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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范围的理解和适用,见仁见智。以罪刑法定为指导对本罪主体进行法条解析:本罪之应然主体以“身份说”为主,兼采“职权说”,皆以负有查禁犯罪的职责为前提。查禁犯罪活动是从调查、发现犯罪人或犯罪事实开始,到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这一过程的活动。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各级党委机关中的政法委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之主体。 相似文献
2.
李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176-180
对疾病婚的控制,不能仅仅通过将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含有某种疾病因素的婚姻确定为无效而予以事后的惩罚和救济,而且应该在婚姻成立前,建立起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一定疾病患者结婚相适应的完善的预防措施。我国婚姻法应该明确规定某些严重的疾病患者禁止结婚。同时,我国的婚姻行政立法应该建立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的婚前健康检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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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关于其理解和适用都存在一些争议和难点。本文从剖析理论和实践中的分歧出发,对本罪主体范围的界定、客观方面的认定、本罪与近似犯罪的区分以及本罪认定中的一罪与数罪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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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远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3(2):49-53
毒驾问题是继醉驾问题后又一个公共话题。未经由行政法规制而将毒驾直接入刑的做法是与现代刑法谦抑主义相悖的,而且我国毒驾规制采用的是事先性禁止驾驶的行政规制手段,这种"以权利换管理"的规制模式直接违反我国《禁毒法》相应规定,并且对毒驾问题采用行政事先审查办法予以解决,这既不符合行政许可的一般法理,也不符合实践的发展需要。因此,毒驾规制的重心应当实现从行政事先强制性禁止向事后的行政严惩转变。 相似文献
6.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法体系中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仅在量刑时有完整价值。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对象、阶段和领域均应准确界定。有必要将该原则立法化 ,并根据该原则对刑法典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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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森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68-71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对流质契约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我国亦不例外,但是现代各国的许多学者对此已经产生了质疑。流质契约具有维护私法自治、提高市场经济效率和实现各种制度协调发展的优势,其存在的缺陷完全可以用现存的法律制度来调整,没有必要事先在法律中做出禁止性规定。流质契约的禁止并不能如初地维护债务人的利益,有时甚至还会因为担保物的贬值或市场竞争的约束机制而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所以流质契约的解禁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谢川豫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2):67-71
改革开放初期被我国政府明令禁止和取缔的营业性舞会是我国现代娱乐业的萌芽。它从被禁止与取缔的夹缝中走出来.逐步发展到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娱乐业,在这一发展变化的历程中,蕴含着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模式的转变轨迹。从娱乐场所管理所处的历史背景来看,在没有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外模式可以参照的情况下.我国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轨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模式由“禁止与取缔模式”转为“放开与管制并行”模式.既而又走向“动态监管模式”。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模式转变之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理念也应当随之转变。现阶段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应当是娱乐场所开业后的动态治安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9.
武亚莉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2):46-48
数罪并罚体现了刑罚的目的,是我国刑法适用基本制度之一,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及有罪必罚、一罪一罚原则的必然要求。文章对数罪并罚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邓非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2):89-92
不知法不赦来自一句古老的罗马格言。此原则强调“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有害的”,行为人对于法律认识的错误,并不能成为其逃避惩罚的借口。美国司法判例中的“不允许对法的不知”原则,被认为是刑事程序中最古老、最有价值的原则之一。二战以后,随着人类社会日益进步和各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这一古老的原则也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严格坚持不知法不免责导致了一些不公正的审判的出现,许多国家的刑法典开始对此原则进行修正。不可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免责,而可以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只能减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