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李庆 《求索》2012,(10):168-170
科学界定行政指导的法律属性,可为我国行政指导法律规制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又能促使对于行政指导责任分配与救济途径的反思。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指导的法律属性主要有非权力性事实行为说、非权力性行政职权相关行为说、非强制性权力性事实行为说、权力性行政行为说、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说等五种代表性观点。这些论点对行政指导性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行政指导是否具有权力性、是否具有强制力、是否具有事实行为等三个层面。本文认为,行政指导应是一种权力性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至于是行政行为还是事实行为,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相对人未接受的行政指导,应为事实行为;相对人接受的行政指导,应为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一种不以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法律效力为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应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然有许多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探讨,并且也提出了许多完善建议,但目前的研究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从主观公权利的救济角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此,有必要从客观法维护模式下论证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当性。在客观法秩序维护模式下行政事实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3.
李莉 《人民论坛》2010,(6):98-99
长期以来人们受"事实行为不受法律调整"的陈旧观念影响,一直认为行政调查不应受司法审查。这是一个理论误区,行政调查作为行政事实行为和程序性行为,其违法的行为后果同样应受法律调整,应当被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苏雅 《前沿》2007,(8):105-107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研究其涵义、价值、学科定位及分类对完善行政行为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赵琴 《传承》2008,(6):104-105
本文选取城管对商贩治理中的行政事实行为作为素材,介绍了城管队伍的兴起和发展现状、举例说明了城管对商贩治理中的行政事实行为;并从行政法角度讨论对侵权行政事实行为的救助途径;最后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对城管治理中侵权行政事实行为的根源进行分析,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6.
本文选取城管对商贩治理中的行政事实行为作为素材,介绍了城管队伍的兴起和发展现状、举例说明了城管对商贩治理中的行政事实行为;并从行政法角度讨论对侵权行政事实行为的救助途径;最后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对城管治理中侵权行政事实行为的根源进行分析,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朱箭容 《传承》2010,(24):118-119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法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其内涵与外延在国内学界未曾有定论。从民事事实行为的特点出发,紧密联系其固有的行政性,归纳行政事实行为的存在形态,解析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度体系的完善,并对保障人权和依法行政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只能审查行政行为,行政职权以外的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审查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所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9.
汪应明  李清伟 《求索》2011,(9):174-176
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表明,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本文从完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法律规制的范畴,强调行政事实行为的主体依法行政,并允许相对人申请合理的法律救济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刘慧 《前沿》2008,(3):93-95
事实行为一词引入行政法领域,滥筋于德国魏玛共和时代.随着国家职能扩张,行政活动随之增加.事实行为也属于一种主要的行为模式,在现代行政法中作为行政主体的一种行为形式已成共识.行政事实行为虽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时行政相时人的影响却是客观存在的.在法律上为受到行政事实行为侵害的行政相时人提供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主要持征有:执法范围的广泛性、执法主体的特定性、执法行为在执法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内等.行政执法行为大体分类为:行政处理决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生效条件包括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法律效力表现在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相似文献   

12.
交通标识主要有指示性、警告性和禁令性标识三类。指示性标识与警告性标识对人的效果一般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禁令性标识则属于单方行政法律行为。黄色交通信号灯是种特殊的交通标识,在域外一般是禁令性标识,但在我国则根据对法律的不同理解,特定情况下可以分别被视作警告性标识和禁令性标识。法律性质的不同导致救济方式不同。因黄色交通信号灯而造成的侵权,相对人一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救济。但在国家赔偿方面,由于黄色交通信号灯的法律性质未定,因此存在一定的难度。  相似文献   

13.
重构行政行为概念的初步设想是 :在立法实践中抛弃“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用语 ,在学理上停止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 ,对行政行为概念作出严格界定 ,并使学术及法律用语的意义趋于一致。行政行为宜定义为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 ,针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直接产生外部法律效果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上应当明确"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这一法律概念,将其范围界定为众所周知的事实、通过权威资料可以迅速查明的事实、法官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事实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法院在认定这些事实时必须要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则。在认定的启动程序上允许公诉机关及当事人申请方式启动程序和法官依职权启动方式并重;在认定的反驳程序中,允许公诉机关及当事人提出弱化、反驳法院认定的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认定时间上,应当明确认定是事实审程序中的事情,并不是每个诉讼阶段都可以进行认定。法院一旦认定了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该事实就有预决事实的效力。  相似文献   

15.
侦查行为是否成立问题就是侦查行为事实评价问题,侦查行为成立必须具备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我国应该建立以宪法为龙头,以刑事诉讼法为基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审前相关行为的司法控制体系,根据其刑事诉讼行为性质,建立和完善司法审查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6.
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表现为: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和其他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竞合关系。《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其他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其他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混合表现为两种形式:不动产登记错误致人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混合,行政不作为致人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混合。两种情形下的法律适用及责任分担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17.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复议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的对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行为。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不遵守必要的制定程序规则。为此,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这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抽象行政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可行的,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七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经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范围、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管辖等作出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8.
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的行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是由一定的行政主体依其职权主动发出的 ,不以强制行政相对人服从、接受为特征的行政行为 ,如行政指导、行政契约、行政信息服务。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也可能产生行政责任 ,德、日、法等国大都对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明确规定了行政责任产生的条件和形式。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还相当薄弱 ,需要不断加强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征兵行为应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国家机关发布征兵命令、决定征兵的行为;二是具体的国家机关针对特定公民实施征集的行为。前者属于国家行为;后者的法律性质应是一种行政处理,其实质是政府兵役机关依职权主动加予公民的兵役义务。  相似文献   

20.
论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界定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公安行政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都是公安机关的职权行为 ,两种行为的监督救济途径不同。因实施主体的同一和其他原因 ,实践中经常发生两种行为混淆的现象。区分公安行政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应用法律授权标准区分两种行为 ,即刑事侦查行为应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