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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0 毫秒
1.
数据分类分级构成了刑事司法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基本前提,但数据分类以“属性”为标准,数据分级则以“后果”为标准,二者存在区别。由于数据分类分级对于国家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有积极意义,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有相关规定。刑事司法领域内的数据分类分级与其他领域既有共性也有其独特之处,应当遵循兼顾数据安全保护与数据开放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要求,运用利益位阶分析、风险识别、面线结合的方法进行刑事司法数据分类分级。在分类方面,刑事司法数据可以在政府数据与个人数据的大类基础上再加以细分;在分级方面,可以将刑事司法数据划分为国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三个级别。根据此种分类分级,可以从机构、人员、软硬件、程序四个角度着手针对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数据进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  相似文献   

2.
政府数据在法律性质上具有财产的属性,在实践中也具有可交易性的特点,是一种财产性权利。政府数据开放具有渐进性、开放性、价值性、时效性、周期性、非买断性和再利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其作相应的类型化区分。政府对于开放的数据进行收费定价有其合理基础,在数据开放定价模式上则有免费模式、按成本费用定价模式以及按“成本+利润”定价模式。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定价收费问题,应置于行政收费的法制框架下讨论,基于公平、效率和量能支付等行政收费的基本原则,确立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向市场主体的商业化利用有限收费的制度。作为减损公民财产利益的负担行为,政府数据开放收费定价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在确立政府数据开放的基本定价模式基础上,由立法来创设数据的收费定价,完善收费程序,加强对收费定价行为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从而推动政府数据有序、规范开放。  相似文献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众参与原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该原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作为该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在本国法中予以落实。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缺乏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因而有必要转变观念,构建保障公众知情权、受教育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公众参与依托于民主理论,建立在人民主权的现代民主逻辑之上。中国宪法从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公共利益保护以及民主监督原则四个维度,肯定了公众参与在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虽然当前在中国已经形成在宪法之下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部分法律的专门条款共同构筑的法律体系,但是立法实践及其效果存在立法层次不完整和立法位阶不足等问题。今后立法应着重于构建国家层面的统一法律,并应围绕明确公众参与主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规范参与效力制度和明确公众参与的保障制度四方面原则展开建构。  相似文献   

5.
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是公众与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标准来评价和测量地方政府绩效结果而构建一种制度框架。然而,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出现导向功利化、手段目的化及结果利益化的弊端,致使评估体系地方政府行为偏离公共导向、社会出现不稳定及央地关系发生失调。其实,现实中评估体系中的公众参与缺位正是问题的根源所在。通过构建公众参与导向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我们可以有力地改变当前公众参政素质不高的现状,也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铺垫公众基础。  相似文献   

6.
美国社区警务在司法部COPS办公室的项目资助与信息分享下,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与发展。执法部门与研究机构的密切合作使得数据驱动与循证警务理念融入工作当中。以科学论证为原则,以数据分析为驱动力,开放数据资源,发挥研究机构的作用,并以科学的评价标准为导向,这些方面值得我国公安机关在治安防控工作中进行比较与反思。把握住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培养警察队伍的数据素养与分析能力,建立与研究机构的密切合作,开放警务数据资源、保障数据安全,健全预防工作的评估体系,推动我国治安防控工作向科学化和现代化迈进。  相似文献   

7.
当前推进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需要打造价值导向的升级版,从效率导向转变为公民导向。与效率导向相比,公民导向更加侧重开放的、参与合作的服务方式和有效回应公民需求。从历史和比较的逻辑看,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由效率导向到公民导向的价值蜕变具有必然性。这种蜕变需要创新改革动力,推进配套改革,主要包括强化制度保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开放的参与机制、优化服务规范以及培育公民意识。  相似文献   

8.
公众参与是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在实践中的作用越来越被世界所公认,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参与途径不多、不畅诸多原因,使得这一制度并未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倡导用法律手段保障公众参与环境权利,是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通则,完善公众参与的立法规定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9.
公众参与是协商民主理论的实现形式,是现代民主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事项的确定,关系到知情权、隐私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及其相互之间的平衡。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制度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也是合理认定公共利益的需要。然而,综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公众参与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缺失。为贯彻参与民主理论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要求,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制度。其具体的制度框架应当包括: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听证会制度;设置独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咨询机构。  相似文献   

