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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我国早有企业破产法,但却一直不承认商自然人的破产资格。确立商自然人破产立法是商法必然的发展趋势,因为商自然人破产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保障法的公平价值。本文分析了建立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商自然人破产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立法应允许自然人破产的必要性及其制度设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适用的偿债程序及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然而,哪些债务人可以成为法律上的破产主体,各国立法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的破产法采一般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所有债务人,而不论这些债务人是商人还是非商人,如英国、德国、日本和美国等;有些国家的破产法采商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只适用于商人(包括商自然人和商法人),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  相似文献   

3.
确立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纵观世界各国的破产法律制度,尽管采用的是不同的破产主义立法,但商自然人都是其破产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目前的《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破产的程序都只规定了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资格,而不承认不是法人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具有破产能力。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自然人主体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经济组织,且濒临“破产”的问题亦相当突出,目前全国人大授权有关部门起草的新的《破产法草案》虽已大胆写进这一内容,但仍存在激烈的争论。那么,这些从事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的自然人真的不应该具有破产能力吗?本文作者从几个方面对商自然人破产立法进行了探讨,以期对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所裨益。———编者  相似文献   

4.
破产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是适用破产法的前提,本文在对自然人破产制度进行历史考察与现实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破产法应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以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和适应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自然人破产能力与我国破产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经常发生的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适用的偿债程序及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①然而,哪些债务人可以成为法律上的破产主体,各国立法不尽相同。有些国家的破产法采商入破产主义,即破产法只适用于商事主体,如法国等。有些国家的破产法采一般人破产主义,即破产法适用于不能清偿债务的所有商事主体,不因其为商事主体或非商事主体而有区别,如英国、德国等。我国现行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不承认自然人有破产能力。然而在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的破产立法仅赋予了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破产能力,在立法例上属有限破产主义。而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自然人的破产问题,尚有待在将来的破产立法中加以规定。为了弥补破产法适用主体上的不完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7.
关于制定我国破产法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作者探讨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认为破产法应适用于个人破产 ,并应当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破产原因。作者还探讨了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的关系 ,并提出应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 ,由专门的管理人管理债务人的财产 ,破产法应强化破产人的责任 ,承认自然人的免责制度。关于破产的域外效力 ,作者认为应采取有限的普及主义。  相似文献   

8.
关于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的思考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我国现行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破产的规定 ,已不足以解决我国实践中大量债务不能清偿的问题 ,在设计灵活多样的程序制度的同时 ,新的破产法应当适用于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陶绪翔 《行政与法》2005,(9):125-127
对于我国破产法是否应当包括自然人破产制度,学界观点不一。从《破产法》(草案)中可看出,合伙的破产能力得到了认可,但却未赋予自然人有破产能力。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加以分析,主张在我国应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10.
自然人破产能力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我国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破产法的保护及民法平等和公平理念的实现。本文对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历史进行了简要的回顾并对我国破产法采取一般破产主义立法模式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1.
商业贿赂犯罪构成的若干新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吕天奇 《现代法学》2006,28(5):130-136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购买或者销售商品,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财物的行为。但是在目前的刑事立法中,涉及商业贿赂犯罪的罪名过于分散,而且主体和对象界定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同时明确侦办权限,以构建科学的商业贿赂犯罪预防与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是一种重要且个性化特征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与竞争法之间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冲突的一面。商业秘密的竞争法调整至少包括商业秘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和商业秘密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两个层面,目前人们较为关注前者。在继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同时应注重把握好合理与适度,同时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构建我国商业秘密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制度。  相似文献   

13.
李友根 《法律科学》2010,(4):107-118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富有中国特色的个体工商户制度,其性质与法律地位问题,无论是实体法上还是程序法上,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均存在争议、混乱甚至矛盾。通过相关案例,法律及法律解释为切入点,系统地对我国个体工商户制度进行了考察,总结得出在当前的法律、理论与经济背景下,再修订《个体工商户条例》,并且续存着诸多传统制度不仅显得多余,而且相反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相似文献   

14.
王刚 《河北法学》2020,38(4):162-174
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实务中个体工商户之主体性质及责任认定难以统一,既与实体法上对个体工商户主体性质界定的不甚明确有关,更有程序法上对个体工商户诉讼资格的观点转变影响。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9条与修订前的司法解释作了相反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以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司法解释对个体工商户诉讼资格的态度转变,引发司法实务上对个体工商户主体性质与责任承担的不同理解。在当前我国立法语境下,个体工商户分为登记起字号和无字号两种形态,应当根据《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内涵,对是否起有字号加以区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程序自治,准确列明当事人主体及进行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15.
目的建立犬的复合扩增体系对犬进行个体识别和亲权鉴定。方法用建立的犬复合扩增体系进行PCR反应,用ABI310型遗传分析仪对扩增产物进行检测。结果鉴定结果表明,9个犬STR基因座复合扩增体系,各个基因座扩增平衡,结果稳定。结论9个犬STR基因座复合扩增体系可以进行犬的个体识别和亲权鉴定。  相似文献   

16.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目前我国打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对商业贿赂主体的规定不周全,对商业贿赂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认识不清,为商业贿赂设置的法律责任不合理。为了能有效地打击商业贿赂,有必要对现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包括合理界定商业贿赂主体的范围,以实质损害竞争作为商业贿赂的核心要件,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相似文献   

1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公开事项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其中,国家秘密为绝对不公开事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相对不公开事项,即在权利人同意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予以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做出界定,个人隐私因欠缺法律的具体规定需要通过个案予以界定。正确地界定这三个法律概念,有助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18.
在过去三十年中,我国商事法的体系建构具有"立法中心主义"的特征,即突出强调立法在商事法法源体系中的地位,但却忽视了司法判例、商事习惯、学说理论对于商事法体系形成的作用,也未理解和掌握商事法开放的、动态的自我更新完善机制。在中国法语境下,这种建构理念虽然有其合理性,但也对商事法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以"法律多元主义"取代"立法中心主义",进而建构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商事法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范健 《政法论坛》2021,(2):25-41
《民法典》以"民商合一"为编纂体例,但已颁布的《民法典》并未充分确认商事关系的特殊性,难以满足社会的商法制度需求。历史上,古罗马、德国、法国、美国的立法经验表明民商合一的理想与商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现实中,在主体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实现民商主体制度区分的现实需求,造成概念的不清晰和法律适用的混乱。在权利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关注到民商事权利在前提、本质、价值观念、性质、种类、范围、程序、保护力度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制度缺失、理念冲突、规则逆向适用等现实问题。在行为制度上,《民法典》从抽象规则到具体规则都没有针对商行为的特殊性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商行为的本质特征被忽视。在财产制度上,《民法典》从总则编到各分编都存在只关注传统民法上的物权或债权,不同程度忽视了传统和现代商事财产权特殊性的问题。在责任制度上,大量的商事法律责任规则没有能够在"民事责任"一章乃至整个法典中体现。因此,为了弥补《民法典》在商事制度供给方面的缺失,中国应当考虑推动《商法通则》和《商法典》的编纂。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构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非法人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和自然人不具有破产能力,这对于我国破产立法来说是一个缺陷。目前,从债法立法的完整性和我国现阶段社会需求来看,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必要的。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商品经济的商事立法体系,协调债权债务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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