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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矛盾的多种解决方式中,司法调解具有各种优势和条件,成为解决社会矛盾不可或缺的重要选择。几十年来我国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在不断探索、借鉴的实践中逐渐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司法调解经验和制度。当前,我们的司法调解工作正处于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阶段和过程之中。对此,我们应构建一种审前强制调解和审中注重调解的二阶段结合的制度,从而实现司法调解制度的法律功能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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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正是人类产生以来孜孜以求的道德理想和法律目标。以“平之如水,去之不直”为基本职能的司法活动,被认为是实现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活水之源”。可以说,公正的需求催生了司法,司法又承载了公正的需求,两者具有与生俱来的紧密联系。然而,公正犹如普洛透斯的脸,既变幻无常难以定格,又无法用类似数学的方法准确测评,如何通过法律达到公正是所有法律问题的元问题或终极问题之一。当前,追求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已成为司法实践的主流话语,社会效果在与法律效果统一的语境中获得衡量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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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在中国语境下,在官方文件中,是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来表述的.从十五大的报告就开始这样表述,一直到十八大.怎么理解在中国这样的一个政治体制下坚持司法独立?这个问题最敏感的落脚点就在于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和司法独立的关系问题.这是中国独有的问题,在西方根本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而在中国,如果能破解这一难题,司法独立就有望突破,有望取得实质的进展.
目前的司法改革实际上是要建立司法的公信,确立司法的公正.但是,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根本的出路就是坚持司法独立,要正确处理司法独立和党的领导的关系问题.对于过去某些说法和传统观念,应当进行反思.过去通常把党的领导和司法工作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如何在司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解读为党对司法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命.这样一种观点导致了司法的不独立,导致了司法的行政化、地方化趋势.从实践效果看,地方党委对司法个案办理、人事任免方面的过多干预,导致了审判案件不是依据事实与法律,而是依据党委的指示、命令.赵作海、佘祥林等案件都是由个别地方党委领导对司法的不当干预所导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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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建设对于提升法律职业道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近代以来法律由以德性和人格为中心转向以原则和规范为中心。我们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关注不只是规范,同时更是规范的理由。法律职业经过“公正”这一终极价值的范导,选择了一致同意的道德契约,由此构建了人类社会的司法制度。公正之运用,既可生存于司法亦可毁灭于司法。法律职业的道德目的是衡量一切行为的道德善恶或道德价值的标准。只有当拥有创造性特征的道德实践行为引起实践变化或对实践做出贡献时,才能被视为道德批判的对象和目标。我们绝不能低估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元素的重要性。中国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当务之急,以及未来中国社会法律职业伦理信念及其表达,需要同时做出两方面的努力:既要指向法律职业伦理制度的规范化、合法化、合理化以及正当性本身,又要构建作为法律职业德性素养培育载体的法律职业伦理新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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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与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尤陈俊:就传统中国法律的历史实践而言,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也因为如此,调解成为中国法律实践中的一个永恒话题,时至今日,仍备受关注。您从20世纪90年代初转入中国法律史研究开始,陆续出版了《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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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司法实践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民商事调解过程中适当运用风俗习惯,有利于纠纷的解决。然而习惯的地域性与司法的规范性、习惯的流变性与司法制度的稳定性、习惯"善恶"并存性与法官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风俗习惯在民商事调解中的作用发挥。厘清风俗习惯在民商事司法调解中作用的路径、明确风俗习惯司法调解适用的原则、规范使用风俗习惯进行调解的尺度、提升法官运用风俗习惯进行民商事调解的能力,是促使风俗习惯在民商事司法调解中作用效果最大化的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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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审适度分离:“调解归调解,审判归审判”的另一路径——以南京两级法院改革试点工作为研究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调解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和审判权运行方式,其改革与优化对司法实践尤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南京两级法院"调审适度分离"改革试点实证资料的分析,力图提出一种关乎我国调解制度功能和价值实现的建设性意见,在实践层面实现对调解的重构和转型。目前"调审合一"模式在理论界受到普遍的质疑,但不少研究成果仍受到结论导向的指引,显然是欠缺说服力的。我们反对用既有结论来选择分析基点的研究方法,"调审适度分离"改革是否符合当下调解制度改革实际,是否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试点的成效应该是最好的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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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意味着社会发展价值取向上的一个重要转变。该任务同时也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定位、内容任务和方法途径等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启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实务工作者,我们关注和研究这一问题的视角,自然而然更多地落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如何衔接与融合"调解与判决"两种办案方式,以期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体现司法的公正。现实中,"调解与判决"两种办案方式在纠纷的解决方式之间远未形成一个良好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彼此支持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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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美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1):37-43
