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李本 《美中法律评论》2006,3(1):52-55,81
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矛盾、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斗争使得目前的WTO贸易体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意味着更大的挑战。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涉及到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规定,这部分的规定是否使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优惠和过渡性安排真正起到了作用和落到了实处?在新一轮谈判中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提出怎样的方案来更大地受惠于差别待遇和过渡性安排?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2.
林燕平 《法学》2005,(11):85-91
乌拉圭回合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们被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世界贸易体系中,并被要求承担更高和更广泛的义务。近年来,有关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国际协调已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其视角当然也触及到发展中国家。尽管《多哈宣言》中明确强调了在竞争法领域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而有差别待遇,但实践中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对发展中国家竞争法的发展体现渐进性和给予其在竞争法实施方面更多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3.
用尽当地救济与GATT/WTO争端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涧秋  冯兵 《法学评论》2005,23(6):76-81
用尽当地救济是外交保护行使的一项程序性条件,是国际习惯规则。GATT/WTO的协议条文和争端解决实践均没有要求将用尽当地救济作为成员间国际程序的前提条件。GATT/WTO协议的权利主体是各成员方,其争端解决是为了维护申诉成员自身的权利,TRIPs也不例外。成员方的国内司法审查程序与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适用无关。  相似文献   

4.
郑曦 《法制与社会》2010,(29):100-101
关于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无论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还是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都强调以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作为解决冲突的首要原则。其实,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这一重要特征决定了在后权利人即使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可能进入在先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因此,在权利冲突的解决问题上不宜过分强调尊重在先权利。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时,既要坚持尊重在先权利的原则,也应遵循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对在后权利人的正当权益给予关注,否则,将可能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本文将以一则案例为切入点,从"公平"、"效益"的角度出发,反思当今司法实践中解决权利冲突的"禁令救济"方式的缺陷,探讨如何建立公平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机制。  相似文献   

5.
肖立梅 《法学杂志》2012,33(4):52-56
家庭承包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是农户直接影响到了该权利的利益归属以及存续过程中的权利变更。结合我国农村历史发展状况和现行法律的立法目的,应该明确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实质权利主体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权利具有成员权的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平等享有的权利,农户只是家庭承包中的形式主体。  相似文献   

6.
<政府采购协定>作为WTO下的诸边贸易协定,只对接受或者加入的成员才具有约束力.协定成员稀少且增加缓慢一直是GPA成员非常忧虑却无奈的事实.促进更多成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成为GPA每一次修订的主要目的之一.2007年12月中国启动了加入GPA的进程.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应该充分重视并理解GPA中关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障,并结合我国实践,在加人谈判中争取更为有利的条件,从而达成与我国发展中国家状态相协调的加入GPA的最终条款.  相似文献   

7.
WTO争端解决机制虽然被普遍认为有效和高效,但对发展中成员参与该机制的认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该机制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有的研究则相反.本文从发展中国家的界定、发展中国家参与情况定量统计、对定量统计的不同角度分析和结论差异进行了探析,认为发展中国家作为整体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是较积极的,占据了较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相当作用,与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也相适应,但就发展中国家数量来说,参与广泛性还有待提高,这有助于更全面和客观审视发展中国家参与WTO争端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8.
林淑娴 《法制与社会》2011,(35):146-147
从应有权利演变为现实权利的过程,是权利克制的过程。应有权利向现实权利的转化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既受到物质条件的限制,也受到权利自身的影响。其中,作为特殊权利的权力,对权利的实现有重要影响,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9.
刘敬东 《北方法学》2013,7(1):94-101
GATT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的核心是,豁免成员方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以及保护可用竭资源等目的而采取违反WTO规则或其所作承诺的贸易限制措施,在WTO体制尚无具体环境规则的情形下,该条款是WTO成员方可资援引以实现环境保护目的的重要协定条款。但根据WTO上诉机构的裁决,在出口税方面,中国政府却无权引用"一般例外"条款,这在WTO成员中绝无仅有,其后果十分严重。在现代国际法中,GATT第20条保护的人权、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权以及可持续发展权均是主权国家应享有的固有权利,是国际法赋予国家的固有权利,同时也是主权国家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绝不可因WTO成员方明示或暗示、直接或间接、单方或协议的方式而被放弃。WTO上诉机构认定,中国因《加入议定书》第11.3条未明确规定引入GATT1994或"一般例外"就丧失了援引"一般例外"条款的豁免权利,这样的结论与国际法的理论和最新实践可谓背道而驰。  相似文献   

10.
WTO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并不干涉其成员的所得税制度。然而,各国的歧视性所得税措施和正常税制所导致的差别待遇还是会对国际贸易和投资产生壁垒效应和扭曲作用。对于构成贸易壁垒的所得税歧视措施,区域贸易安排沿用WTO的非歧视原则来进行规制;对于各国所得税制所导致的差别待遇,区域贸易安排则借助国际税收协定来处理。不过,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际税收协定的现行机制并不能彻底消除所得税差别待遇,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税收协定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对于追求更高自由化水平的区域贸易安排来讲,可尝试其它新的机制。  相似文献   

