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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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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民法本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关于民法的本位 ,有义务说和权利说等不同观点 ,由此产生了一些问题 :权利本位和个人本位、社会本位是什么关系 ?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是否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过程 ?本文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同一些流行的观点进行了商榷  相似文献   

2.
民法自然债五题略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然债是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支持、法律虽不强制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的债.它与受强制保护的民事债一起,构成民法上债的体系.自然债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介于完全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它折射出社会关系"入法"具有不同状态,反映道德与法律交织的特殊融合关系,具有独特的法律意义.自然债具有历史与现代的法规范表现,我国民法体系中仅存在零散规定,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分别属于近代和现代法律分配权利和义务的价值观念。形式正义是按照绝对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分配权利和义务,而实质正义则是根据主体身份特征进行倾斜式分配。实质正义不但促进了民法的社会化,而且催生了经济法和社会法的诞生。实质正义首先通过立法环节转化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及法律责任,其次通过行政和司法机关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4.
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法学家关切的主题。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分别阐述论证了各自的刑罚正义思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刑罚正义思想分歧的实质在于如何处理个人自由平等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即自由平等与秩序的价值关系问题。秩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需要,没有良好的秩序,也就没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同样,自由和平等是人的自然权利,没有公民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也就不会有良好秩序的形成。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刑罚正义思想则体现出二者内在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5.
根据民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形成了秩序与正义兼备的民法体系.信赖保护原则所体现的契约精神,反映了权利形成上的形式理性的意义,也是建立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但是权利(法)可能发生异化,而诚实信用原则恰恰可以通过衡平的法律技术纠正权利对公正的偏离,但我们也应当防范诚实信用被滥用而导致的流弊.  相似文献   

6.
一、物权法定主义的概述 (一)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 物权法定主义,又称类型强制、类型固定原则,是 指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民法和其他法律以外的物权, 也不得任意变更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 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为继受罗马法的大陆法系 多数国家所采用。物权法定主义是罗马法时就已经设 立的法律原则,虽然当时并没有形式意义上的物权,然 而对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比如所有权、地役权、用益权 等,法律均规定了明确的权利类型和取得方式。非以法 定方式取得的这些物权,法律不予以保护。但是物权  相似文献   

7.
袁江华 《法律适用》2012,(10):98-102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关于正义的理论品种纷呈。实质正义是与形式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形式正义只是机械地追求普遍性,要求类似情况得到类似处理,而实质正义进一步要求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实质正义强调法律必须符合人们的道德理想、价值诉求,它  相似文献   

8.
陈皓 《北方法学》2021,(1):5-14
西方法律正义观念有着一以贯之的发展脉络。法律正义被理解为一种客观实在,体现为现实关系的"恰当状态",即人与法、人与人、人与群体关系的均衡。古典正义理论为此"恰当状态"建立了理性且客观的价值分析框架,即守法与均等的平衡、分配与矫正的平衡、交往理性与友爱的平衡。现代的法律正义理论学说在回应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新问题,回应同时代法律的实证分析和功利分析,以及在思考和论述实质正义、个案正义、权利与权力以及权利之间的关系等法律问题时,遵循了与古典正义理论同一的逻辑结构和价值理念。法律正义客观的内在结构为正义的实践和法的价值分析提供了明确且有力的思维方案。  相似文献   

9.
张斯琦 《法制与社会》2010,(26):296-296
民法本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研究的内容,这关系着国家执法的合理性。民法本位以民法的立法基点和法律性质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将民事法律规范的作用与职能积极展现出来。全面确立并认识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基于此,为了进一步对民法本位深入了解,本文对民法本位的私主体权利本位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0.
原因理论乃是德国民法体系内涵之"红线",其在无因行为制度、契约制度中均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原因理论仅在《德国民法典》的不当得利体系中以法条形式出现。原因是给付概念的核心,通过原因使得给付与履行概念得以统一,并且在三角给付中确定给付关系同样须借助原因。我国不采德国民法上的物权行为无因性,因此,给付型不当得利的作用有所削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给付型不当得利在我国丧失独立性。相反,通过原因理论在对《民法通则》第92条进行解释时,可以构建起给付型不当得利的一般规定。  相似文献   

