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一个法制发达的国家 ,民事程序法深受重视。保障民事实体法实施的程序法包括解决纠纷民事程序法和预防纠纷民事程序法 ,其中 ,预防纠纷民事程序法就是公证法。公证是国家为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 ,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 ,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公证在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建立科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证法律制度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我国现…  相似文献   

2.
一、公证在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方面发挥着特定的职能作用 《公证法》对第1条明确规定:“公证活动的目的是预防纠纷,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证制度是法定的国家证明制度,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利而设立的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这一制度在促进和保障我国公民合法权利的实现方面.发挥着特有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出现,解决环境纠纷已经是不可避免的挑战。环境诉讼本身在我国法律理论上即缺乏支持,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处于尴尬的境地。这需要我们尽快确立公民环境权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弥补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立法的不足。同时在实体上保证公民充分参与和保护社会公共环境权益,在程序上确立适格的当事人,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探求解决纠纷之适宜途径。  相似文献   

4.
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民事主体相互之间借贷关系很多,有金融机构作为出借方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借款,有公民之间、企业之间以及公民与企业之间的货币借贷等等。在我国金融机构没有企业化,仍作为国家管理货币资金的职能部门的情况下,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信贷集中于银行(包括信用社),在这个前提下,国家法律对公民相互之间的货币借贷以及企业向公民的货币借贷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予以保护,但对企业相互之间的货币借贷则严格禁止。为此,执法部门在处理这一类纠纷中,对此借贷关系一概确认无效,除返还本金之外,对受损方的经济损失也不予保护,对违法的既得利益或约定利益予以没收,对借贷双方还可加以不同程度的制裁,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笔者认为,对此类借贷关系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确认无效,应具体情况分析,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5.
论环境纠纷处理与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环境纠纷的日益增多和公民环境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 ,需要制定专门的立法解决环境纠纷和维护公民的环境权利。该立法的制定不仅有利于环境法体系的完善 ,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不足。国外已经有环境纠纷处理和损害赔偿专门立法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我国的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当采取实体和程序一体的立法模式 ,并着重规定在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方面所涉及的一些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6.
公职人员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因而公职人员的名誉实际上综合了人们对公权力机关和对公职人员个人的评价。公职人员的名誉权既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相联系,又容易与所谓的政府名誉权混淆,也与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等交织在一起。它具有受保护程度有限、受损后的自我救济能力较强等特点。基于对国外公职人员名誉权纠纷处理原则的考察,我国在处理公职人员名誉权纠纷时,应注意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特别是对公务行为发表评论的自由。但同时也应保障公职人员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其中需要证明侵害名誉行为的主观恶意和名誉的实际损害。当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更需要纠正和防止一些片面或极端的观念和行为。  相似文献   

7.
民事检察监督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业务,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环市和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民事(经济)纠纷日趋纷繁复杂。民事(经济)审判面临全面的挑战,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然而,由于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不够完善和具体,致使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力度,而民事检察监督不尽如人意的运作状况也导致不少同志对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的必要性产生了怀疑。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律调整的迫切需要,依法保护国家、公民和…  相似文献   

8.
研讨民事诉讼程序的多样化应以外部的眼光和系统的视野关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民事诉讼程序问题.仲裁保全程序中的权力配置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事保全程序的体系合理性与功能实效性.从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处理、促进仲裁发展以及确保完成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的主要任务与增进民事诉讼正当品质的角度看,应在仲裁保全程序中实行诉讼谦抑,让民事裁判权的作用力退出仲裁保全裁定的作出程序.  相似文献   

9.
2000年,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定,我国开始实行大民事审判格局,并将原来的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其业务被称为民商事审判。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审理企业之间的各种纠纷,比如证券、合同、期货等纠纷,而这些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都是传统的商法,也可以统称为商事纠纷。本文中,通过对不同案件的审理问题来分析法律的使用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一、从主体到行为近十多年来,我国民事立法表明和记载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经济关系,可以说,取得了比建国后任何时期的民事立法都辉煌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现行许多民事法律只适用于特定的民事主体。例如:第一,《经济合同法》只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的经济合同仅仅参照执行,而公民与公民的经济合同则不适用;第二,《涉外经济合同法》只适用中国的经济组织与外国的  相似文献   

