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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挪用公司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定何罪?胡斌被告人黄某原系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公司)驻上海金属交易所交易员。1992年5月,黄某代表公司进入交易所操作金属交易。由于公司刚开展期货业务,所以初期黄某一人管理着数个业务环节,可以做自营,也可决定...  相似文献   

2.
一、案情被告人窦某自1995年5月至案发,担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期货部经理。其主要职责是:主持本部门日常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自营及代理业务,负责代理客户具体分单工作。被告人冼某自1995年4月至1996年6月间,担任上海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总公司”)期货部报单员,其职责是:主要负责对口华东公司期货部报单及记载相应盈亏记录。其间,两被告人因业务关系相识。不久,冼以其丈夫的名义在窦所在的华东公司期货部设立编码为034的私人帐户进行期货交易。1995年11月1日,冼某电话委托窦在034帐户…  相似文献   

3.
王瑕 《中外法学》1994,(6):76-78
<正> 如何界定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目前极为流行的看法是“代理说”,即认为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代理客户买卖或转让期货合约,因而公司的此类行为乃法律规定的代理行为,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关系。 这种主张不仅散见于各类文章之中,也体现在某些现行法规之中,如原物资部颁布的《工业品生产资料期货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会员在交易所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则:会员进行代理交易,必须如实纪录客户指令,及时指示其出市代表执行,并保存每日交易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会员从事代理业务可按有关规定收取佣金和保证金,自营业务帐务与代理业务帐务必须分设。严禁会员出市代表直接为客户代理交易。” 此外,《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第7章、《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试行)》第10章等均对期货交易中会员的代理活动设专章予以规定。在现时我国法律对期货交易  相似文献   

4.
在期货交易中,除了一少部分期货商在期货交易所中仅仅进行自营业务外,大部分期货商或者是专营经纪业务或者是兼营期货经纪业务。期货经纪活动是期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上,所谓期货经纪活动是指期货经纪商接受其他无权进场从事期货交易客户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在交易所内为委托人(客户)进行期货及期权买卖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对这种民事行为的性质,在我国理论界和实践中存在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代理说、居间说和行纪说。 一、关于“代理说”。这种观点认为期货经纪活动的性质属于代理行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易规则(试行)》第8·1条即规定:“经纪业务是郑州交易所会员在郑州交易所内为客户代理交易的活动。”其他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可以说,这种看法在  相似文献   

5.
<正>一、基本案情2019年初,宋某、佘某以从事期货居间为目的成立公司,后以公司名义与期货公司签订居间协议,约定为期货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并按比例收取客户交易手续费。经营期间,二人为牟取利益,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期货居间名义招募刘某(另行处理)等人担任期货交易分析师,黄某、胡某等10余人(均另行处理)担任业务员。二人安排业务员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期货行情分析,以承诺提供期货交易辅导吸引客户开立账户;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6,(5)
近年来,企事业单位与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经济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从实际情况看,在经济交易中,也不断发生不少经济纠纷,并诉至法院。所以,如何减少这类经济纠纷案件的发生,并在经济交易中严格依法办事,本文拟就一实例,进行分析。一九八五年二月,开封市工缝经销部(下简称经销部)与上海物资交易所(下简称交易所)洽谈购买彩色电视机事宜,经与交易所经营业务部主任黄某说洽,口头商定购买“爱美”牌二十时彩色电视机一百台,每台价格一千八百二十元,共计货款十八万二千元。经销部接交易所开具的供应上述电视机  相似文献   

7.
不同于单纯法律意义上居间人的概念,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期货居间人是推动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期货居间人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包括诱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代替客户签订虚假期货经纪合同、夸大或虚构交易业绩诱导客户出资、全权代理客户交易而恶性炒单等情形。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德莱公司是一家合作经营企业,张某是该公司的总经理,袁某2001年6月至9月任该公司进出口部经理。2001年2月至2001年9月,德莱公司委托黄某以包税包证的方式代理进口柴油发电机组。在代理过程中,总经理张某指使下属  相似文献   

9.
1993年10月中旬一冶机装公司供销经贸部(下称一冶经贸部,系一审被告)负责人手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风风火火地赶到武汉长城律师事务所,焦急地诉说不服一审判决,请求律师代理诉讼。面对一起错综复杂、数额巨大的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我不顾业务繁忙,毅然接受委托,当即撰写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判令被上诉人广西南宁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下称南宁公司,系一审原告)自行承担与河北省任丘市物资经销处购销业务的一切法律后果,责令被上诉人赔偿因本案诉讼的提起给上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上诉提起后,我昼夜兼程调查取…  相似文献   

10.
5月10日,市检察院和市检察学会联合召开了“金属期货交易市场中经济犯罪研讨会”。高检院,市人大,市经委,市政法委员会,市高、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金属交易所,华东政法院校等有关领导、专家、教授应邀出席。与会者结合具体案例,对金属期货交易市场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主体,会员单位的交易员虚设委托代理单位,动用本单位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和委托代理单位的代表私自进行期货交  相似文献   