11.
发展权是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人的集体的国家和民族自由地参与和增进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发展并享受发展利益的一种资格或权能,是全体人类对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发展权已超越国际人权法的特定范围,成为指导包括WTO在内的国际关系各领域的一般国际法原则。WTO规则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均包含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发展权实现的因素,但其在整体上有利于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将发展权这种综合性的人权纳入WTO,可以在整体上矫正GATT/WTO运行以来所奉行的传统发展理论对人权的漠视和侵害,并按照人权的要求对WTO进行民主化改革,强化WTO以人为本的精神,以人权的规尺推进全球公平正义的实现,而不是将其作为已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辅助措施。  相似文献   

12.
The WTO Members’ negotiations under the Doha mandate on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 and developmentissues have made little progress. The gap between developedcountries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this regard seems toowide to be bridged. This gap originates from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in their basic stances on cross-cutting issues. In principle,without prejudice to currently available SDT under individualWTO Agreements, developing countries should be given flexibilitiesin implementing WTO rules, which may result in the rebalancing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WTO Members but only when policymeasures at issue can contribute to particular developing countries’development needs and no alternative less-trade restrictivemeasures are reasonably available. After reviewing WTO Members’discussions since the adoption of the Doha Ministerial Declaration,this article suggests a ‘measure-specific ex ante approach’for a workable solution to bridging the gap between developedcountries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on SDT and development issues.  相似文献   

13.
姜素红 《河北法学》2006,24(3):67-71
发展权既是一项国际人权,同时也是一项国内人权.作为国际人权,为保障发展权的实现,各国应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权实现的国际环境.作为国内人权,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障和促进发展权的实现.包括设立促进与保护人权的国家专门机构;完善立法;完善宪法审查和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人格权法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制定中国民法典的讨论中 ,关于人格权法的位置安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考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对人格权的规定及参照我国学者的观点 ,我们认为 ,民事主体制度 (人法 )和侵权行为法不能承担规定人格权的重担。从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角度而言 ,人格权法应独立成编。以此为基础 ,本文提出了人格权法编大致的内容设计。  相似文献   

15.
郝少英 《河北法学》2012,30(7):87-94
国际河流后开发国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对国际河流的开发会对先开发国家的既得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国家对位于其领土内的国际水资源享有主权是后开发国家对国际河流享有开发利用权最主要的法理基础,“先占主义”理论在国际实践中鲜获支持,国际仲裁、判例进一步确认了后开发国家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的权利和义务.故国际河流后开发国家享有开发利用国际河流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我国作为大部分国际河流的后开发国家也应受到启示,以实现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16.
古祖雪 《法学家》2012,(1):145-156,179,180
TRIPS作为由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被动接受的一种制度安排,体现了发达国家的秩序主张,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正义要求和利益关切,从而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负面社会后果。发展中国家一直没有停止过改变TRIPS的努力:首先推动在人权、公共健康、生物多样性等国际体制中制订与TRIPS相左的知识产权规范,然后试图在WTO体制内通过对TRIPS的解释和修订消除TRIPS与其它国际体制知识产权规范之间的冲突。这是一条从体制转换到体制协调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之路,关乎WTO成员之间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因而势必遭到TRIPS既有秩序的受益者———发达国家的抵制,使其充满着艰难、曲折。对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因应准备。  相似文献   

17.
国际贸易中的人权问题——以发展权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展权是当代人权的核心内容,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以及药品价格等的确立不仅影响发展中国家许多有关个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现,而且还影响发展中国家以环境权、可持续发展等为内容的集体人权的发展.国际贸易应坚持非歧视原则,促进发展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过渡期条款是基于成员方参与规则建设能力的差异,在平等适用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通过谈判,在特殊时间段内对成员权利义务实行差异化配置的规则类型。这类条款来源于多边贸易体制在发展进程中逐步体现出的包容性,在根本上来源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间的重大差异,也体现了发展中成员维护自身国家经济安全的迫切需求。基于功能主义视角,过渡期条款产生和存续的法理基础主要体现为,这类条款在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修正制度缺陷、呼应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以及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内的公平互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鲜明的二元结构特征决定了过渡期条款在未来尚有继续存续的空间。  相似文献   

19.
从WIPO和WTO两大框架体系向FTA的平台转换,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入后TRIPS时代。后TRIPS时代与FTA相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张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知识产权领域“南北对抗”以及赶超型发展战略成为一种新常态。为适应后TRIPS时代,我国应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一方面提升本国制度的适应性和执法水平,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另一方面也应把握“南南合作”的基点,提升国际话语权。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展开:一是以CPTPP为标杆,完善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及执法机制;二是抓住美国退出的窗口期,尽快启动加入CPTPP谈判程序;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提高国际认同度;四是学会平台转换,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20.
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影响最大的是发展中国家及其人民的发展权利。危机对发展权的挑战,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领域,也反映在社会文化以至政治发展层面,进而衍生为人的生存发展危机。要摆脱危机,就必须重新塑造发展权法治理念,从传统的形式平等和社会正义迈向一种新的正义观即发展正义,从现有的公法强制干预和私法自由调节转向政策性平衡新机制,在全球社会连带中实现自主发展。在这些新理念导引下,于法律重心的发展权定位、发展权指标体系的法律化以及强化国际与国内公共权力对发展权的法律责任三大方面进行制度建设,确立公共权力对发展权的自觉意识和可归责性、建立全球性的发展权法律标准以及危机预警与干预系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