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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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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ADR反思我国的民事调解现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ADR是世界各国近年兴起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传统纠纷解决方式所不具备的诸多优点,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和法院诉讼调解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需要吸收ADR方式的合理因素。本文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法院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和谐社会视野下法院调解的法理阐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跃敏 《河北法学》2007,25(1):133-136
近年来,法院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被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和谐社会视野下重构法院调解制度应立足于对其法理的科学阐释.作为兼具处分行为与审判行为双重属性的独特制度,法院调解的程序设置应体现诉讼解决纠纷与合意解决纠纷的特性.从形式与功能上看,西方国家的诉讼上和解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并无本质区别.除纠纷解决功能外,法院调解还具有增进对话功能;形成规则功能及联结法律与道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在现实中存在着一系列困境。而ADR制度作为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既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理念,又在解决纠纷方面具有一系列优势。因此本文提出可以借鉴ADR制度来改造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首先,设立独立的调解法官;其次,完善相关的调解规则和程序;最后,建立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4.
ADR即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目前在我国越来越多的被介绍和应用,在各个纠纷领域也日益显示出它的独特作用。其中,法院附设ADR是根据主持纠纷解决主体而不同于其他ADR类型的一种纠纷解决形式,这种制度虽然属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但与法院的诉讼程序有一种制度上的联系,尤其是其中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两个看似相似,但在内涵上却存在着极大差别的制度。本文通过对海峡两岸法院调解制度的比较,厘清了在制度设计上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制度基本理念的变迁及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院调解是用和谐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的矛盾冲突,与运用刚性的审判的方式解决纠纷与矛盾相比较,法院调解是经历了诉讼时代后社会的一种进步,同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表现.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基本理念也呈现出相应的变化.法院调解理念是法院调解制度的灵魂,并直接反应在具体的制度中,影响法院调解的实施方向.  相似文献   

6.
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莎莎 《法制与社会》2010,(20):118-119
随着民事纠纷的不断加剧,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弊端,机制创新已成为人民法院无法回避的课题。当纠纷已到达法院,在正式进入诉讼阶段之前,探索在法院的主持或参与下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法院附设的诉前调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法院附设的诉前调解制度的理论论证和实证分析,提出了完善与和谐社会相互动的诉前调解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乔鹏 《法制与社会》2010,(28):38-39
法院调解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有着不同于审判的价值追求和运行方式。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在调解原则、诉前调解制度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8.
理性看待法院调解的强制性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法院调解的存废抑或改革之争,集中到一点还是法院调解的自愿性和强制性问题.针对法院调解的强制性,理论界的观点几乎是一边倒地持批评态度.但是,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对于法院调解的强制性因素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通过分析法院调解的构成要素,并深入了解法院调解的强制性因素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法院调解的强制性潜在的客观合理性,以及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契合性.正因为法院调解的强制性因素的存在,才会使得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产生卓越的效果,这也是法院调解区别于一般调解的主要特征所在.至于那种非理性的蛮横强制的因素并不是法院调解制度的主要品格.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给行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其立法理念已不适应和谐社会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需求。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也采取了变通的方法达到调解的目的和效果,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行政法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颇具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它过于强化法院的职权,容易侵蚀调解的自愿性和当事人的处分权,存在着弊端。外国的诉讼和解制度更立足于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可以借鉴外国的诉讼和解制度,建立起以调审分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以利于更加合理、公正、快捷地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1.
程凯  吴大华 《政法学刊》2011,28(6):79-81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现实社会中解决矛盾与纠纷的重要手段,承载着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功能。其表现在法理上的特征值得仔细研究,对其司法调解中的限度问题值得关注,尤其是当前法治中的现实困境对纠纷解决机制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论强制性调解对法治和公平的冲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周永坤 《法律科学》2007,25(3):11-24
调解是不发达社会主导的纠纷解决制度.在社会进化过程中,调解退化成一种基层社区自治的制度和司法程序中"依附于"判决的制度.在大型有组织社会,发达的调解与人治并存;判决的权威是法治社会的标志.东方发达的调解制度是人治社会的一部分,它不是先进文化,恰恰是东方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制度原因.解放后我国调解的走俏正是我国的人治社会使然.改革开放以后判决的短期走强是社会法治冲动的产物.强制性调解构成对法治基本价值的损害.既然我国已经选择了法治之路,我们就只有选择以判决为主导的纠纷解决制度,坚持调解的自治与自愿原则,并对调解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3.
Despite the widespread use of mediation to resolve public policy disputes, there is little written on the mediation of judicial rule disputes. A successful mediation of a dispute over proposed court rules to govern mediation of certain family law cases involving domestic violence concerns is reviewed. The authors conclude that the mediation provided (a) a confidential venue for disputing judges to respectfully disagree with one another, (b) an opportunity for collaborative problem solving, (c) an opportunity to reduce conflict among judicial colleagues. (d) a format for dialogue with other stakeholders, and (e) greater degree of influence with regard to the outcome of the dispute.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to encourage the effective use of judicial policy mediation are offered.  相似文献   