11.
论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的分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公民和法人是基本的民事主体,只有公民和法人才能以民事主体身份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不能单独构成民事主体并最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能附属于公民和法人两大类主体,如非法人组织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最终由企业法人承担其所负民事责任,非法人  相似文献   

12.
横向经济联合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除了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经济联合以外,公民与企业法人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事主体之间也开始出现了联合经营。所谓公民与企业法人的联营,一般是指公民与企业法人之间,为一定的经济目的,在特定的范围和规模内建立  相似文献   

13.
法院主管直接体现了审判权的空间范围,由于在民事诉讼中,审判权与诉权总是并行不悖、相互作用,因而审判空间范围也就是当事人诉权的空间范围。完善法院主管制度,明确法院主管范围,对于保证法院正确、及时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当事人依法、及时行使诉权以寻求法律保护,均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当前法院民事主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法院民事主管制度存在的首要问题是立法过于原则、抽象,缺乏科学、合理、系统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对法院主管制度规定得相当原则,从第3条的规定来看,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只要是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均属民事诉讼范围。但是,由于我国以前实行计划经济体了制,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受到政府政策的强烈影响,许多财产关系的产生和变更,均直接由政府政策、命令所引起,法院实际上很难处理。因《民事诉讼法》规定过于笼统,只能由最高法院运用大量的司法解释和个案批复对法院主管问题作出规定,这种法院主管范围由法院自己说了算的做法首先在法理上难于找  相似文献   

14.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经济)权益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从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渔业法第十二条、森林法第十四条、草原法第六条等规定涉及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当事人  相似文献   

15.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经济交往的机会与频率日益增多,因此,与经济交往相联系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加。在处理这些纠纷而发生民事诉讼中,要求当事人全部到庭参与诉讼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与这种社会实际相适应,  相似文献   

16.
<正> 行政诉讼,是指国家通过法定诉讼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公民之间的纠纷、解决国家机关的权责纠纷以及处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的违法侵权行为的司法活动。目前,我国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由法院审理,但却无相应的诉讼机关和诉讼程序来解决行政纠纷案件。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目前还没有行政诉讼制度。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科技、教育体制的改革相继展开: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诉讼制度,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  相似文献   

17.
所谓期货经纪公司,我国《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定义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用自己名义进行期货买卖,以获取佣金为业的公司。客户则是指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包括公民和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 近年来,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对于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该如何处理,这既是一个实践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笔者试图从它们之间的关系及责任入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一简要分析,供理论研究和司法适用时参考。  相似文献   

18.
一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它明显地区别于公民和法人。民法上关于公民行为能力的限制以及法人的成立、合并、分立和解散等一系列制度,对国家均不适用。国家作为民事主体既不等同于公民,又不是法人的扩大,而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国家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特殊性可以表现在以下方面:1.在特定场合下国家才成为民事主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矿藏、水流专属国家所有,铁路、航空等企业和设施由国家专营;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依法征收的税收归国家所有。苏联法律亦规定:对无主财产、不经心经营的住宅和具有  相似文献   

19.
P A Bergin 《法律适用》2011,(6):108-114
引言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前首席法官劳伦斯曾说过:“它(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替代性的.它并不与现有司法裁判体系存在竞争关系.它是在总体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附加机制.没有什么可以替代法院系统的权威.我们无法容忍任何一种认为司法主权在履行国家和公民之间或者公民和公民之间纠纷解决职责方面是可替代的观点.然而,...  相似文献   

20.
从法理上讲,民事诉讼中的委托代理是民事代理与诉讼程序的结合,其既具有民事代理所要求的合意性,也具有诉讼程序所要求的司法性.公民可否作为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考量的核心因素在于司法性对合意性的规制.从普遍性的合意自由代理到限制性的公民代理,实质上是将代理关系从当事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私法关系上升至国家诉讼程序的司法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民代理人的规定,纯粹以身份划范围,以专业性等同司法性,与诉讼程序司法性的要求并不契合,应当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