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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早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就已经预见到社会权力机构的兴起,这一预见已被中西方主要国家独立监管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实践所证明。作为日益重要的经济管理主体,独立监管机构的公益代表性与权力合一性完全契合经济法主体特征的基本要求,亟需在经济法主体理论上对此作出回应。纳入独立监管机构考量后的经济法主体理论更加完善,可以明晰国家与政府在经济法主体类型上的差别,解释政府作为经济法主体和行政法主体在性质上的不同,并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社会中间层的经济法主体地位问题。基于独立监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经济法主体将呈现出"政府——独立监管机构——市场主体"互动模式。  相似文献   
2.
公共利益法律化:理论、路径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倪斐 《法律科学》2009,27(6):38-50
在多元社会背景下,为了整合各种形态的特殊利益,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借助法律的形式,建立起一种法律秩序,使其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合法化。公共利益也表现出从法律外的抽象政治理念到具有实质内容法律概念的现代转向,公共利益法律化的主要内容在于寻求公共利益的确定法律内涵。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探讨公共利益的法律化忽视了公共利益作为法律概念与非法律概念的区分。将公共利益视为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围绕着其规范目的进行具体化研究是公共利益法律化的有效路径。因而,公共利益的法律化不应停留在立法对公共利益概念的表述,更应当完善确定公共利益法律内涵的法律界定模式。  相似文献   
3.
公共利益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的法律概念,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利益内容和利益主体不确定两个方面。为明确公共利益概念的内涵,学者们提出了性质、内容、形式和功能等判断标准。这些判断标准对公共利益进行类型化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然而,这些判断标准对我们理解作为法律概念的公共利益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以公共利益在法律文本中的规范目的为标准进行类型化分析,可以对上述标准起到纠偏作用。同时,以规范目的为标准有助于区分公共利益概念的法律意义和日常意义,在理论上拓宽公共利益的法学研究视角,在司法实践中保证公共利益解释的一致性和客观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立法保护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倪斐 《河北法学》2011,29(4):127-131
网络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标的无形化、数字化和信息化、交易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高度信用化等特点。网络交易的兴起增加了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交易安全权和求偿权保护上的难度,而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对此规定不足。因此,有必要通过提高立法层级、明确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原则、增设消费者后悔权和建立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等途径完善我国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相似文献   
5.
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及其法理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倪斐 《法学研究》2013,(5):63-74
近年来,江苏、广东、浙江等地提出了先行法治化目标。针对这一现象,学者们就我国单一制体制下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可行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的关系以及是否仅限于发达地区等问题产生了争议。在政府、法律职业阶层和民间力量等地方法治发展主要推动力的相互作用下,地方先行法治化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实践呈现出“体制内回应型”的基本路径。“体制内回应型”路径下的地方先行法治化在主体、内容和形式上存在偏离法治的情形。客观评判“地方先行法治化”命题的法理限度,重塑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回应型路径,是协调地方法治与国家法治关系,保证地方法治建设合乎法治理念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论城管执法的困境与重塑——人本主义观念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小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层出不穷,甚至有许多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城管李志强被杀一案,引发人们的许多思考,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为此,各地政府部门为改善城管执法,缓解社会矛盾,出台了许多新的措施,然而这些措施中有的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有的则违背了法治精神。只有在立法中贯彻、在执法中树立人本主义观念,城管执法才能得以顺利进行,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解读,可以从恩格斯的论述中抽象出有关国家消亡学说的两个基本命题:政治国家消亡定律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回归定律。凯尔森认为马克思主义国家消亡学说中存在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与经济上的权威主义之间的矛盾,这一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消亡学说的错误理解。政治国家消亡不等于无政府主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回归也不等于经济上的权威主义,二者有各自的理论逻辑,并且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模式下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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