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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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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中重新犯罪的风险与控制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许多国家实现了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转变,社区矫正模式的非监禁刑开始成为刑罚适用的主导。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在国内外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无法避免矫正对象再犯罪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社区矫正中再犯罪问题的原因,从危险管理、洗牌政策、工作释放、完善矫正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控制社区矫正中重新犯罪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的社区矫正实践中,社区矫正制度优势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其主要原因在于社区矫正立法等法制建设方面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程度有待提升。通过对法国社区矫正制度考察与介评,发现一方面其社区矫正法律较完备,各工作主体明确,部门之间配合有序,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和监督措施明确,非监禁刑广泛适用,非监禁刑形式多样,体现刑罚个人化原则;另一方面政府注重投入和引导各类协会参与社区矫正,为社会力量参与搭建了较好平台。结合中国实际,在借鉴与总结法国经验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和完善: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社区矫正法制体系;二是进行刑罚执行体制改革,扩大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三是建立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是政府积极引导和投入,整合各方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3.
在刑罚制度已经从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也开始对世界行刑社会化趋势做出积极的应对,并对我国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新探索。这对于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服务,对于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对于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服务,对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加强政法工作,优化我国的法制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本文主要从社区矫正的人文、社会、经济、理论四个方面来探讨社区矫正的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4.
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地进行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社区娇正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一种全新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之所以能在现代社会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和采纳,是因为其背后包含了若干深层合理的基础理论,蕴涵着人道和效益的价值理念。社区矫正制度在减少监禁刑适用、促进罪犯社会化和降低行刑成本等方面发挥着异乎寻常的作用。它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刑罚制度和罪犯处遏制度,对完善我国刑事制度将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5.
非监禁刑作为一类刑事制裁方法,与监禁刑相比,在发挥刑罚的教育和矫正功能、体现刑罚人道性和谦抑性思想以及实现刑罚适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我国以监禁刑为主的刑罚模式居于主导地位。我国应当积极倡导非监禁刑的广泛适用,弥补监禁刑适用的不足。  相似文献   

6.
红梅 《前沿》2010,(23):74-76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还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中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问题。本文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体制下,作为非监禁刑执行方式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崔凯  张功 《前沿》2012,(8):92-93
社区矫正是指通过适用各种非监禁性刑罚或刑罚替代措施,使罪犯得以留在社区中接受教育改造,以避免监禁刑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参与犯罪矫正事业的一种罪犯处遇制度。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制度认识深度、工作力度和人员配置等多方面还存在着较明显差距。各地应当根据省情特点,在部门关系协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将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到新的层面。  相似文献   

8.
对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是挽救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最好途径,它不仅可以矫正他们的心理和行为,也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但由于对非监禁刑价值认识不足、制度存在缺陷、司法环境困扰和部门衔接不畅等原因,我国对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还存在适用比例、适用刑种、适用区域、适用属地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悖,增加了社会风险;与平等适用法律原则相悖,影响了社会稳定;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侵蚀了司法正义;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相悖,减损了刑罚功能。减少、纠正这些偏差,应树立少年司法理念、完善少年司法立法、建立部门衔接机制、探索多种矫正模式。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处罚方式,起源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方国家,它在适用对象、矫正方式、理论基础等诸方面都有别于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社区娇正不是对监禁矫正的否定,它只是使得刑罚处罚方式更加完善,趋向现代法治理念的要求,对克服长期监禁刑的弊端大有裨益。同时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还处于初步阶段.对这一新兴的刑罚处罚方式应当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并重,使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并驾齐驱。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开始施行。此次修改的幅度较大。除总则问题外,还涉及43个具体犯罪,其中新增犯罪罪名9个,对社区刑罚和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了改革与完善,确立了相辅相成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两大矫正体系,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目前存在犯罪人保留自由与社区安全保障的矛盾、惩罚力度与监禁刑之间缺乏合理递进梯度、适用有条件与刑罚平等相矛盾、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不一致、矫正专业队伍缺乏、节约经费与充分开展工作的矛盾等问题。我国应建立罪犯人身危险评估和控制系统,适当增加禁止性规定并加强监管,加强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个性化和系统化的矫正方法,统一社区矫正执法机关,借助社会公益组织力量,使社区矫正真正获得效果。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为许多国家所采用。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还没有完全确立,尽管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了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但与社区矫正的要求相去甚远。文章就我国当前社区矫正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从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和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北京市社区矫正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非监禁刑模式,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笔者在北京社区矫正调查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是建立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的困惑,也是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社区矫正是刑罚还是行刑方式;社区矫正法律依据与现行法律之间的矛盾;社区矫正工作者角色定位和社区矫正的执行问题等.因此,制定社区矫正法;对罪行较轻的、被判缓刑的青少年犯罪者进行"洗牌";将矫正对象的劳动技能培训与心理矫治作为一项制度和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储备、调动社会志愿者的积极性等措施应当成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当然选择.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制度代表着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潮流和趋势,与传统的监禁刑相比,它可以鼓励罪犯自我改造,更好地实现刑罚的功能和目的。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组织体系模糊、矫正程序有待规范、民众认同度不高等问题。建议全面梳理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创新社区矫正实践活动模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发展市民社会,巩固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5.
范立仁  余向阳  李斌 《前沿》2010,(8):117-119,139
在世界刑罚涌现刑罚轻缓化的今天,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利益均衡的理性社会和人本社会,实行刑罚的轻罪非监禁化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是保障人权还是节约司法资源以及社会成本,都作用巨大。为此,重构我国的刑罚体系,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机制,增加非监禁刑、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在当前司法实务中,实现非监禁化的途径(即扩大缓刑、管制、假释的适用;扩大免予刑事处罚适用范围、鼓励刑事和解);扩大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对可以单处罚金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力的,原则上单处;改革未决羁押制度,降低逮捕率等已成为轻罪非监禁化的重构内容。  相似文献   

16.
陆露 《传承》2008,(22):128-129
检察机关作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起推动作用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参与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实现其社区矫正监督权,应首先改变自身的重刑立场,在刑罚活动中积极运用社区矫正的理念,渗透到适用非监禁刑的各个步骤和程序中去;做好相对不起诉人纳入矫正对象范畴前的矫正工作;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立法,提高检察机关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7.
浅论检察职能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露 《传承》2008,(11)
检察机关作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起推动作用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参与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实现其社区矫正监督权,应首先改变自身的重刑立场,在刑罚活动中积极运用社区矫正的理念,渗透到适用非监禁刑的各个步骤和程序中去;做好相对不起诉人纳入矫正对象范畴前的矫正工作;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立法,提高检察机关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是将罪犯放到社区接受教育改造,在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充分地利用社区资源对罪犯进行矫正的一种执行方式。标签理论、行刑社会化理论、刑罚人道主义理论是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依据。社区矫正制度的价值在于体现了人性关爱的理念、体现了刑罚人道主义思想、体现了刑罚经济化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社区矫正意识缺失、刑事立法缺失、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为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应及时更新刑罚执行理念、建立健全相关刑事法律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9.
周灵方 《湖湘论坛》2009,22(1):92-94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广为采用的一项行刑制度,推行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还存在明显的缺失。我国应通过更新刑罚观念,建立健全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辛口人员,明确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创造良好的环境等措施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社区矫正和短期自由刑均为刑事责任实现方法的一种。去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使社区矫正得到了更多的关注。短期自由刑作为监禁刑的一种,有其自身的价值所在,但也遗留着监禁刑的弊端。那有没有一种刑罚方法是可以扬长避短的呢?社区矫正应运而生。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于社区矫正制度和短期自由刑之间各方面的比较变得更有根据,更有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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