论的刑罚根据性地位没有丝毫动摇。作为实证主义学派的理念,现代刑罚受预防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很多制度设计都是预防论的产物;预防论对刑事立法者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立法者始终坚持认为,由于人们惧怕受到惩罚,施以刑罚就足以使那些可能的犯罪人知而却步,不敢实行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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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5)
法律是以情感作为基础,并以推进和聚合社会情感为己任。从立法到司法,情感构筑了法典的欠缺之处,并推助法典朝既有目标前行,当我们将情感因素纳入法律之中,我们将发现,依法之治的最好阐释,莫过于法官的良心之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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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疑难问题研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艳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1):19-24
是否要求非法占有目的,是信用证诈骗罪的一个核心问题。从信用证的性质及我国信用证诈骗罪的功能、我国刑事立法特色以及罪刑法定角度讲,应坚持“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区别“骗取信用证”与“使用伪造、变造的单据、文件”关键不在于行为手段上的差别,而在于行为直接侵害对象的不同;将本罪认定为行为犯符合立法思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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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6):25-29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的难点问题在于:“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范围;使用伪造、变造的非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定性;对“使用”的理解;冒用他人的银行结算凭证行为定性;使用作废的银行存单诈骗的行为定性。这些疑难问题的解决应仰赖金融与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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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立法完善与解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艳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6):12-17
集资诈骗罪的立法漏洞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在立法完善时,将该罪的罪状修改为:“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二是在司法过程中,根据金融诈骗罪的特殊性对法条进行应然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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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军案中的刑法难题和价值取向——不作为、因果关系与间接故意之新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艳东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10(4):88-98
丈夫拒绝签字导致妻子死亡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肖志军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而成立不作为;刑法应偏向患者利益,在医疗领域中采用风险增高理论来判断因果关系;在拒签时,肖志军认识到了妻子死亡的具体危险性,这决定了他属于间接故意的杀人。在社会救助体制缺失时,刑法期待通过强化个人责任而确立"全力救助患者生命"的价值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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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毒品罪疑难问题之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艳东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2):29-33
在理论上,制造毒品包括质与量上的毒品生产以及毒品的加工,其本质是使毒品从无到有地产生、增加毒品的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区分毒品的种植、生产与制造。分装毒品、毒品的混合、稀释毒品、在毒品中掺入杂质等行为是否属于制造毒品,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定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