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侵权责任法》第32条基本上继承了《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不现实,只能通过法解释的途径予以完善。从《侵权责任法》的修改之处看,第32条的宗旨在于平衡受害人、被监护人和监护人三者的利益。从第1款和第2款的句式结构上看,二者是平行的关系,但第32条并不是基于财产能力的归责。第1款规定了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但第2款不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第2款中有财产的被监护人支付赔偿费用的前提是侵权责任的存在,必须证明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尤其是被监护人的主观过错的成立。因此,第2款规定的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第32条承继了《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责任的基本精神并有所发展。我国的监护人责任是监护人为自己的无过错所承担的责任,是自己责任。在被监护人有财产时,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属于法律允许监护人消极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正当事由,不涉及归责原则问题,也不以被监护人是否有财产作为评价其是否承担责任的标准。适用时应由法院根据被监护人的财产能力及其日后需要,决定被监护人支付的赔偿金数额。  相似文献   

3.
《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2款对被监护人拥有财产情况下的赔偿费用支付作出了安排,然而这一安排并不合理。盲目地、不加区分地适用该款不仅有违法律保护弱者的宗旨,而且会导致《侵权责任法》预防和惩治侵权行为的目的落空。依据经济学外部性分析和事故成本由最低成本防范人承担的风险负担原理,可将该款依据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和被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具体拆分为四种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原来的责任分担方式进行重构,以更好地实现监护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侵权责任法》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侵权行为中,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的过错影响其责任的承担。在监护人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以及公平责任等立法例中,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立法被认为是监护人"过错推定责任"。实践中法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对此类案件中监护人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辅之以公平责任。建议未来立法明确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5.
只有明晰了《公司法》涉及公司担保能力、内部审议程序条款之规范性质及规制对象,才可能为公司对外担保尤其是违反规定对外担保的合同效力判定奠定认定依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和第2款为效力性强制规范,第3款为取缔性强制规范。《公司法》第16条规制的对象为公司内部决议而非担保合同,二者为各自独立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6.
比例原则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的一个重要法律原则。《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条第一款的内在结构隐含粗选和精选过程的先后适用顺序;第11条两款法律规定之间具有一一对应的内在联系,并同时赋予相关义务主体特定的法律抗辩权;第11条与第12条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对松散;违反比例原则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应进一步周延和扩展。适用第11条应遵循"三段式"程序。  相似文献   

7.
董晨瑜 《新东方》2023,(6):57-63
通过分析教唆、帮助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的裁判实务,确定解决其法律适用分歧的关键在于明确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与份额。综合文义、体系、目的等解释方法解读《民法典》第1169条与第1188条,明确监护人责任的性质为自己责任以及教唆、帮助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不具有承担连带责任正当性两个方面的理论问题。以此为基础,完成该案型法律适用的解释构造:成年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与未成年人教唆、帮助成年人侵权的,成年人承担连带责任,监护人承担按份责任,即责任承担方式为单向连带;未成年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的,监护人各自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99年12月9日在第54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时声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公约》第24条第1款的约束。二、根据《公约》第7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公约》第7条第2款规定的5项管辖权。但是,该5项管辖权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三、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3项条约不在《公约》第2条第1款第(a)项  相似文献   

9.
对于《刑法》第14条第2款和第15条第2款的合理性问题,学界存在存改废之争。然这三种观点都不能完满地协调该两款规定所蕴含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事责任同在原理以及刑法"以处罚故意行为为原则、以处罚过失行为为例外"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保留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将后款修正为"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相似文献   

10.
现行《国家赔偿法》存在立法缺陷,《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间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应借鉴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归责原则,废止《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统一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相似文献   

11.
吕国民  黄丽娴 《前沿》2013,(22):57-5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第86条第2款主要涉及的是买方保全货物的特殊性规定,其历史沿革主要是从1964年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第92条第2款和贸法委于若干次会议上历经从第65条第2款、第75条第2款到最终第86条第2款的演变.最终的条文与之前的相比有语言更加清晰明确和规范的进步,然而该条款依然存在着一些局限性需要改进,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开展.  相似文献   

12.
正《民法典》总则编在自然人一章中以多条法律条文规定了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与《民法通则》相比,《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规定,其内容更加完善。通过《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形成联动保护机制,有利于真正形成我国"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 2的监护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3.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权力机关可以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但如何撤销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享有撤销行政行为的权力,此处的行政行为主要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第7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相似文献   

1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96年11月7日在《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缔约国会议上通过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同时声明:一、对于《议定书》第16条第2款、第5款,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议定书》的解释和适用(包括第3条第1款、第2款的解释和适用)而成为争端当事方,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书面同  相似文献   

15.
监护撤销与恢复的事由是私权设置的一道双向防护网,其在帮助保护儿童利益的同时也防止公权力坐大导致的撤销宽泛化,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域外大陆法系各国随着"私法公法化"的监护制度大变革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法活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在立法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护撤销与恢复的事由规定,鉴于我国《民法总则》第36条第1款的规定存在撤销或恢复监护资格事由设置不够周全、忽视财产权保护等问题,建议将监护人侵犯儿童财产权利与客观事实阻碍纳入撤销制度保护的范围内,并增加恢复撤销实质条件的规定,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在处理触电引起的侵权纠纷时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在于我国有多部法律规范调整此类侵权关系,如《民法通则》第123条、《电力法》第60条、《侵权责任法》第73条等,且这些规范之间存在冲突。《侵权责任法》应当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规范依据,同时应辅以《电力法》等其他规范进行协调综合。  相似文献   

17.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实施了17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2012年被全面修订并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条第2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公民收入多元化以及养老观念的变化,机构养老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相似文献   

1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第76条是构建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基础,应予充分肯定,但其不足或可商权之处不应忽视。其中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规定是有悖于保险原理的。该法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间亦存在着矛盾的规定。我国应借鉴他人之成功立法经验,完善交强险制度。  相似文献   

19.
对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思考--兼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飞宇 《新东方》2004,(9):35-39
一、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制度构造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4月29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申诉制度允许申诉主体对于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是刑事再审的启动程序之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细化、补充了通过刑事申诉而使案件重新审判的条件。刑事申诉制度的宪法基础并不是《宪法》第41条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而是《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它还可以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7款中找到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