11.
一、期货经纪公司误导行为的含义及其表现 期货经纪公司的误导行为,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反作为交易代理机构的主要规则——信息报告制度的行为。期货经纪公司误导行为的概念可以界定为:期货经纪公司就期货市场交易,无合理之基础,向期货交易人或不特定多数人推荐特定种类之期货交易,或提供  相似文献   

12.
俞巍 《人民司法》2005,(7):51-54
一、问题的提出某电子公司经陈某介绍,在某期货公司开户进行期货投资,双方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在由电子公司填写的开户申请表上记载有陈某为期货公司职员的内容(该表系期货经纪合同的组成部分)。电子公司并授权陈某为指令下达人,全权代理期货操作。不久期货交易出现亏损,陈某隐瞒真相,私自制作与实际交易状况不符的交易结算单诓骗电子公司。一年半后,陈某难以继续隐瞒亏损,主动吐露了真相。经查,电子公司累计投资损失96万余元。电子公司认  相似文献   

13.
我国从1988年开始期货市场试点,仅仅十年时间期货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发展之迅速令世人瞩目。然而近年来,期货市场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违规交易和过度投机不断发生,各种期货纠纷案件大量涌现,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已出现的期货纠纷案件中,因期货交易代理行为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如何认识期货交易代理,规范期货交易代理行为并正确处理期货交易代理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一、期货交易代理与民法意义上代理之比较期货交易代理是期货经纪商以自己的名义与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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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人:窦沛颖被告人:洗晓玲被告人:窦沛颖、洗晓玲分别担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期货部经理和上海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总公司)期货部报单员,两人因业务关系于一九九五年五月相识。不久,洗为牟利向窦提出以其丈夫朱敏的名义在窦所在的华东公司期货部设立编码为034的私人帐户炒期货。同年十一月一日,洗电话委托窦在034帐户上买人交割期为9511三夹板三百手(每手两百张,每张成交价为四十三元七角),成交后三夹板行情下跌,洗为避免个人损失,利用其报单员的职务便利,通知窦将这三百手合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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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应由谁承担主要责任韦民1994年10月12日,原告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登记了国内期货合同。不久,被告派出业务员向原告游说,又对外利用广告、报刊进行宣传,说其公司可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业务,并向客户承诺在其公司内开展外汇按金交易业务是合法...  相似文献   

16.
当前,从事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中,有相当多的经纪公司,特别是从事外汇期货业务公司,没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资格,非法从事期货代理业务。因此,在纠纷发生后,多数的客户以经纪公司没有经营范围为理由,要求法院确定双方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无效,并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判令经纪公司返还客户已交付的全部保证金。对这一请求,法院在处理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期货经纪公司在未取得经营期贷资格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业务,主观上有骗取客户佣金的故意,客观上有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应确定…  相似文献   

17.
在分部门立法的条件下,对我国《期货法》调整范围的界定应当以“核心规制与延伸监管”作为立法思路.核心规制方面,《期货法》应当以期货与期货交易的特征为基础,明确期货交易的标的是采用对冲交易机制的期货合约,而期货合约的标的是依合约安排能够决定合约价值的基础资产,从而实现对期货市场核心交易模式的有效规制.延伸监管方面,要将《期货法》塑造成一部衍生品市场的基本法律,运用中央对手方制度,将具有类似期货交易风险的场外衍生品纳入调整范围,同时要明确进行判断的标准和主体.在此基础上,从标的类型、交易程序和交易功能等角度入手,可以实现对《期货法》和《证券法》调整范围的有效划分.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状况的历史分析 早在1984年,中国银行就开始接受贸易公司、借款项目单位的委托,代理客户进行境外外汇期货、期权、互换等业务,但直到1991年,中国境内商品期货市场才开放。1992年6月1日,上海市外汇调剂中心率先开办了外汇期货交易,开辟了我国规范化金融期货交易的先河。1993年6月9日,我国第一部外汇期货管理法规《外汇期货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颁布实施。1992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在随后两年多时间里得到迅速发展。1993年3月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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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代理期货交易应负赔偿责任沈寅女青年周俊于1992年12月22日在上海润丰商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公司)开立帐户,从事商品期货交易。润丰公司指派了工作人员严某为周俊的经纪人。周俊在润丰公司签署了“客户合约书”、“风险公开声明”、“调拨资金授权...  相似文献   

20.
随着期货业的兴起,期货经纪公司的增多,期货纠纷也成为一种新型经济纠纷案件诉诸法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期货纠纷案件中,客户状告期货经纪公司的占期货纠纷案件的90%以上,其中由于期货代理发生纠纷的又占相当的比例.期货代理行为有别于民法理论的一般代理行为这已形成共识.期货经纪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超越代理权进行期货交易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经济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判例,即期货经纪公司对本公司期货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经济损失负有完全法律责任.问题是,民法理论代理行为的规定,能否全部适用于期货代理?期货经纪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能否适用于民法代理中的追认和默认?……这在司法实践中,尚属有争议的问题.下面本人就此问题略发管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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