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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特别是社交平台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在政府大力支持和互联网平台的带动下,目前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助农新模式,在解决农产品销售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直播带货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供应链能力、产品质量保证等不少问题,需要通过政府、平台和行业协会等主体协同作用促进直播带货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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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近期十分火爆。直播可分为对店铺销售进行延伸的直播,以及通过互联网平台由职业主播开设的直播。但随着直播带货频频"翻车",部分平台直播带货的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全以及缺乏售后保障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渐严重。亟须加快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发展,厘清主播、监管部门、直播平台等各方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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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是对传统电商模式的突破,也是网络直播重要的变现路径。直播带货风靡中国,一场疫情更是把直播带货推向了热潮,形成了"万物可直播,人人齐带货"的特殊盛况。然而,繁荣的背后乱象丛生,欺诈、低效率、非理性等诸多问题和泛起的行业泡沫,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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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的兴起创造了一种新型电商营销模式,为创新驱动发展贡献了新的力量。然而,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对直播带货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直播带货依然停留在粗放式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因此,需要把法治建设作为规范直播带货的第一抓手,完善立法,严格监督与执法,强化对直播带货的法治监管,同时还要凸显行业自律与道德建设作用,强化对直播带货的柔性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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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各地农产品的销路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为了加快复工复产进程,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少地区的领导干部采取直播带货的方式促进农产品销售,使"滞销"变为"畅销"。通过网络直播,领导干部和民众"面对面",其良好的亲民形象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并为当地经济发展催生了新机遇,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对此应严把领导干部直播带货入口关,严防中间环节的情况突变;应坚持适度原则,避免领导干部因"直播带货"而忽略了本职工作;完善直播带货的监管机制,规范化约束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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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是当代中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数字民族志研究方法,对东方甄选直播现象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首先,东方甄选依靠直播平台的算法技术对用户进行精细化管理,其受众有着高度的同质性和中等收入群体特征;其次,依靠文化和知识的展示,直播迎合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文化偏好,即对文化资本和象征意义的追求,并形成了一种基于阶层品位“区隔”的文化认同;最后,它所塑造的文化认同依赖于有特色的情感劳动,通过价值和道德叙事将受众和主播纳入当代互联网的情感机器中。东方甄选这类直播带货表明,直播经济正在迈入新阶段,一种新的经济样态已然到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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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作为新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正在快速崛起,在直播带货中实施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也成为新兴的犯罪表现形式。确定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责任,必须先界定网络主播的身份属性。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销售伪劣产品是否成立虚假广告罪,应从该罪的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三个方面进行判断。评定网络主播是否具有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故意,应准确理解犯罪故意的“明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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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电商直播时代的到来,青年带货主播的劳动激励机制从"礼物打赏"转变为"带货提成",其工作形态也从情感劳动转向数字化表演劳动。数字化表演劳动是指主播通过"养号"、组团、打造"人设"、激活消费者体验等方式,创造出一种区别于线下的购物剧场,从而将粉丝的观看量转化为消费者的订单量。由于主客观方面的限制,基于数字化表演劳动的直播带货会形成不稳定的短期化就业。但"离场"后的主播并不完全切断与直播的联系,而是将数字化表演劳动后置为一种能随时"返场"的就业选择,以此更主动、更具弹性地应对不确定的未来生活。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创造精准服务各类青年数字劳动者的良好制度环境,促使其成为壮大数字产业的生力军和推进数字治理的新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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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红经济的快速发展,领导干部纷纷走进直播间,化身"带货达人",宣传本地旅游资源、农副产品,帮助农民打开销售渠道,为当地经济发展催生了新机遇。探索提升领导干部"直播带货"收益的可行性路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互联网+"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带动更多农民走向脱贫致富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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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中主播的商业宣传行为应当有底线思维与红线意识。我国行业自律规范对主播商业宣传行为的规制威慑力虽略显不足,但却已经及时高效有针对性地构建起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行为规范;我国《广告法》对主播商业宣传行为的规制虽面临商业广告基本概念认定上的争议,但是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代言人的主体角色类型化视角思考,可以有助于厘清主播在从事商业宣传行为时的责任义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有效地对主播商业宣传行为进行规制,但仍需要进一步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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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以及线上商品营销的火爆,"直播+电商"这一新兴销售模式无疑成为"直播+"时代的一项创造性成果。直播带货为社会提供全新商业模式的同时,也给现行网络治理机制带来了新的冲击。如今电商直播行业在主播跨界融合、直播乱象整治、治理思维协调及新旧规范统一等四个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解决电商直播行业的治理困境,一方面,应积极调整现有治理措施,明确各方权责以切实保障电商直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强政策文件与法律规范的协调与统一;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入区块链等创新性监管技术,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性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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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维度而言,官员助农直播是政务活动、农产品营销和网络社交的耦合体,涉及官员、用户、互联网平台等多个行为主体。历经多年实践,官员助农直播沉淀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包括行政体制“松”与“紧”的变奏,直播行业的业态发展与平台的政策支持,以及官员主播的语态变革、后区前置与优质短视频展演。官员助农直播亦面临诸多待解难题,既有官员倾注直播事业所遭遇的“身”与“心”的双重考验,又不乏形式主义的糟粕和“数字政绩”价值导向下公众信任的消解。问题的纠偏需要政府的制度保障,需要官员素养和能力的提升,需要互联网平台加以调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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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直播电商是以虚拟技术为推手的直播带货新模式,拓展了直播电商品牌参与数字经济竞争的广度。通过深入分析虚拟直播电商发展特征和应用前景,剖析以技术全覆盖引领的虚拟直播场景、以虚拟数字人带动的虚拟直播人物、以元宇宙概念激活的独立虚拟直播电商等类型及对应发展逻辑,将当前虚拟直播电商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治理挑战解构为思维、平台、环境、媒介和机制五个构成要素,相应提出引导伦理规制、明确应用边界、完善协同机制、创新融合发展和培育智慧生态等针对性优化策略,以助力数字经济和数字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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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是利用名人或明星效应,为博取眼球经济而实施的一种商品美学教育。消费者通过商品美学消费(如品牌文化)来保证审美的指引、创造,并进而实现自我认同。这种商品美学教育恰好契合了观众的心理:多感官提升,以优惠价格购买生活愿景以及自由而安全地购物。但是,在这种商品美学教育背后潜藏着诸多危机,其运营模式体现了资本对灵魂的征服,消费者在享受跨越时空消费的同时,其实受到资本跨越时空的诱导、操纵和规训,这种"买买买"的机制也引发了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唯有实现由效率性消费到发展性消费的转变,才能破除异化,实现文明的逆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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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尝鲜,越来越多官员走上直播平台吆喝产品、经营起“杂货铺”。主播身份和官员身份一经碰撞,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公众看到,官员很拼很时尚,直播效果也很显著。官员直播契合公众对于政府职能发挥的正向期待、有助于增进多方诚信、拉近干群心理距离,也是政务领域走互联网群众路线的一种实践,为地方推动脱贫攻坚、实现振兴发展探索了新路径。在互联网舆论场上,公众对于官员直播不仅有认同,也存在“作秀”“不务正业”“哗众取宠”的质责。官员直播持久生效“保鲜”、规避风险增强实效,需要把握弥补性、示范性、有效性、安全性、兼容性等适度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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