11.
论西方近代自然法观念及现代法治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方近代自然法是在承袭古代自然法思想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系统的自然法理论.这一理论十分强调理性、权利本位和权力制约.所有这些对于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培养权利意识和确立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观念,进而对我国当代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私主体权利本位论——民法论坛一新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章礼强 《政法论丛》2006,8(5):19-23
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近、现代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私主体权利本位,只是现代民法带些社会化倾向。近、现代民法及中国现今民法当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申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并非不顾及有些情况下的社会化倾向,只不过这些“顾及”是为次的,不为本位的,这是由民法的私法性视角所决定的。唯有如此,民法作为私法的主干才可与社会法、公法之社会、国家本位性视角相制约、相抗衡,达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平衡。  相似文献   

13.
论留置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留置权的法律性质在我国民法中,留置权作为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如下法律性质:1、留置权具有物权性纵观现代各国民事立法,留置权可分为债权留置权和物权留置权两种基本制度。法国、德国等采取债权留置权制度。法国民法认为留置权为双务契约同时履行抗辩权,德国民法认为留置权为债权人在相对人未给付时,于一定条件下得拒绝自己对于相对人应为之给付的拒绝给付权;日本、瑞士等采取物权留置权制度。日本民法认为留置权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物  相似文献   

14.
论民事法律渊源的扩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常认为,法律渊源就是法律规范在形式上的表现。本文则试图突破惯常的理解,将法律渊源融入民法学方法论范畴,从法律解释及法律适用的层面,以立体的、动态的视角探究民事法律渊源的实质内涵及运用手段。作者认为,所谓裁判无非是希冀获得一种最利于实现理性和正义的解决方法,而不是只为获得立法者的成文法律规范在其文本实现上的满足。因此,文章将法律原则、习惯、道德律、学理等均作为扩张的民法渊源加以对待,并且就其适用的具体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5.
郑曦 《法制与社会》2010,(31):265-266
赠与合同本是民法上的概念,是指在经济社会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赠与财物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现实社会中,市场经济条件下,无限制的合同自由容易导致权利的滥用,导致垄断,损害事实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形成结果不公平,最终损害了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和实质正义,强调公共利益优于个人利益,以实现社会范围内的公平,这就要对强调意思自治的原私法关系进行变更,对无限扩张的个人权利进行限制。本文正是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探析了在赠与合同这一私法领域由于赠品瑕疵担保的这一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带给弱势受赠人的损害事实,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以实现实质公平这一法律价值目标的构想。  相似文献   

16.
覃远春 《河北法学》2011,29(9):96-106
赌博乃参与人依赌事或博戏规则而为之射幸合意行为,民法须关注赌债性质和效果。由于欠缺针对性规范,司法实践仍存不少疑问。与赌债最相关联者为不法原因给付与自然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强行性规定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当社会观念与道德标准对行为的容忍度发生变化,不法原因给付可向自然债转化。不同的赌博行为对公序良俗、法价值目标的影响不一,民法对赌债应区别规制。未受行政处罚之"群众娱乐性博戏活动的给付"析出作为自然债,合乎社会观念和人性需求,而受到处罚部分则作为不法原因给付。赌债分离及其区别处理是自然债之于传统问题民法新视角的贡献。  相似文献   

17.
程序正义是法治社会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刑事诉讼一个重要理念。它强调过程道德性和法律公平性,它与自然权利理论有着天然契合。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现代主义危机开始出现,随着福利国家制度的出现和社会法学、实证主义和反程序主义的"批派"兴起,后现代主义呼之若出,法律从维护个人权利走向创造社会整体利益,程序正义必然遭遇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8.
法治社会与实质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认为,法治与形式正义有内在的关系,甚至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就是形式正义。本文认为,法治与实质正义也有密切关系,这不仅表现在历史上法治观念和正义观念同时产生,法治观念中包括良法观念,而良法即正义之法;而且表现在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是不可分离的,作为形式正义主要表现之一的法治,自然必须以实质正义为自己的价值目标之一  相似文献   

19.
<正> (一)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物权可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其中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之上所设定的物权。许多国家的民法一般依标的物的性质或是否转移标的物为标准,将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则仅规定了抵押权和留置权两种担保物权。然而,各国法律对担保物  相似文献   

20.
物权是民法中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权利。物权行为理论是传统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物权法律之宏伟大厦得以构架的地基。要深刻理解物权之本质,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物权行为理论。本文将对物权行为理论做出深刻全面的剖析,以期对研究物权的同行提供更加精确的研讨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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