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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既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又侵犯了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将其直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将其直接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又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可预测范围。应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统一认定为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择一重罪论处;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认定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相似文献   

2.
以国务院一纸红头文件为起点,“非法集资”在中国从此进入法制视野。199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明确规定,“非法集资”属于刑事制裁范围,随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被纳入1997年刑法。然而,12年过去了,何为“存款”,何为“公众”,依然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说法”。法律上的陈旧与滞时,形成了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之间的灰色地带。“非法集资”与正常的民间借贷的界限究竟在哪里?社会公众的质问,使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多年来一直处于法律界争论的漩涡中。更为严重的是,出于对“非法集资”的“见仁见智”,司法混乱也开始抬头。事实上,在我国的部分地区,以“民间借贷”形式进行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早已司空见惯。根据2006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已经达到9500亿元,占到GDP的6.96%左右,接近银行贷款的6%。这些民间金融活动大多游走在“非法集资”的边缘。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不尽早给“非法集资”从法律上画个框框,司法部门之间的尴尬仍将延续下去,中小企业主频频触叠“非法集资”事件也一定会愈演愈烈!  相似文献   

3.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着法益界定不明确、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晰、易混淆等问题,导致该罪的适用范围较广,甚至涵盖了部分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这种情况不仅加剧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也未能有效规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并且导致了司法适用中的偏差。在当前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只有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法益进行准确认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非法性”“利诱性”等含义进行目的性限缩,以合理限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范围,才能更好地促进民间资本的流通,化堵为疏,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我国金融业合理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当前经济安全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以新的手段和模式愈演愈烈,其扩大化趋势在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引发多重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有必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为支撑,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分析非法集资犯罪对社会政治稳定造成的影响,以某理财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探知非法集资犯罪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系统性地提出非法集资犯罪防控对策,以期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有所禆益。  相似文献   

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惩办难点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金融犯罪中的典型罪名,也是目前发案率较高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之一。这类犯罪对社会金融秩序以及民众财产造成严重破坏,其犯罪手段多以网络作为融资平台,作案手段形成犯罪与投资者及司法机关的空间隔离,呈现出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高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高剑 《民主与法制》2014,(26):67-67
日前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督办的被告人侯久宵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又有新进展。 本刊2014年第18期以顺义检察院公诉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题,对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督办、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被告人侯久宵等有关洛宾基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了报道。近日,顺义区法院、检察机关根据群众反映被告人还涉嫌其他犯罪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对涉及案卷全案审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责成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曲某列为侦查对象。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这是《刑法》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规定。笔者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过程中认为该条在罪状表述、罪名概括上均不严谨、不科学。  相似文献   

8.
为应对愈演愈烈的非法集资乱象,《刑法修正案(十一)》提升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刑,以提高该罪的刑罚严厉程度来遏制非法集资犯罪。然而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情况可知,法官对该罪法定刑提升的反应并不敏感,对于该罪的监禁刑与罚金刑的量刑仍秉持轻缓的态度,在共同犯罪中对主犯和从犯的量刑轻重界限不甚分明。  相似文献   

9.
如果说互联网金融犯罪高发助推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用扩大化,那么传统教义学解释规则更是这种适用扩大化现象产生的根由。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特征为切入,教义学解释规则将那些在形式上符合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纳入本罪规制的范畴。尤其是在国家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的背景下,这种适用扩大不仅严重挤压了非国有金融主体的生存空间,也阻碍了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与金融改革。为了实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实践中适用的理性回归,在分析发案的基础上检讨传统的适用规则教义学解释,并尝试着通过体系解释规则来诠释立法者关于本罪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0.
浙江省丽水市的人们恐怕不会忘记杜益敏,这个绰号“小姑娘”的发廊女老板策划的一场2.14亿元的民间融资活动,使数以千计的当地人陷入倾家荡产的境地。杜益敏这种涉及众多受害人、特别是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被称作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据来自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资料表明,2006年1月至10月,中国公安机关已经破获了经济犯罪案件49,000起,其中,破获非法吸收公众…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中的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其渊源在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在我国将国际公约内化为国内刑法的过程中,本罪的若干方面仍与公约存在脱节之处。笔者认为,应将本罪构成要件中的"不正当商业利益"修正为"不正当利益";重新界定"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内涵;扩大"贿赂"的范畴;最后提出在我国刑法中应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  相似文献   

12.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五)》)的新增罪名。它的出台结束了我国刑法领域长期以来对于以信用卡信息为犯罪对象的行为无法适从的局面,这将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日益猖獗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但是由于本罪名出台时间较短,司法实践经验积累不足再加之无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认定本罪出现了很多分歧和争议,导致司法实践行为的不统一。本文从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信用卡信息的内涵与范围以及接受他人无偿提供信用卡信息行为的归罪问题三个方面对当前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3.
随着全球恐怖主义活动的逐渐升温,新疆分裂主义乘机在我国连续制造了多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云南昆明"3.1"事件是继2013年10月28日北京"金水桥"事件之后的又一起恐怖分子在疆外实施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我国面临着严峻的暴力恐怖主义犯罪威胁。从当前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要特征来看,虽然我国暴力恐怖主义犯罪保持在恐怖主义犯罪的初级阶段,但恐怖犯罪从局部性、区域性逐渐向全国蔓延和外流的趋势明显,并伴有手段多样化和残忍程度升级等特点,暴力恐怖犯罪的多发使得社会各界包括公安机关不得不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应对与处置之。本文通过对我国现存的暴力恐怖犯罪的现状剖析,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处置对策,供实务部门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立法无法有效规制虐童行为,主张扩大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适用范围或增设虐待被保护人罪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基于罪名所具有的针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功能和针对社会公众的一般预防功能,以预防为本位增设"虐童罪"是规制虐童行为的最佳选择。借鉴域外法之规定并结合我国当前立法现状,"虐童罪"的罪状应表述为"以报复、取乐或侮辱为目的,虐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  相似文献   

15.
侵占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即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犯罪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法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较为复杂 ,即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相似文献   

16.
金融传销犯罪的迅猛蔓延已严重危害我国金融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在司法实践中,打击金融传销犯罪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造成各地公、检、法等部门对金融传销犯罪的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意见难以统一,常归于普通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下,造成定性不准确、责刑不一致、打击不力等司法困难。金融传销犯罪独立成罪应成为立法的重点之一,从罪名、情节、刑期等全方位进行法律规制,以使这类严重刑事犯罪不再游离于刑法体系之外。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规定被认为是类似于大陆法系中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例。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但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严谨,故此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引入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相似文献   

18.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和数额达到较大是构成该罪的必备条件 ;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 ,必须准确区分非法集资与合法集资、集资诈骗罪与集资借贷纠纷、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9.
在困扰全国社会治安的"飞车抢夺"犯罪还未真正得以控制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又出现了"艾滋针"抢劫犯罪。该类犯罪由多方原因引起,而且犯罪升级快,真假难辨,社会危害性巨大。对该类犯罪的侦防应当修补法律漏洞、强化快速反应机制,控制犯罪工具源头,提升群众的治安积极性,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管理,使用诱捕侦查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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