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7 毫秒
1.
随着我国审判制度的改革 ,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制作首先应当走出无须“讲理”的误区 ,其次是法官必须学会在裁判文书中据事、依法、论理。凡是认定的事实都必须一一叙明 ,选用词语时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对证据的不同证明效力应当在充分说理中作出判断 ,对有矛盾的证据的取舍理由必须公开。裁判结论的生成依据必须在“本院认为”这部分中予以充分阐释。  相似文献   

2.
一份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适用法律正确、论理充分、适用程序合法的法院的裁判文书就如同法律本身一样,被依法赋予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双方必须要履行和承担生效的法院的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什么法院的裁判文书会有如此之大的效力呢?这是因为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令人服从的强制力与公信力。  相似文献   

3.
裁判文书是依法对诉讼请求做出的书面处理决定,也是提供执行的文字依据。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不仅集中体现着办案质量,而且直接关系到执行的社会效果。裁判文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来说,主要有刑事裁判文书和民事裁判文书两种。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仅需要正确运用法律分析和处理案件,而且应当讲究修辞艺术,做到法律观点和语言形式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发挥惩戒犯罪、抚慰无辜以及正民心、息纠  相似文献   

4.
法律规范的局限、法律职业思维与大众思维之间的差异以及法律的角色限制皆有可能导致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不统一。为了维护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巩固已有的法治建设成果、加速我国法治化进程,有必要通过应用法律方法、调解、明确立案范围以及增强司法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等途径,统一两种效果,在严格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满足大众对司法的需求。  相似文献   

5.
自1992年《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出台以来,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有了较大的改观,在形式上更加条理、规范,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裁判文书的质量并无实质性进展。由于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很长时期以来,人们(特别是法官)似乎从来未把裁判文书的制作与"司法公正"这个词联系起来,法官只注重事实的调查与认定,却忽视对证据的分析和裁判的说理。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审判事业的发展,以及现代国人法制意识的整体提高和以公开审判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传统的裁判文书模式越来越显露出其缺陷和不  相似文献   

6.
法律学说是连接立法与实践的知识储备和理论桥梁,也是推动司法与社会互动的知识引擎和理论动力。学者的学术观点是法律学说的直接体现。在我国,存在司法判决引证法学学者观点的现象。实证研究表明,268份样本裁判文书中,有60位法学学者的观点被引证307次。法律学说在裁判文书中发挥着解释法律、论证说理及补充法律漏洞等作用,从而增强法官对法律事实性质或裁判结果判断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从应然层面来看,法律学说要为司法裁判提供可能的参考答案,为司法裁判提供有效的法律方法以及通过司法裁判总结科学的司法规律。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表明,虽然司法判决可以成为法律学说的“试验田”,但是从主题任务和实践立场两分的角度看,法学与司法的适当分离是法治持续进步的阶梯。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裁判文书现状之积弊近年来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 ,裁判文书的改革已摆上各法院的议事日程 ,但由于各地法官素质参差不齐 ,加之制作习惯的影响 ,现行的裁判文书仍有不少弊端。法官只注重事实的调查与认定 ,却忽视对证据的分析和裁判的说理 ,这种模式弊端重重。(一)暗箱操作之嫌疑裁判文书作为诉讼过程的记录 ,应当真实、动态地反映诉讼全过程 ,表明法官审判权的运用和诉讼各方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的保障。公开审判原则要求除了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外 ,诉讼过程和实体处理应在裁判书中有所反映。现行裁判文书对导致法律后果的主要…  相似文献   

8.
结合当前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以法律评注研究在中国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民事诉讼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深层次原因,将司法案例研究和法律评注研究方法与强化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相结合,倡导司法案例研究和法律评注研究相结合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实例评注研究方法。提出通过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实例评注研究范式的本土化路径与方法研究,探寻文书样式和裁判要旨对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中的诉讼行为、诉讼程序、案件管理、法律解释、法律适用等的规范性指引作用,进一步拓宽强化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文书制作、写作与创作思路,寻求提升民事裁判文书判决充分说理的司法职业技能培育方法。进而论证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审判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后,司法综合配套改革应当如何引领民事诉讼裁判文书说理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9.
发挥判例机能的路径探析--从改革裁判文书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国鹏 《河北法学》2001,19(3):106-109
判例的机能在大陆法系国家日益受到重视.作为判例载体的裁判文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制作一份适合我国司法实际及法律环境的裁判文书,经权威机构依一定程序上升为判例,再指导司法实践作为裁判依据,这不仅对法律自身的完善,而且对社会正义司法的实现及司法改革的推进皆有裨益.  相似文献   

10.
裁判文书及其公信力现状调查和改革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裁判文书及其公信力现状研究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是法官向当事人和社会递交的“答卷”,是彰显法律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法律宣言”。近年来,裁判文书作为法院工作改革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倍受各界关注。但是,裁判文书质量不高仍是当前裁判文书的主要问题。问题到底  相似文献   

