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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经济刑法均以市场操纵犯罪来规制抢先交易,这为我国刑法把握抢先交易的属性与构成要素,从结构上完善我国刑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刑法应明确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兜底条款”的解释机制,通过准确地规定实体标准与建构实用的司法操作程序提高惩治操纵资本市场犯罪的实效,并将利用信息诱导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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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4(5):26-31
以融资犯罪的整体规范视角分析当前合法、非法或者构成犯罪的民间融资行为,有助于全面把握我国刑法规制各类直接或者间接融资犯罪的规范功能与结构,动态地考察与反思当前融资监管行政法律规范与融资市场机制刑法规范之间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解决融资犯罪刑事控制结构性失衡与紊乱的关键在于:在制度执行上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市场机制刑法平等保护,在规范适用上实现融资犯罪主观与客观构成要件证明压力分散与均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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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实体法适用层面存在共犯认定规则不统一,单位犯罪司法认定存在偏差,知识产权犯罪交叉竞合定性差异较大,数额认定争议较大等问题。在程序法适用层面存在管辖设置不尽合理,调查取证困难,涉外程序规则缺失,被害人(单位)提供假冒产品鉴定证明的法律效力存在瑕疵等问题。有必要通过知识产权犯罪刑法解释的优化以及程序操作规范的完善,以应对知识产权犯罪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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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场价格且受贿人实际取得价值的礼券应当计入商业贿赂犯罪数额;将免费旅游界定为商业贿赂,并非意味着与免费旅游相关的费用一概认定为商业贿赂数额;应将以金钱为背景、体现贿赂犯罪权钱关系的性贿赂认定为商业贿赂.受贿人在接受行贿人财物后提供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规定的帮助,但行贿人没有提出要求的,不能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复数实行犯情况下以主犯的罪名确定将共犯认定为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合理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共犯理论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进行调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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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律师法>,突破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赋予或更充分地赋予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和法庭言论豁免权.律师法的修改对于完善律师及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提出了挑战.针对律师法修改后检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应当从检察实务操作层面和司法机制建构层面谋划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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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成本价格为核心判断是否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请托人以低于或者等于成本价格的方式向国家工作人员出售商品的,请托人属于明显低卖;计算请托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购买商品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请托人在国家工作人员于成本价格的基础上附加高于该差额2倍利润的情况下予以购买的,属于明显高买。股票、期货等委托理财应得收益的确定属于证据问题,关键是要掌握请托人收取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投资后进行理财操作的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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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医务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作了扩充性的规定,对商业贿赂共同犯罪的罪名进一步确定,但该规定的合理性依据及其具体的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务界引起较大的争议。本文认为,对医务人员商业贿赂犯罪司法认定和共同犯罪罪名的认定应遵循实质要件判断标准,即对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认定受贿罪时不能仅仅局限在采购环节。应当严格区分医生所收受商业贿赂的基础条件,如果是基于医生的行政职务行为而收受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论处;反之,如果基于其处方权而收受药品回扣等,则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对商业贿赂共同犯罪罪名的认定,在复数实行犯情况下,以主犯的罪名将共犯分别认定为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其合理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共犯理论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进行调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