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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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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莉 《中国司法》2008,(4):46-48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实现了纠问式庭审方式向控辩式庭审方式的转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4条、第145条又对发问的顺序进行了规定,即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相似文献   

2.
提问是公诉人当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鉴定人要对公诉人、辩护人等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也就是说,证人当庭出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以及鉴定人向法庭所作的口头陈述等都是通过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的形式向法庭展示的c所以,提出什么问题以及发问的方式、技巧直接影响这些言词证据的形成,并进而影响法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因此,公诉人必须重视发问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因发问不受而导致举证失败。具体说在庭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注意围绕证据相关性进行发问,…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化,在诉讼中引进控辩式审判模式,交叉询问自然也成为法庭调查的一项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以上讯问、发问,虽未明确界定为“交叉询问”,但从讯问或发问的顺序、目的以及控辩式审判方式的诉讼构件,属于“交叉询问”。   交叉…  相似文献   

4.
在法庭宣布闭庭后,被告人提出会见亲属或者其亲属要求会见被告人时,究竟应否准许他们会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允许,理由如下: 第一,允许被告人与亲属会见,可以使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其上诉权。《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这是对被告人上诉权的补充,刑  相似文献   

5.
(一)律师从审判阶段介入诉讼的弊端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在法庭确定开庭审理以后,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七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区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o于律师是辩护人的一种,因此,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或由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帮助被告人进行辩护。这就是说,律师只能在审判阶段介入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刑事诉讼法颁布的初期,一方面讲,应当说是有其重要作用的,即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得到律师的帮助,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表…  相似文献   

6.
实践中,在出席一审法庭时,辩护人往往出示一些新的物证书证,或提供新的证人证言,或对被告人、被害人进行诱导性发问,来与公诉人分庭抗礼,以达到减轻或免除被告人应负罪责的目的。因此,公诉人为确保公诉质量,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就有必要对辩护人当庭提供新证据之对策加以探究。 一、辩护人对被告人、被害人、证人进行诱导性发问的 在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时,公诉人应认真倾  相似文献   

7.
从先判后审看无罪推定的可取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人民法院无不把公开审判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心,公诉人认真地把好证据关,作好答辩准备;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判合议庭则认真听取控诉与辩护两方面的意见,遇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或者申请对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时,只要申请有理即予以采纳,该延期审理的就延期审理。把定罪量刑的裁判结论放在法庭公开审判之后,通过控诉与辩护两方的质证和辩论,把案  相似文献   

8.
调查取证是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完善我国辩护制度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也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应该对调查取证有一个正确认识,以使自己能充分、正确地调查取证,履行辩护职责,完成辩护任务。一、辩护律师要正确认识调查取证的意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相似文献   

9.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恩施自治州第一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彭远芳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彭远芳的辩护人,今天出庭为其进行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清楚地知道,国家的法律是神圣的,严格地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本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读了鄂西州检刑起字「1993)第015号起诉书,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会见了在押…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项规定对维护被告人权利有着积极作用,但却忽视了当事人的另一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害人制度。一是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相似文献   

11.
<正> 什么叫“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超越自己的特定地位范围,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越位”,指的是: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超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律师地位职责的行为。刑诉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同时,第三十条也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由此可知,第一,律师参与辩护,是以被告人的委托为前提条件的。律师一经接受委托或指定后,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必须尽最大努力依法去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在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2.
陈舒 《中国律师》2008,(6):32-32
新《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辨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相比较,少了“证明”二字。作为提出这个修正建议的代表.在新律师法出台后看到自己代表广大律师提出的意见被国家法律所采纳,心情真是无比的高兴。  相似文献   

13.
于静 《中国检察官》2006,(10):68-69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侦查阶段律师法律地位的定位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表明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己经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同时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只能在审查起诉阶段才能委托辩护人,在此  相似文献   

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进行辩护,律师就是其中之一.而在法庭上发表辩护词,是辩护律师实现辩护职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辩护词,是辩护人依照刑诉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法庭辩论阶段,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所作的发言.而律师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法律工作者,依法执行职务的独立沂讼主体,他所发表的辩护词,是不应混同于一般辩护人的发言的,而应正确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才能准确地体现法律精神,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旗帜鲜明地将罪刑法定原则载入刑法典显要位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知辩护人的责任就是为了实现实体正义。要达到实体正义,罪刑法定原则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一原则,实体正义就不可能达到。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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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丰春 《刑事技术》2001,(1):12-12,21
鉴定人出席法庭,接受当庭发问或询问,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鉴定人应当履行的法律职责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两高关于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试行规则》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笔者根据办案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谈几点意见,供参考。1鉴定人出庭的前提条件与必要性笔者认为,鉴定人出席法庭作证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出庭通知。《刑诉法》第151条关于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的工作中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传唤…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5月2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格了承担死刑案件法律援助律师的资格.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应是"具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规定》强调,人民法院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律师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同时,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见,新刑事诉讼法较之于原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介入诉讼的规定更加全面、灵活和可行。从有关的诉讼机理,世界各国关于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介入诉讼的立法经验和我国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来看,对该规定所持的态度,应当是肯定的。下面是笔者学习的心得体会。一般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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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认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有权拒绝担任辩护人。”这是因为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他只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实和律师两方面进行辩护,不受被告人的意志所  相似文献   

20.
自诉案件中经常会发生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通常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即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法庭审理阶段则根据《解释》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一律裁定中止审理。笔者认为《解释》的此二项规定有失妥当,既不符合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也不利于保障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针对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考虑增设有关缺席判决的规定。理由是:一、在自诉案件中,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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