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9篇
  免费   1篇
法律   19篇
中国政治   1篇
  2014年   2篇
  2012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5年   1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1篇
  1999年   1篇
  1998年   3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2篇
  1994年   1篇
  1993年   1篇
  199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我们在探讨民法典的制定时,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安排商事立法的体例?不同的国家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不完全一样的。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对待商事立法的态度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是民商合一,另外就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事商事统一立法,民法典之外没有一个单独存在的商法典,有关商事的内容,或者编入民法典之中,或者颁布单行法规予以规定。所谓民商分立是指将民事商事分别立法,在民法典之外,另行制定商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分别独立存在。民商一无论者认为,民事商事均属私事,不宜分开,实际上也难以分开。民商…  相似文献   
2.
期货交易概念之法理甄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期货交易的客体是期货 ,期货合同是期货买卖合同 ,对冲平仓的法律性质为债的抵销 ,而非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相似文献   
3.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监督的有效手段 ,它有利于实现公平和公正。为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和规范选择披露行为 ,美国证券暨交易委员会 (SEC)于 2 0 0 0年 8月颁布了公平披露规则 ,并于同年 1 0月正式实施。本文对公平披露规则制定的背景和目的、“重要性”的判断标准、公开披露的时间要求、公开披露的方式、违反规则的责任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与评介。作为文章的结束 ,笔者就证券立法方向、规范选择披露行为和立法技术三个问题作了比较性的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专家学者谈中国民法典的制定编者按]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  相似文献   
5.
当传统的金融服务功能脱离了实体经济而独立运行,便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制度,这就是本文所称的金融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下通过生产货物和提供服务创造并保有财富的方式不同,金融主义为金融机构自身利益服务,仅仅关注金融及资本市场的交易本身,逐步放弃了为实体经济融资的服务功能.2007年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引起了人们对金融与资本主义之关系的反思.本文在提出金融主义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金融主义的理论溯源,梳理了金融主义的发展历史,揭示了金融主义的危害,进而得出结论认为:必须终结金融主义,回归资本主义.因为金融主义导致当代人劫掠后代人财富并危害国家安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  相似文献   
6.
一、所有权形态的演变 法学上关于所有权定义,可以说,千百年来一直是以罗马法学家的解释和表述为准则的。这种解释和表述多少世纪以来一直被后人奉为经典和圭臬。在罗马法上,所有权一词被表述为Dominium,意即统治、控制、支配、管领。罗马法学家将其概括为“人对物的完全的权利”,即具有对世的、排他的、绝对的特性。这种观念对现代民法中的所有权理论及其立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罗马法上的所有权概念的最大特点就是将所有权表述为所有权各项权能的集合。即便是抽象概括的定义方式也是建立在具体的  相似文献   
7.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是指公司取得并持有了自己发行在外的股票。世界各国对公司取得自己股份问题主要分为两种立法模式 :一种是规定公司可以取得自己的股份 ,以美国为代表 ;另一种是采取“原则禁止 ,例外许可”的限定模式 ,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国。我国的公司法应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 ,在原则禁止的前提下 ,许可公司取得自己的股份 ,并就取得自己股份的事由、方式、程序、后果等事项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8.
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我国现实法律生活中,当一公司通过一定手段对另一公司实施控制性影响时,法律对被控制的从属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则显得非常薄弱。作者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立法和司法的考察,认为由于控制因素的存在,从属公司虽然在法律上仍然保持着形式上的独立性,但在事实上却丧失了其独立人格和自我存在。有限责任制度对控制公司已经失去了其适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控制公司应该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为此应在立法上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对控制加以界定,它一般是指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重要性经营事项实施经常性的支配性影响。就责任形式而言,只要原告能证明控制因素的存在,即可推定责任的存在,除非控制公司能有相反证明.同时作者还提出,对于基于企业合同而发生的控制问题,法律还可以提供事前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9.
施天涛  杜晶 《中国法学》2007,(6):126-140
我国2005年《公司法》对关联交易作出了规定,但无论是在法律理念上还是在制度构建上均有进一步提升的必要。因为:关联交易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冲突交易,法律对待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应当是保持理性的中性立场,衡量关联交易有效性的标准应当是公平标准,包括平衡运用程序公平与实质公平。同时,根据关联交易具体表现形式的不同,对公平审查的侧重也应有所差异。另外,封闭公司的本质特性要求其关联交易同样应当强制披露。  相似文献   
10.
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赔偿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把生命健康权列于“人身权”之首,正是反映它的重要性。生命健康权是一种人格权,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健康所享有的一种重要的人身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