14.
韩伟 《法学家》2020,(3):56-70,192,193
司法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革命根据地调解制度,则是当代中国司法调解的主要渊源。革命根据地的调解,不止是一项司法制度或者新型司法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它实质上更是一种治理模式,辅助革命政策的推行。通过荣誉、身份等象征资本重塑调解人,不断将革命伦理、法制融入新型调解规则体系之中,中国共产党借助司法调解,较好地实现了革命根据地社会治理模式的变革,有效消解了革命法制与社会旧俗之间的紧张关系,增进了普通民众对共产党政权的认同度。革命时期的调解尽管存在制度缺漏、行政导向等缺陷,但它对社会文化、习俗的娴熟运用,对社会组织、地方权威人物的组织吸纳,以及注重消弭社会冲突、维护邻里和睦的价值取向,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治理变革在法治中的生动体现,也成为当下司法与社会治理可资取鉴的历史资源。  相似文献   

15.
国家治理中的司法策略:以转型乡村为背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栗峥 《中国法学》2012,(1):77-88
在转型期的当下中国,司法策略的产生背景源自于乡村传统治理术的衰退与纠纷解决的现实需要。为了适应社会转轨的实际需要,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司法策略的目标定位是强调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兼容;选择的方法是"大调解"与"能动司法",而村民应对的策略是司法"体内循环"与"体外循环"并举。这些司法策略整合了纠纷解决的各种智慧,包含了尽可能多的治世方略,形成了"软硬兼施"、"刚柔并济"的处理矛盾的"规制矩阵",是我国司法机关审视自身条件与能力、适应转型环境、满足政治任务的"条件反射"。它反映出当下司法是一种补充社会资源、承担公共责任、加强联动治理、确保社会稳定的"安抚型司法"。  相似文献   

16.
王春旭 《政法学刊》2008,25(3):18-21
片面共犯在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司法实践无法回避的问题。由于片面共犯仅具有单方合意性,刑法学界对于其归属问题仍无定论。通过对比各家观点、世界趋势,从哲学、刑法理论各方面可证明片面共犯是成立的,属于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7.
当今社会,社会矛盾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也促进了各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构建及有效运行。而调解作为现代ADR的主要形式,它的广泛应用,尤其是美国法院附设ADR调解的成功应用经验,对我国调解制度特别是法院调解的改革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司法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言辞说服艺术的调解,离不开修辞技巧的使用。法官在司法调解中合理使用各种修辞方法,既能够有效说服当事人顺利接受调解结果,又能够有效执行法院的社会治理功能,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但法官掌握调解和修辞技巧的能力,只是影响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的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官运用修辞调解纠纷的主观姿态。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人格,确保每个法官都能秉承善意运用修辞调解纠纷,才能真正有助干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19.
王立新  周游 《时代法学》2012,10(6):53-58
相较于现有的行政诉讼调解、协调的理论与实践,预防性行政协调在合法性与正当性方面有所突破,强调在行政争议尚未诉至法院之前,通过司法权的主导,积极探索新的途径,提前介入到行政决策或者协商过程中,针对行政过程的预期侵害作出风险评估,及时发出预警,或者针对行政过程的合理性问题提出协调方案,有效预防社会矛盾的激化,并为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模式提供新的视角与进路。  相似文献   

20.
田平安  王阁 《现代法学》2012,34(4):39-51
清代民事调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特殊形式,即官批民调。其表现类型多样,具有固定流程,是清代社会治理结构、司法体制特点等多种因素作用的产物。黄宗智先生将清代这种半官半民的中间地带称之为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现行委托调解也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与官批民调同属"第三领域"的民事调解,但二者在产生动因及内容构造上存在明显差异。不过,就适用范围界定和调解人甄选而言,官批民调能为委托调解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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