司法信任是人们基于相信司法机关能够公正、高效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心理预期,依照法律规则的指引积极利用和参与司法,并对法官、司法程序、司法裁判及司法制度表示充分的认同与遵从。司法信任的有无与多寡将决定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建设的兴衰成败。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转型对原有信任环境及信任基础的破坏、司法亲和力的下降、职业法官专家系统尚未建立、对司法有限性的认识不足、对司法程序的参与度不够,是我国司法信任缺失的主要原因。要增进我国的司法信任,最终建立高度的司法信任,必须坚持增进司法信任与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相统一,推动人格信任向系统信任延伸,促进交往信任向普遍信任拓展,激励依存性信任向主体性信任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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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从司法改革初期积极扩张司法权的一端,转变到面对社会矛盾复杂性而采取自我限缩策略的另一端,暴露出司法权运作边界模糊的问题。社会需求决定了司法的供给,但司法权的能力是有限的,其机能的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条件,而且当事人人数的多少、案件的复杂程度等都会影响司法权的能力。司法权应当恪守自己的边界。对超越自身能力的事情保持克制,是司法权威的必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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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的另一种诠释:权、责、信的统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作为一种独立的制度有机体 ,司法必然包含着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品质和取得社会认同与支持的价值亲和性。从对司法独立的制度及中国背景的实在考察中 ,检视出中国司法之独立的根本障碍在于各级决策层对司法权的独立缺乏信任和中国司法责任机制的缺乏。因而 ,作者主张以责任先行来引导中国司法的全面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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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司法民主化备受关注。“司法以实现正义为目标”是考虑司法民主举措问题的根本认识前提,以急功近利心态的片面追求司法的社会认同,放弃了对民主因素介入司法的方式和制度上精雕细琢,司法民主将面临着在实践中走向偏离并最终陷入“司法无存”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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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建设三十年的成就、经验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司法经过三十年建设,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司法制度,树立了科学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司法建设的未来是现代司法、中国传统和社会主义司法三大元素合理配置的过程。未来中国的司法建设将以现代司法元素的扩张为主要方向,兼顾中国传统和社会主义司法两大元素中的优势,不断整合,最终迈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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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不断呈现社会化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热点司法个案已开始成为社会舆论所关注的焦点,相关的司法风险也在逐渐地呈现.就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而言,中国司法似乎已经无奈地陷入到了塔西佗陷阱当中.在司法权威的建构上,中国司法迫切地需要在司法的技术性层面不断地努力.虽然司法技术并不构成公正司法的充分条件,但无疑却是必要条件和最低评价标准.对于司法权威而言,技术性乃是司法权威的一个内在面向,技术性司法权威的建构需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来获得社会的普遍性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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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精英化与大众化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在西方国家的司法领域 ,司法的精英化和大众化两种现象同时并存。它们分别建立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 ,并有相关的制度予以支撑。司法的精英化代表着司法的“职业理性” ,而司法的大众化则体现了“大众理性”在司法中的作用。它们有着不同的适用空间 ,是相反相成、相互补充的。建国以后 ,我国的司法走的是平民化、大众化的道路 ;与此同时 ,又硬性推行一套别具特色的陪审制度。这是对司法的运作原理和陪审制度的法理缺乏理性认知的结果。中国司法的未来发展方向是走职业化、精英化之路。在基本实现这一目标之后 ,则应该为司法的大众化设定一定的运作空间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陪审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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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于两次历史性社会转型以及第二次转型的三个发展阶段,当代中国的司法价值观发生了四次历史性变迁,即从为阶级斗争冲锋陷阵的政治司法价值观转变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经济司法价值观,而后再演变为为社会稳定排忧解难的社会司法价值观,并走向为法治文明注译导航的衡平司法价值观。鉴于前三种司法价值观本质上都是法律工具主义的产物,是人治的变种,故有必要对其做历史性反思。唯此,型塑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基本内核的多元衡平司法价值观方为可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