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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现代刑侦与“五纹”技术李健初“五纹”指的是指纹、声纹、唇纹、耳纹、掌纹。它们既是“结拜兄弟”,又是协助警察做好刑事案件侦查和安全防范的得力“干将”。(一)“五纹”中指纹很早就被警察派遣到侦破刑案的战场,为侦破许多疑难刑案立了大功。尽管现在有了不少更先...  相似文献   

2.
报警案件统计数字不实是公安业务统计工作中的一大弊病,直接影响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正确分析和评估。其原因一是因追求“政绩”的需要,人为地压低报警案件统计数字;二是公安机关考核机制上存在弊端;三是统计工作关系不顺,不利于统计部门准确进行统计。要解决这一问题,首要是更新观念,改革考核机制,同时尽快改进报警案件统计的体制和方法,将报警案件统计工作从各业务部门中分离出来,建立公安机关报警案件综合统计网络,将其归属综合统计部门掌管。  相似文献   

3.
警察与小偷是一对矛盾体,就像猫与老鼠一样。 小偷也懂“业精于勤”的道理,手勤、脚勤、“技术”不断提高,老百姓遭了殃,警察跟着忙坏了。有关部门曾有过统计。一年的刑案,一大半是盗窃案。百姓对小偷有着切齿之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警察也在研究对手,“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摸清了小偷的路数,将其一一化解,告知百姓,百姓多一些防范手段,小偷少一些“成功”的机会。警察也少办几桩盗案。  相似文献   

4.
陈有芳 《公安教育》2002,(12):37-40
我国案件统计分治安与刑事两类。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比刑事案件要多立,甚至超出数倍。如果统计中发生治安案件少于刑事案件,即被称为案件倒挂现象。倒挂距差越大,说明治安案件漏统也越严重。两类案件立案失衡,导致对社会治安局势估测出现偏差,直接影响公安决策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赖。在多种社会震荡源剧烈震动下,在刑事案件剧升的同时,治安案件以多出刑案几倍的比率大幅上扬,完全是正常的。以立案措施得力的北京市为例,2001年查处的治安案件比刑事立案多2.33倍。今年l至7月,查处治安案件26万多起,比刑事立案近4万起多5.6…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台湾青少年犯罪不断增加。据“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湾刑案统计》:1972年有少年犯7.532人,占犯人总数24.94%;1977年为7.845人,占犯人总数17.70%;1978年以后年年递增,1980年为11,288人,占犯人总数25.27%;1981年增至11,951人,占犯人总数27.40%,1982年激增为20,712人,1984年  相似文献   

6.
一、治安恶化1985年台湾警察机关受理各类刑案63178件,其中重大刑案4118件,分别为:故意杀人案377件,占9.16%;强盗案1205件,占29.26%;抢夺案1074件,占26.80%;掳人勒赎案61件,占1.48%;强奸案658件,占15.98%;重大盗窃案743件占18.04%。此外,枪击案85件,一般窃案35742件,与1984年相比,除了故意杀人案、掳人勒赎案和重大盗窃案有所减少外,强盗案增加41%,抢夺案增加61%,强奸案增加25%,一般窃案也增加了50%。其实,没有报案私下和解以及被警察当局“吃掉”的案件还不计其数。  相似文献   

7.
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安全技术防范社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公安部门统计 ,去年我省侵财案件 (主要是盗窃和“双抢”案件 )占刑事案件发案总数的 80 %。侵财案件主要发生在商业场所、金融机构、娱乐场所、文体场所、宾馆饭店、居民住宅、广场街道、车站码头等地。上述部位和场所发生的侵财案件有相当部分是可以通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来  相似文献   

8.
司法     
正"两高一部"发布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刑案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据《法制日报》2016年12月21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7个部分36条,包括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  相似文献   

9.
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一样,澳大利亚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对警方和社会都产生深远影响的刑事案件。重大刑案的发生往往会对社会公众造成较大的心理冲击,警方在侦查过程中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当案件侦破过程一波三折的时候。任何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都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包括警方内部各部门协同侦查与合作、警方之外各机构的支持与媒体的协助、甚至社会公众的参与等等。因作者工作领域的关系,此系列案件的重点更侧重于犯罪现场刑事鉴定技术在整个案件侦破及在最终的庭审定罪过程中起到的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0.
郦清  章咏 《公安学刊》2004,(1):78-80
经济犯罪案件统计工作对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客观、全面、及时地掌握经济犯罪动态,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当前经济犯罪案件统计工作中却存在着立案标准不统一、统计报表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亟须规范.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统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统一标准、完善台账;三是统一口径,规范报送;四是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相似文献   

