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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乡村司法呈现出双二元结构形态:基层法官的司法有着法治化和治理化两种形态,乡村干部的司法则是治理化形态。综合考量乡村社会变迁及其所受到的结构性约束,双二元结构形态可以呼应乡村社会的司法需求,回应乡村纠纷的延伸性和非适法性,适应中国乡村的经济基础。在很长时间内,乡村司法都应当在法治化和治理化之间保持某种平衡。  相似文献   

2.
当代中国社会处在转型发展时期,司法承担着调节权益、解决冲突、实现治理正当化的功能。由于司法在中国制度框架中的特殊地位,原本仅具有裁判功能的司法,在中国制度实践中都具有政治意义。因而,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原本属于司法裁判意义上的纠纷,都可以顺理成章地转化成影响社会安定的公共事件。司法功能异化严重威胁着司法权威,其根源在于权力结构、社会结构、司法无用文化、政党与司法关系。为此,在司法权威构建中应坚持法律至上的理念,并再造司法权威的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3.
何金阳 《法制与社会》2012,(24):206-207
在中国推行法治化进程道路上,乡村社会的司法状况因其自身的多方面原因,显现出与城市社会不同的影像.司法在化解乡村社会的矛盾时常显的较为软弱,司法运作的结果较难为村民所接受和认同.本文通过对司法权在乡村社会中的运作现状,分析当前乡村社会的司法国情,并对如何在乡村社会推进法治化建设提出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官充当着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而实现良善的治理效果却是以"治理"法官为基础的.在现代社会对法官的治理主要是通过知识规训、体制规训、道德规训等多个层面来进行的,而我国传统家国式的治理模式,行政与司法合为一体,法官不仅没有获致应有的权威性,而且治理法官的机制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因此,当前我国应该通过多重规训机制的综合来逐渐调和司法职业化与生活化、法官精英化与法院官僚化之间的现实冲突.  相似文献   

5.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通过努力融合各种资源解决纠纷,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6.
新农民阶层与乡村司法理论的反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杨力 《中国法学》2007,(6):157-165
作为当前学界主流的乡村司法理论,基于对乡村社会结构内向、封闭的理解,具有明显的地方化特征。然而,新农民阶层的出现及其推动的乡村社会变迁,导致乡村司法理论产生一些悖论性事实。这种变迁和悖论能够从"地位获得理论"与乡村司法运作存在的关联中加以解释。据此,现有的乡村司法理论应当有所修正,使得带有"治理"味道的地方化特征不再那么显著,转而复归到追求普适化的乡村法治化轨道。  相似文献   

7.
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民生问题已成为社会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其被解决的好坏都直接关系着社会是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存在的变化促使我们也要转变司法理念.本文通过对社会转型时期的特征及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的分析,认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是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前提,司法理念的转变主要应该由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在司法领域中的着力点。构筑司法公信力需要从社会治理高度对司法运作机制以重新审视。合作司法是社会治理谱系下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在司法中的体现。降低司法成本和实践司法公正是合作司法实践路径中的两个向度,统筹两者是合作司法之于司法公信力的意蕴所在。  相似文献   

9.
民粹主义司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练军 《法律科学》2013,31(1):15-29
民粹主义正在席卷我国司法领域并形成了史上罕见的民粹主义司法现象.民粹主义司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如微博等实施舆论审判.在民粹主义司法形成过程中,社会精英扮演了重要角色.司法在我国是政府展开社会治理的机构之一,如此之司法职能定位决定了满足民粹主义诉求不可避免地成为司法的一项基本政策.民粹主义司法在谋求案件裁判实质公正的同时表达着对现行法律体制的愤懑与期待等多种民粹主义私货.无核心价值观的民粹主义犹如毒树,民粹主义司法堪称毒树之果,它导致程序公正的应然司法观在我国的确立和巩固阻碍重重.消除民粹主义司法现象需要法院、政府、社会精英和大众传媒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5,(3):16-2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11.
"外嫁女"纠纷是发生于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具有浓厚本土特色的治理难题。在处理这一治理难题过程中,我国地方法院在现有司法资源与司法环境下选择了司法避让策略,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也以司法避让为基调,典型案例在司法规则创制领域同样显现出浓厚的司法避让色彩。破解治理难题的有效路径包括立法规范的具体化、行政行为的法治化和司法治理的能动性,而司法政策和司法案例已经隐含着现阶段处理"外嫁女"纠纷的倾向性答案:村民自治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当"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具有干预和解决的法定职责与义务。至于如何全面做到公平、理性、稳妥地解决"外嫁女"纠纷问题,则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较长时期内,仍将是立法、执法和司法需要共同面对的时代难题。  相似文献   

