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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基本案情 2012年3月17日下午.被害人刘某因所购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来到4s店要求调换。与该店经理郭某(另案处理)发生争执。郭某在刘某走后.指使朋友张某驾车对刘某的车辆进行撞击,以达到造成交通事故后不予调换车辆的目的。当晚19时,张某驾驶车辆尾随刘某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至柳林收费站与荥阳收费站高速路段时,张某在双方所驾驶的机动车都处于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故意对刘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撞击。导致其车辆受损.经评估损失达5565元。  相似文献   

2.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肇事以后,不履行救助义务,弃被害人于不顾,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本文指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持两种心态,其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有明确的区别。  相似文献   

3.
在找国交通肇个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中,交通肇事后逃跑案件的定性,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这里界定的交通肇事后逃跑案件,是指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畏罪潜逃,致使肇事后果恶化的道路交通肇事案件.这类案件中,肇事者无视肇事后果继续向恶性方向发展的情状,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逃离肇事现场,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这种危害后果多表现为车辆肇事致被害人重伤.由于肇事者逃跑,致使被害人无人救助而死亡.实践中,对这类案件是否仍以交通肇事罪定性?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对案件定性有无影响?  相似文献   

4.
案情 2008年12月13日19时许,某部军官李某驾驶一辆无牌轿车,沿某市泰山路自东往西行至陈华立交桥西侧时,与自北往南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朱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下车询问被害人份睛,见被害人无应答、头歪向一边,便迅速驾车逃离现场。朱某倒地后,被自东往西行驶的三辆车辆先后碾压,事故导致朱某死亡。同年12月17日李某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由于被害人在车辆重复性碰碾之下,肢体碎损严重,现有科技手段无法准确认定死亡时间。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5.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量刑有分歧 2008年6月17日23时36分,被告人黄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期限检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浙FB9006轿车,沿嘉兴市嘉杭路由西向东行驶。因雨天路滑,加之黄某行至城南路口时未减速慢行,致使所驾车辆与由北向南通过该路口的被害人罗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黄某驾车逃离现场,  相似文献   

6.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驾车在行驶途中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其车损坏但仍驾车逃逸。适有回家途中的交警高某和其朋友刘某发现此情况,遂驾驶私家车追赶。李某因车辆损坏在行驶一段时间后无法继续前行被迫停车,高某向其说明自己交警身份后要求李某在现场等待处理,但其当时未着警服、亦未携带警察证。李某不听劝阻欲逃跑,遭到阻拦后将高某、刘某二人打伤。经法医鉴定,高某、刘某二人均构成轻微伤。  相似文献   

7.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闫某驾驶本人的三轮农用运输车,行驶至一十字路口时,因遇红灯未及时停车与通过路口的行人唐某相撞,事故发生后闫某将肇事车辆留在现场,并  相似文献   

8.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中联"某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正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市某路口西,在信号灯变成绿色时,李某启动向西行驶,恰有被害人黄某骑着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南方向快速驶来,李某所驾的车辆正好碾扎黄某,造成黄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继续前行数十米停车,然后又向后观望,之后驾车驶离现场。回到工地后,李某仍继续检查了车辆。  相似文献   

9.
当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也给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认定肇事车辆带来很大的难度。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事故责任的划定、车辆的认定提出上诉要求的日益增多,对肇事案车辆痕迹的检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交通肇事案车辆痕迹分类 1.1 交通肇事案可划分为3类。分别为车与车相撞、车与人相撞、车与建筑物或其它物体相撞。我们把肇事车辆称作造痕体,被撞车辆、行人称作承痕体。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2010年7月27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尾随被害人周某至沙坪坝区回龙坝中学宿舍楼下,将周某掀翻在地后,抢走装有2000元现金和价值490元手机等物品的挎包一只。次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2日,陈某投案自首。陈某、刘某的父母向被害人赔偿了全部损失。  相似文献   

11.
轿车驾乘关系分析1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案例资料某日,1辆轿车乘载辛某、张某、王某,由南往北行驶时失控,压过路边绿化带碰撞数棵树木(按车辆行驶方向依次编为1、2、3、4号树)后翻车,3人均被抛出车外。张某、王某当场死亡、辛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辛某称自己为乘客,张某是驾驶员。1.1现场勘查1.1.1现场道路情况现场道路南北走向,宽35m,单向3车道,水泥路面,路中有护栏隔离,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有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的右侧植有树木。事故路段为一个弯月型向东凸出的弧形弯道。1.1.2车辆碰撞轨迹及相互间位置关系肇事车辆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失控,与右边非机动车道绿化隔离带发生刮…  相似文献   