11.
“两年为期”严打整治斗争结束后,要继续因地制宜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保持对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态势;加强对几类重点人员的管理与控制;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加强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减少“民转刑”案件;继续纠正统计不实。  相似文献   

12.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文检领域,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上签名有争议的案件逐年增多。而签名案件字数少、多伪装变化等特点,给文检鉴定人员增加了检验难度。我们平时受理的签名案件,多为中文签名,一般为二至四个字,有些外文签名也只有十个左右外文字母,从这方面来讲,签名案件属于“少量字”案件。但签名案件除具有“少量字”案件的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签名案件的检验方法又不完全同于“少量字”检验。本文谨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对签名案件的检验及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浅析。根据签名案件的特点,笔者认为:在检验中,以…  相似文献   

13.
系列案件侦查中案情分析时,侦查人员往往面对的案件数量多,面对的痕迹物证多,面对的案件要素多,而且这些案件时间跨度大、空间跨度大、性质各异,侦查人员往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因此,我们有必要将案情分析中的任务、内容、要素分解成不同的层次,进行分层分析,以保证案情分析的有序性和有效性.系列案件中案件分析可以分为:层次一——系列案中的“个案”分析;层次二——系列案中案与案之间“关联点”分析;层次三——系列案件中“行为模式”分析;层次四——犯罪嫌疑人“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14.
侦查客体论     
侦查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事实,而非行为。侦查客体的范畴是案件事实,犯罪事实则是刑侦追踪刑案的目标。犯罪事实有自然、社会和思维三个维度,时空结构将这些维度连接为现实的客观事物。犯罪事实的结构可从历时和共时两个方面来剖析其内容。纵向动态结构的事实要素有作案的动机、预备、实施以及案后活动四个方面,横向静态结构的事实要素有作案的时空、主体、对象、手段、痕迹物品、危害后果六个方面。侦查客体的归类则可结合取证需要,将之归纳为物质客体和精神客体。侦查活动对案件客体具有可选择性,这是一个运用主观能动性筛选案侦信息的过程。在取证过程中,侦查员需要通过组织证据体系构建法律事实,运用犯罪再现原理等去整合案件事实客体。  相似文献   

15.
一、今天的国民教育缺失了什么? 社会转型期,人们在关注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问题的同时,正在越来越关注国民素质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人们既不得不承认又困惑于以下现象:“信仰失落、道德滑坡、伦理失范、行为失检”是如此普遍,不少高等学府刑案频发,一些政府高官纷纷落马,有的人连道德的底线亦已放弃。  相似文献   

16.
在国外的司法制度中,刑事预审作为法院正式审判之前的预备性审理活动,其主要目的是审查案件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提交法院审判的条件,预审职权由法院内的专门法官行使。我国刑案办理过程中的预审职权由公安机关中的预审部门行使。由于现行法律对于公安机关中刑侦部门和预审部门的职权规定不是很明确,预审乒作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此,预审活动应由立法确定其有别于侦查活动的职权和方式。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各类土地违法案件频发.而且违法征地案件发生后,普遍存在“处理难”的问题。处理违法征地案件到底存在哪些梗阻?违法征地缘何遭遇“处理难”?  相似文献   

18.
论侦查程序中"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人民法院已按照民事程序受理或裁判的案件,一些公安机关即使认为涉嫌犯罪,也不敢立案侦查,导致有不法分子故意借民事诉讼逃避刑事处罚。实际上公安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自行决定对“刑民交叉”案件立案侦查。但不宜对所有的此类案件一概另行立案侦查,应当区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履行严格的审批和通知程序后才能立案,还要妥善处理好立案后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9.
从清代台湾刑事案件的档案中,可以看到一些有关当时下层民众生活状况的记载,这方面的史料相当少见。本文根据刑案资料,提供有关下层移民的贫苦生活、人口性比例引发的问题、“糖廍”的结构、租佃关系等方面的一些具体的情况,作为研究台湾社会史的参考。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许多刑部档、刑科档,有待进一步的发掘。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离婚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它既有积极性,也有不足。中国传统观念上对夫妻感情认识的不足和当今婚姻家庭状况,使离婚诉讼中出现一些问题:一是案件易受法官的主观影响,甚至出现同案不同果的情况;二是案件易受当事人的“表演”、“表现”所干扰,影响司法权威;三是案件易受当事人不正当干预,影响司法公正。所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我国离婚的惟一法定理由实有不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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