12.
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呈现高风险状态。在民众中确立新的共同价值观和实现社会治理模式的规则之治是风险控制与秩序重建的两个基点。能动司法的出现回应了转型时期风险控制、秩序重建的需要,因而获得高度的政治合法性。能动应有之意包括:通过裁判确立风险社会的法治信念,重建社会共享价值体系;通过始终如一的适用法律,实现社会治理模式向规则之治转型;完善民众参与司法机制,让司法成为第一块公共领域。能动司法应当建立在对司法的本质属性与时代使命的准确把握基础上,在政治功能与审判职能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和平衡。  相似文献   

13.
王国龙 《法学论坛》2016,(4):133-139
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法院所作出的确定性和终局性判决所具有的普遍拘束力.在当下转型社会时期,纠纷解决总是面临“社会纠纷的历史延续性和当下解决纠纷的妥协性”之间的内在困境,这一内在困境无疑在制约着司法的公信力.在现代社会治理当中,判决的既判力是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合法性基础,而对判决既判力的尊重,则是现代社会治理展开的逻辑前提,也是实现善治以及建构现代司法的制度性信任与合法性权威的最终依托.  相似文献   

14.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司法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言辞说服艺术的调解,离不开修辞技巧的使用。法官在司法调解中合理使用各种修辞方法,既能够有效说服当事人顺利接受调解结果,又能够有效执行法院的社会治理功能,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但法官掌握调解和修辞技巧的能力,只是影响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的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官运用修辞调解纠纷的主观姿态。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人格,确保每个法官都能秉承善意运用修辞调解纠纷,才能真正有助干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司法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言辞说服艺术的调解,离不开修辞技巧的使用。法官在司法调解中合理使用各种修辞方法,既能够有效说服当事人顺利接受调解结果,又能够有效执行法院的社会治理功能,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但法官掌握调解和修辞技巧的能力,只是影响纠纷能否有效解决的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官运用修辞调解纠纷的主观姿态。当务之急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人格,确保每个法官都能秉承善意运用修辞调解纠纷,才能真正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16.
司法能动的正当性分析   总被引:8,自引:3,他引:5  
当下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社会变迁和新型权益纠纷,司法者一味地恪守司法被动的原则并不能获得社会体认.司法者还需要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合理行使裁判权,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但是,司法者的司法能动性并非是无限度的.司法者的能动司法,要获得社会体认的正当性,不仅要基于理性的判断,而且要遵循正当性的原理.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司法能动,需要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能动与被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虞浔 《法学》2023,(12):20-33
“寻乌经验”是以赣州法院系统为代表的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是导源于“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精神的新时代司法治理模式。鉴于当前基层法院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上面临着诸多困境,司法改革深化和社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司法治理模式需要进行相应变革。借鉴“寻乌经验”治理的模式和做法,可以在创新发展中深化司法治理的角色定位,在内涵式发展中发挥司法治理的功能价值,在时代性发展中整合司法治理的社会资源,从而为基层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司法的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司法的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司法的刚性与柔性、法官的主动与被动、司法认识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等悖论关系,是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不得不面临的难题。当前,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培养法官平衡上述悖论关系的能力,理性地把握社会转型时期司法的特点,回应社会转型时期当事人对司法的特殊需求,从而实现司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院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具有鲜明的非司法化特征,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退隐式治理、错位治理与跨界治理三种类型。对于这一现象的成因,可以从治理技术、治理主体以及治理的历史进程三个方面展开。当前各类型非司法化治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司法化治理负功能的回应与矫正,此外尚有法院系统主动提升司法权地位、提高司法效率的用心。但是,法院参与非司法化的社会治理存在较大风险,在信息、工具以及绩效等方面呈现出利弊互现的二律背反,亟须研究相关的优化方案。  相似文献   

20.
在英国历史上,国王最初治理国家的手段主要靠行政治理.到12世纪时,特别是在亨利二世时期,国王治理国家的手段发生了重大转变,行政治理手段向司法治理手段让位.亨利二世对行政令状进行了著名的司法化改革.行政令状的司法化促进了英国普通法的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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