12.
一、问题的提出2008年2月2日,胡某、刘某预谋盗窃财物。由刘某在加油站处,以"敲背"为名,色诱曾某至一出租屋内,在"敲背"过程中,胡某开门进屋,从曾某脱下的裤袋内窃取3700元人民币后在出租屋外面等候。后曾某发现被窃,即与刘某发生争执,胡某进屋退还被害人1500元人民币后趁机与刘某逃离现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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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国内辩诉交易第一案在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结,在国内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引起了强烈反响。案情简介:被害人王玉杰与被告人孟广虎因车辆争道而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孟广虎及同伙将被害人王玉杰打成重伤。案发后15个月内,因公安机关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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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 《江淮法治》2008,(22):33-33
2008年5月14日,黟县人万某驾驶变型拖拉机运载石料,在行驶中,与对面行驶的黄桌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黄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万某即下车查看,见黄某伤势严重,联想到自己车辆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为逃避责任,见四周无人,遂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逃离现场后,万某到修理厂将肇事车辆相撞留下的刮痕喷上油漆,后被查获。经黟县公安局综合分析认定:被告人万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15.
浅谈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法医学检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的人体损伤是由于交通运输工具在行驶中,直接或间接地与人体发生作用,造成的人身伤亡。较明显的交通肇事易确定,但对那些肇事后逃逸案件的尸体,见证人说不清肇事车辆的种类特征及牌照号,这就需要我们对现场和尸体作细致勘查、检验、分析和判断。一方面要确定该尸体损伤是否是车辆造成,是自杀还是他杀所形成,需要鉴别与分析。另一方面,当确定为交通肇事案件后,还要为寻找肇事车辆提供可靠线索和依据。例如肇事车辆的种类、颜色、车型及可能遗留的痕迹,是否附有血迹、毛发及车辆逃逸的方向等,如何掌握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物证提取及尸体损伤的特点和规律,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犯罪嫌疑人张某系社会闲散人员,因为无生活来源便窜至和平区某洗浴中心寻机盗窃。后张某看到被害人刘某正在洗浴中心大厅睡觉,遂上前叫醒刘某并告知自己是该洗浴中心服务员,因为交接班登记,需要看一下刘某更衣箱手牌,刘某将自己手牌交给张某查看,张某趁其不备,将自己的手牌与之互换后还给刘某,刘某当时并未发觉。后嫌疑人张某用刘某的更衣箱手牌将刘某箱内物品全部盗走,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100余元。  相似文献   

17.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交通肇事犯罪中,车辆肇事后司机逃逸往往被认为是性质恶劣的情节。本文认为,将逃逸行为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是合理的,"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也包括行为人在第一次交通肇事后逃跑,在逃逸的过程中,发生第二次交通肇事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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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系某公司驾驶员。2007年4月19日凌晨3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张某与柴某共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上海往南京方向行驶,途经上海朱桥收费站时与被害人周某所驾驶的重型半牵引车轻微相碰擦后,张某一方并没有意识到,只是以为路面颠簸导致车辆轻微震动,便继续开车前行,被害人周某感觉车辆震动后,停车下车查看,发现车辆被张某车辆碰擦,  相似文献   

19.
2005年8月13日16时许,胡某酒后来到本村村民张某家,见家中仅有张某之妻刘某在家,便将刘某按倒在床,趴到刘某身上摸其胸部并提出给钱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刘某情急之下假装答应并让胡某起来谈价钱。胡某被骗起后,刘某顺手拿起自家桌上的刀向胡某挥舞,胡某见状停止侵害并离去。当日17时许,被害人刘某将此事告知丈夫张某,张某即报警。两名民警接报后身着警服来到胡家,依法口头传唤胡某,胡某拒绝传唤,手持菜刀向民警砍去,民警将菜刀夺下后胡某又持铁榔头、铁锤多次击打民警,但均未打中。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柴某在抓捕过程中被打成轻微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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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1995年 3月初 ,犯罪嫌疑人彭某、刘某邀集在一起 ,商议办一个通讯方面的有限公司 ,取名为“市兴大通讯有限公司” ,彭某占股份的 51% ,刘某占股份的 4 9%。两人约定后 ,彭某出资 510 0元 ,刘某出资 4 90 0元。由于成立该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 50万元以上 ,彭、刘成立公司尚短缺资金 4 9万元 ,于是 ,彭、刘两人采取欺骗手段 ,骗取某单位为该公司出具了一份虚假的“工商企业注册资金证明” ,证明市兴大通讯有限公司资金总额共计 50 .5万元。该市审计事务所依据该份资金证明为市兴大通讯有限公司出具了“公司注册资本验证表” ,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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