11.
李祝用 《河北法学》2006,24(12):111-117
世界各国保险立法体例有分别立法与合并立法两种模式,分别立法体例为大陆法系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之传统,但在分别立法的具体模式上又有德国式、日本式、意大利式三种.英美法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不像大陆法国家那样,很明显地表现为两种立法体例.尽管如此,除判例外,合并或分立的保险立法体例在英美法中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存在的.中国清末、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的保险立法均采分别立法体例.1949年之后先采分别立法体例,后改为合并立法体例.合并立法与分别立法各有优劣,难以取舍,关键在于立法者是偏重于实用型,还是更青睐科学性.  相似文献   

12.
姜栋 《河北法学》2007,25(4):152-160
"程序先于权利"是英国普通法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它产生和发展于令状制度的兴起与成熟,而之所以能够在普通法中形成程序决定权利的格局,不仅在于权利本身就和程序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还在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传统中以程序为核心的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13.
在包括赵春华案在内的诸多引发舆论关注的争议案件中,法官或许并非不是不懂得如何利用社科法学的判断能力与法教义学的裁判技术去弥合司法标准与公众认知之间的巨大断裂,而更可能是基于其“父爱”式的社会“管制”取向而对司法后果的实质合理性问题做出了“爱之深,责之切”的价值决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历史背景下,为了保证良法的颁行能够导向预期的善治,法律必须以其作为“社会交往机制”的系统潜力而彰显其公理性与司法的合理性。只有首先确立基于交往原则和承认社会自主性的权力逻辑与法律决策结构,那种体现“人性化”“人文化”和“人权化”的方法论逻辑才有可能在法律的运作中获得国家体制官僚无法武断拒斥的实效。  相似文献   

14.
公开审判是一切法治国家的重要法律制度,加入 WTO 后,中国司法应尽快“透明”起来。对刑事诉讼审判公开的缺陷进行思考:审判公开是原则还是制度;关于公开审判的庭审直播问题:审前报道问题;评议制秘密性与审判公开的矛盾冲突等,并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的方式。望审判公开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对两大法系“缺席判决主义”本质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界大多认为,"缺席判决主义"的本质是缺席就败诉。通过对两大法系一些国家缺席审判制度的深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法官依然要对诉讼要件和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同样须要经过审理才能作出缺席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审前命令的判决不属于缺席判决。因而,"缺席判决主义"的本质应当定性为单方审查。  相似文献   

16.
拉伦茨裁判方法之系统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拉伦茨方法论体系的基础是欧洲传统的“名判”逻辑技术,其目标是达到个案的公平判决。当作为裁判依据的总体法与条法不足时,法官可“续造法”。所续造的“法”不是条法,而仅是为达到公判而对诸条法的自主运用,它应该有“现行法”的拘束力。为使体系内自主运用条法成为可能,本来不足的体系内“条法库”由审判员以诸种技术补足。介于法律准则之间的或宪法内条法的不谐则依赖“法益衡量”技术解决。因片面突出法官的自主地位,拉伦茨方法论在本质上是现代法治社会一种尚需调制的折衷系统。  相似文献   

17.
2019年11月1日,媒体称之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浙江杭州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案,正式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立案。近两年来新兴案件如"代孕子女监护权案""冷冻胚胎案"频发,社会对司法的期待很高,民事诉讼对于新兴权利的权利诉求要做出回应,而如何回应及回应的限度就涉及到对法官裁判的规制上面。从程序法角度理解的规制,是由程序启动时的起诉受理、经由程序续行的审理过程、至判决达成三维角度对通过诉讼生成权利进行的规制。  相似文献   

18.
中国的社会转型使我们处于一个高度不确定的风险环境中,这为以不确定性因素为逻辑起点的法律修辞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土壤。但法律修辞学在中国学界被热捧的理论基础,并不像它在西方社会复兴时那样坚实。当前中国社会并没有经历法律形式主义极度发达的严格法治时代,没有形成严格守法的习惯,缺乏遏事遵守规则的意识。因此,立足于省略三段论推理、强调理性说服功能的法律修辞研究,必须在崇尚程序规制的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能坚持司法审判的首要目标是依法正确判决,然后才是通过修辞的合理包装送达当事人和社会。  相似文献   

19.
在立法层面,犯罪构成是立法者所作的价值判断;在司法层面,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是司法者所作的价值判断;在我国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之比较层面,我国的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也应是价值判断。因而,价值判断当属我国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的灵魂,进而应是整个刑法问题的核心。  相似文献   

20.
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我们应当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 ,而不是封闭型的民法典。民法典如果成为一个封闭体系就充满着危险 ,因为社会经济生活是非常活跃的 ,它不应当受法律的束缚和阻碍 ,法律应当给它更大的未来空间和余地。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应当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主体地位和资格的开放应是整个民法典成为开放型的基础 :民事权利的开放应是一部开放型民法典的灵魂 ;民法典中行为的开放自由应是开放型民法典的主线 ;有关民事责任方面法律规定的开放 ,实质上是给予权利人权利救济手段多样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