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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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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当代学术背景下,逻辑与修辞两大范式在研究对象、运行条件与方式、目的与功能上均存在一定区分,这种区分相应体现在法律中。在法学研究中,尽管在当代不同法学家理论中也表现各异,但逻辑与修辞这一对范式之间关系已经趋于缓和,而呈现出相互影响、彼此补充、相互渗透的趋势,共同促进法律文明的发展。对逻辑与修辞关系的辨析,在中国语境下也同样有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中国在依法治国进程中,需要妥善处理好逻辑与修辞之间的关系。在法律实施中,逻辑与修辞这两种方法所具有的正当化、合理化功能应予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6,(5):3-24
法律拟制和法律虚拟是两个不同的法学概念,作为立法和法律运用的重要方式,两者本身预示着法律的修辞属性。法律拟制和法律虚拟分别勾连着立法和司法,从而可以在概念体系中进一步划分为立法拟制和司法拟制,立法虚拟和司法虚拟。这些概念都表明法律不仅是科学的、理性的、逻辑的规则体系,而且同时也是诠释的、诗性的、修辞的预设体系。因此,对法律不仅需要从科学、理性、逻辑的观点看,而且也要从诠释、诗性和修辞的观点看。只有把法律作为制度修辞,法律的逻辑推论才有展开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3.
司法中的法律修辞:国内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焦宝乾 《法治研究》2012,(1):102-109
修辞作为说服技术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司法中,法律修辞有着比较广泛的应用,从中国古代判词到当代判决书,从书面语到司法口语。这些方面学界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在汇总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将司法中的法律修辞研究予以整合、提炼,有必要将其作为一个专门领域,甚至上升到学科的高度予以看待与研究。  相似文献   

4.
吕玉赞 《河北法学》2015,33(3):2-16
陈金钊教授提出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根据当代西方法律修辞学虽可获得相应的证成,但这种法律修辞理论也有自己无法克服的多种局限和限度:游移于分析性修辞学和法律论辩理论之间,理论进路混乱;合法性、可接受性和合理性三种价值立场因无法在法律修辞的语境下兼容而始终充满张力;构造的“法律修辞方法”无法满足法律方法论的要求,并非一种真正的法律修辞方法;勾勒的法律修辞“谋篇布局”过于模糊、残缺不全且充满内在缺陷.这四种缺陷注定了“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难以作为完整的或真正的法律修辞理论.  相似文献   

5.
陈金钊教授最近提出了一种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不同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该理论因其独特的涵义界定、价值立场和修辞方法而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并非作者自由的学术创造,该理论几乎所有的构成元素都可以根据法治理论、法教义学、法律话语、分析修辞学、最新的法律修辞学理论等获得相应的理论证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把法律作为修辞"更是对西方法律修辞学的一种学术改造和重构。  相似文献   

6.
谢晖 《政法论坛》2012,(5):76-89
作为一套严谨的体系,人类的法律制度既搭架在逻辑的前提下,同时也建立在修辞的基础上,所以,法律制度不仅具有逻辑之维,也具有修辞之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逻辑推论的基本前提其实是修辞,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思维的产物,其逻辑体系结构在修辞前提下。被人们广泛认同的法治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价值假设和修辞主张,而无罪推定更是法律制度体系内部修辞表达的典型例证。  相似文献   

7.
调解中的法官修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武飞 《法学》2010,(10)
从修辞学的角度来说,司法案件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充满了或然性,这种或然性的存在为修辞提供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司法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官运用修辞方法说服当事人的过程。站在修辞主体的立场上,说服的有效性依赖于法官的个体性因素、法官对作为修辞出发点的共识的选择以及采用的修辞方法是否恰当,这些为修辞提供了技术性支持,也是提高修辞效果的途径和契机。法官修辞的运用可以提升司法过程的民主性,帮助法官更好地解决纠纷,但也可能削弱司法权威。法官修辞只是帮助法官适用法律的一种有效形式,不能替代法律成为影响司法过程的核心要素。  相似文献   

8.
古典的修辞学研究重心主要在于一种实践的说服行动以及与之相并行的说服方式,区别于当前的以修饰文辞为重心的修辞学研究,故而古典的修辞学与法律具有密切的关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法律修辞,重新激活并发展法律修辞的当代价值。具体而言,法律修辞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作为本体论的法律修辞和作为方法论的法律修辞这两个具有关联的方面。作为本体论的法律修辞主要是指法律本身也可看作一种修辞并可以从修辞学的视角对法律予以观照,作为方法论的法律修辞主要是指其于法律运行过程中的体现的诸多作用。当然,法律修辞的价值本身也存在限度,但这并不构成对法律修辞的否弃理由。  相似文献   

