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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在强化管理和积极引导上同步同向发力,谋举措抓落实,谋创新求突破,推动平台覆盖面不断扩大,促进学员养成长期学习习惯。开展社会宣传抓氛围。在各级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显著位置发布“学习强国”标识及二维码,同步链接“学习强国”PC端网页;在高速路口、街道路牌、城市地标、电子屏等处张贴、播放“学习强国”相关内容;在锡林郭勒日报整版刊发“学习强国”公益广告,初步形成了平台上有标识、路边有画面、报纸上有图文的社会宣传氛围,不断扩大学习平台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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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5):1-11
二维码诈骗自出现以来,快速蔓延,呈高发低破态势。当前二维码诈骗手段频繁变换,诈骗数额屡攀新高;技术对抗强度不断上升,侦查实践中普遍存在取证难、抓捕难、追赃难。应对二维码诈骗,必须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从法律、技术、管理等层面综合施策,才能标本兼治、把握主动,取得全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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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互联网”拓销路。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电商销售平台等,帮助拓宽农产品销路,并协助开展配送服务。“党组织+二维码”助创业。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立足实际,对信息进行收集梳理、汇总分类,制作成“二维码”,方便农户了解查看。全县36个职能部门党组织制定90余项具体帮扶举措,全部实施精准帮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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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支付方式带来了财产流动的多样化途径.支付方式的多元化和财产转移的快捷性增加了流通渠道和提升了流转效率,与此同时财产犯罪手段也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在新型支付环境中,流转环节的间接化导致财产性质也因支付载体之不同而呈现不同特征,因此单从行为的个别外部特征讨论新型支付方式下财产犯罪的定罪问题必然导致罪名认定的偏颇,应以财产流转为线索,依托于财产性质之认定而揭示犯罪行为所指向法益,进而厘清新型支付方式下不同财产犯罪行为间罪名之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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