10.
开放政府数据的过程,也是政府授权于社会的表现。本研究以赋权理论作为基础,从个体层面探讨影响公民参与开放政府数据的因素。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促进因素中,心理赋权的意义和自我决策会正向影响开放政府数据中的公民参与,而自我效能和影响力对开放政府数据中的公民参与行为则无显著影响;在削弱因素中,怀疑和不信任中的恶意对开放政府数据中的公民参与具有负向影响,而不信任中的无能力则会产生正向影响。提高开放数据的完整度、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公众对政府及政府在推动数据开放上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是激发公民参与开放数据的意愿、提升公民参与有效性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行政立法应当以保障和不侵犯人权来证成自己道义上的正当性.为了保障人权,必须对行政立法的权限和目标进行控制.行政立法不得限制基本人权,对非基本人权的限制也要程度适当.行政立法必须制约行政权力、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在行政许可设定上只有坚持法律保留原则、依法设定原则、许可设定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限制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贯彻行政立法的"无为"精神和有限政府的理念,才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相似文献   

12.
Big data in public health care is fundamental strategic resource of the countr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ts industrialization, we should make clear the regulatory model of utilitarianism of big data in public health care, and settle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active utilization and the principle of informed consent. China's legislation ought to encourage the active use of big data in public health care, so as to settle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use and protection of big data in public health care through the flexible use of the principle of informed consent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alternative or 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mechanisms. And we should guarantee thatthe big data resource will be applied appropriately.This article also presents a systematical classification method of big data in public health care, clarifies principle stipulations, and discusses some exceptional cases.  相似文献   

13.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为促进我国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应该明确健康医疗大数据积极利用主义规制模式,解决积极利用与知情同意原则之间的冲突。我国立法应鼓励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积极利用,通过知情同意原则的灵活运用及替代性或补充性保护机制的引入,解决健康医疗数据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冲突,按照数据类型区分原则,对健康医疗大数据进行系统、适当的分类,明确原则性规定和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错案是指在侦查活动中,公安民警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而办理的依法应予纠正,并应追究违法责任的案件。它具有主体特定性、主观过错性、行为违法性、后果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等特征。公安机关建立错案追究制是提高民警素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公安工作适应国家法律建设总体需求的需要,是解决公安执法与法律要求不相适应的需要,是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内部监督的需要。建立错案追究制应遵循科学、合法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区别划分,责任自负的原则;人人平等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处罚公开原则。  相似文献   

15.
监狱行刑实务中,保护罪犯私人信息有其必要性与重要价值。对罪犯私人信息、罪犯通信、罪犯"现身说法"等涉及罪犯隐私权的问题,应遵循目的特定原则、限制原则、合法公正原则、安全保护原则等。不同类型罪犯的隐私权应区别对待。在确保监狱内特别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控制监控手段的使用,防止监控手段的滥用。行刑活动在对罪犯隐私权进行必要限制的同时,也要予以有效的保护,以期科学、理性、全面地认识罪犯隐私权。  相似文献   

16.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担负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效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理,以服务和预防相结合,以增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加强完善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格局,强化促进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和危机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和打击犯罪机制,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  相似文献   

17.
公安行政执法权的运用,必然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正当程序原则作为普通法系行政法特别是警察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包括了避免偏私、行政参与和行政公开三项基本规则,为达成人权保障与行政目的的平衡,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擅断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的公安行政管理中,公安机关享有大量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公安行政执法高质量的重要保证。“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要求公安执法者正确认识执法中“合法”与“合理”的关系,以合法原则为先;要求公安执法者在自由裁量权“度”的把握上应注重实现立法的目的、遵行公正公开原则的要求、考虑社会环境中正当的“情”与“理”。为保证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应加强公安行政立法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公安执法者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安执法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9.
公安院校是以培养能在公安实战部门从事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学校。在组织和开展教学活动中,必须坚持教学基本原则,贯彻现代教学理念。公安法律文书教学旨在培养公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制作公安法律文书的能力。在公安法律文书课的教学实践中,贯彻“以学生为本,以应用为导向”的现代教学理念,必须坚持学用一致、讲练结合的教学原则。突破“灌输型”教育观,树立“学/导型”教育观,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空间。紧贴公安实战,采用多元实践教学模式,按需施教,精讲多练,培养和巩固学生制作公安法律文书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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