9.
司法裁判中的隐性知识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现代认识论的重要课题的隐性知识论的价值不仅在于揭示了隐性知识的存在,更在于论证了知识的本质是隐性的。司法隐性知识问题在当代英美法系司法实践中得以显现并在相关法学著述中多有表述。在我国大陆,司法隐性知识也广泛存在于案件裁判的事实建构与法律发现诸环节中,并在司法判案中有它特定的位置。司法前见、一般推理、事实解释、图式加工、事实剪裁、经验参与、结果导向、观念辐射等都是对司法隐性知识的艰难表述。连接隐性知识与既定法律规范依赖于法律修辞,裁判凭藉判决修辞而获得形式正当性并为公众更好地接受。现代诉讼程序规则是激励与规制司法隐性知识运用的制度环境,司法隐性知识的研究对当前我国大陆法治文化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陈金钊 《现代法学》2013,35(5):3-22
疑难案件超出了法律规范的涵摄范围,对它的处理不仅需要法律发现、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还需要一种"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思维方式。法律修辞是在其他法律方法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体系的规范性和案件的具体语境对当事人等进行的劝导和论辩。它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单一性,通过修辞上的"谋篇布局"着眼于对各方当事人的说服。所以,法律修辞是运用法治意识形态所构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法律修辞对疑难案件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谢晖 《现代法学》2012,(5):3-17
法律价值预设作为法律中提纲挈领、统领全局的内容,在法律作为"制度性修辞"的命题、判断和架构中,有着独特的分析意义。法律价值的抽象性、统领性,提供了诗性思维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诗性思维也把法律价值预设结构在修辞世界。不论作为技术的修辞,还是作为本体的修辞,都对法律价值预设作为制度修辞起着论证作用。如果说法律和法治本身是一种制度性修辞,那么,通过法律价值预设能更好地证立这一判断。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逻辑学在法学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探讨,阐述了近代以来法律逻辑的研究方法。重点介绍了规范逻辑。对于法律逻辑中的法律推理与司法推理进行比较。最后,点明了逻辑学与法学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方法的研究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全面发展和刑事司法进步是非常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律方法研究可以实现学术与实务的契合,对于司法者来说,刑事诉讼法律方法是刑事司法进步的“利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方法的研究较为薄弱,在修法后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应当加强对法律逻辑、刑事诉讼法律解释、刑事诉讼法漏洞填补和刑事诉讼法律论证几个领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法律修辞本身就是法治方式的组成部分。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就是司法裁决的可接受性,法律修辞有助于公正裁决。强化法律修辞需要从建立判例制度和完善司法裁决公开的路径着手。  相似文献   

15.
谢晖 《法学评论》2014,(3):39-53
法律作为言语构造的规范体系,不仅是由一套逻辑命题所构筑的,而且也需要修辞命题作补充。法律实践需要理性思维和逻辑命题来展开,但也需要诗性思维和修辞命题来展开。法律的逻辑命题和和法律的修辞命题是两类不同的命题形式。前者在法律中表现事物的客观规定性;后者在法律中表达主体的价值期待性。这两种命题又有一定相关性,其最基本的关联根据是它们都从属于法律这种人类言语现象。因之,无论逻辑命题还是修辞命题,都可以参与法治秩序的建构。特别在一个习惯于诗性思维的国度,强调逻辑命题在法律中的作用至关紧要,但丢弃修辞命题,法治秩序就丧失了一些必要的前提预设。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学》2019,(6):77-90
计算法学是随着人工智能在法学中深入应用而产生的一门交叉学科,使用建模、模拟等计算方法来分析法律关系,让法律信息从传统分析转为实时应答的信息化、智能化体系,旨在发现法律系统的运行规律。计算法学的核心思想是计算思维与法学思想的深度融合,研究者通过主体的分布式实时计算来分析法律行为,从而发现法律发展的深层规律。人工智能等增强技术应用于法学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法学基础理论,提升部门法科学性及协调性,减少法律系统运行摩擦。计算法学对于提高立法与司法效率、应对和规避技术风险等均具有积极作用。计算法学涉及计算法学理论、立法实验、司法预测、法律的语义挖掘、法律逻辑分析、司法管理系统、司法证据等几方面研究。计算法学吸引着众多法学、计算机科学研究者的目光,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学科分支,并有望孕育出一批新的法律职业群体。  相似文献   

17.
人们关于社会正义的认识是多元的,这要求居间作出的司法判决应当经得起理性论证的检验,以防范法官选择正义立场时的任意。经得起理性检验的判决又必须借助修辞方法的使用,才能使其为判决不利方接受。在社会正义的司法实现过程中,修辞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作用,但它必须在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符合其秉承善意而加以应用的本质。  相似文献   

18.
法治时代的法律位置——认真看待法律逻辑与正义修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现在社会的发展趋势,在不久的未来中国应该进入法治时代,在这个时代政治与法治并驾齐驱,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重新塑造法律的权威。实现法治需要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法律方法论。然而,法治的实质合法性是以追求正义公平为前提的。为达到和谐社会思维决策中的正义修辞不可缺少,没有正义等法律价值的修饰,法治会失去终极目标而不具有合法性。要想使法治具有可接受性,逻辑推演的解释方法和修辞论证的方法不能缺位。认真对待法律逻辑与修辞可以支撑起一个被称为法治的时代。  相似文献   

19.
法律发现——司法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法律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法学研究方法中,阶级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演绎推理等方法是经常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深入,法律逻辑分析、法律推理等方法已越来越广泛的被人们所采纳。然而,在司法过程中被人们经常运用的法律发现方法却很少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在传统的司法过程中,人们往往比较注重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方法,而对法律发现方法却被人们所忽视。实际上在司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法律发现方法,它不仅是法律方法之一,而且在司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法理学中的法律逻辑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完善的法律中法律逻辑学被简单化为法典适用的简单逻辑 ,它不能将法典化过程中真正的逻辑方法反映出来 ;现代法律逻辑学尝试了形式数理逻辑、自然科学和试验科学逻辑、规范性逻辑等不同的研究思路 ;但这些研究对现代法理学对司法三段论批判仍然认识不够深刻 ,本文认为司法三段论是一种研究框架 ,逻辑的刻画功能、发现功能、修辞 (论证 )功能在法理学指导下已经显得越来越具有方法论的研究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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