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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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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律师制度存在的历史比较短暂,它在发展的历程中经历了层层的阻力。本文以近代律师萌芽到发展的历史时段为背景,以律师制度的诞生为视角,从社会文化、国家政治、教育环境、律师制度等内因层面分析清末民初律师制度产生的必然原因。  相似文献   

2.
作为一定的社会历史现象,律师制度不是与国家法律同时出现的,它是在国家和法律出现以后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适应一定国家的法律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外国,律师制度源于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展完善于近代资本主义时期。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和律师制度产生于外国。中国有数干年的文明史,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繁多,但一直未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律师。这一方面是由中国古代政治上的人权专制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决定的,但在这一基础之上产生的延续数干年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的法律观念…  相似文献   

3.
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当前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是建设和谐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都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并为其服务。因此,政治经济背景不同,则文化背景不同;社会职业不同,职业文化也不相同;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的文化传统将形成不同的律师文化。中国律师作为一个社会职业群体,在经历了恢复律师制度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建设什么样的律师文化?或者说中国律师文化应具有哪些特点?这是律师文化建设研究中面临的一项课题。笔者认为,律师文化建设要具有“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4.
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它并不是在法律开始出现时就产生了,而是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达的律师制度,则产生于近代,它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17世纪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后,生产力得到高度发展,资产阶级政治上民主化及法律事务的日益繁杂,从客观上提出了建立律师制度的要求,在这种条件之下,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律师制度。在我国古代,早就存在律师的某些业务,但由于中国占代政治上实行集权统治,“自…  相似文献   

5.
陆丽 《法制与社会》2011,(12):286-287
中国传统法律历经数千年发展,其内容庞杂、文化内涵丰厚。随着社会发展及法律的完善,传统的诉讼文化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出现讼师这一社会角色。讼师虽与律师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但两者不可同日而语。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国家取得"治外法权",外籍律师开始出现在中国。西方法律文化的传入和审判制度在租界的实行,刺激着我国近代律师制度的产生。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律师制度必将得到尽快的完善,而伴随着律师制度的完善,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也将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论民国初期律师制度的建立及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律师制度是一项民主的政治法律制度,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法律现象的律师制度是在一国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早的律师制度产生于西方古罗马奴隶制时期,近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发展完善则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积极产物。 我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经过数千年没有中断的发展过程,以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著称于世。然而,我国古代并没有产生律师制度,这是由于我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手工业、商业不发达,在政治上又是专制的集权统治,不存在产生职业律师的各种条件。律师制度传入中国,是自19世纪中后期西方帝国主义的侵入,伴随着我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一在西方已有悠久历史的法律现象才出现在中国社会。  相似文献   

7.
钱欧 《中国司法》2008,(5):99-101
日本属大陆法系国家,从历史渊源上看,其律师制度的产生是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后采用职业审判制和参审式陪审制的副产品,故较英美法系随着陪审制出现的律师制度的产生来得晚得多。日本《律师法》中规定律师的使命为“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律师代理当事人本人办理诉讼等法律事务,不仅是单纯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是要通过这样的工作,努力拥护人权和实现社会正义。因此律师制度对于日本司法活动和社会关系的调整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8.
我国律师文化历史沿革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代中国社会没有律师职业,不能孕育律师文化,伴随着西方律师制度的引进和移植,近代中国社会出现了律师文化,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我国律师文化得到了整体上扬和提升。  相似文献   

9.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民主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是社会自律中的一种重要机制。研究、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的性质和作用,应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社会分离这一基本现实和理论出发,即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作用和社会自律的关系角度出发。一、律师是社会自律中的一种重要机制近代意义的律师制度与市场经济是不可分的,与民主法制一样,律师制度发达与否,是受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一个贫穷的国家或者社会是不可能有发达的律师制度的。一方面,委托人聘请律师需要付给一定的费用,这也是律师制度存在的…  相似文献   

10.
林应钦 《中国司法》2006,(11):51-54
在涉及何为律师文化的问题上,已经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如宋占文先生认为“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王玉亮律师则认为,“文化”一词的原本语义应是“一个国家治理概念”,因而律师文化可从“物质、行为、制度以及精神四个方面进行考察”。也有论者认为“律师文化当归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属人类精神财富。具体指律师这一职业群体所共同具备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从以上论者对律师文化的定义,可以归纳出律师文化的建设大概有以下的几种类型:一是以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为重点;二是涵盖所有内容,物质、行为、制度、精神全面发展;三是以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为重点。这几种类型都是建设律师文化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但律师文化建设之于我们确实是千头万绪,以什么为起点,从哪里人手夯实律师文化的基石呢?以专业水平为基石显然不够支撑律师文化的大厦,全面发展在理论上完美但现实困难重重。笔者认为律师文化建设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推动律师文化的建设中,既要描绘好理想蓝图,也要解决好现实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尤陈俊 《法学》2012,(12):41-54
近代中国人与西方律师制度最早发生实际接触的事例,至少可以追溯至19世纪初,而1860年代以来更有外籍律师在中国的租界内执业,其后也不乏国人聘请外籍律师为其办理事务。晚清时期的不少报刊,亦透过其涉及律师的一些报导,在社会中扮演着观念启蒙的角色。近代中国律师职业在国法层面的正当性,直到清末正式颁行《法院编制法》(1910年)时才最终确立,而专门颁布单行法规对律师制度予以规范,则更是迟至《律师暂行章程》于民国元年(1912年)颁行之时。对晚清民初律师职业和律师制度之发展史的细致梳理发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在近代中国所确立的始终只是一种"阴影下的正当性"。而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除了明清以来盛行的恶讼师形象刻画之影响外,还在于律师制度初建之时,职业准入实践方面的宽滥,不可避免地导致产生恶马害群之弊,进而影响到这一新职业的社会形象。  相似文献   

12.
由于不同国家意识形态的差异,其律师业背后的文化环境也有所不同。对律师文化形态的明晰.对解决当前律师职业危机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着重从我国律师产生的背景和形成的社会文化角度.深入透析了律师执业现状的文化和制度根源,分析了当前我国律师职业危机问题,与读者共享,以期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律师是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律师职业的出现,不仅是基于社会生活对其专业技能的需要,更是国家政治建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都把律师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往往被当作国家民主与法治总体水准的一种标志。自我国建立律师制度以来短短几十年间,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最终都可转化为法律问题,并随时间逐渐降温”(托克维尔语)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对民主法治的追求,没有对公平正义的尊崇,就不可能有律师职业的出现;离开了律师这一职业,民主法治的实现和公平正义的维护就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建立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4.
没有民主的社会是黑暗的,没有法治的社会是专制的,没有律师的社会是悲哀的。站在世纪的转折点上,我们更应该回顾历史,去体会新中国律师道路的艰辛和法治历程的坎坷。律师,据考起源于古罗马时期,那时的律师被称为辩护土(Advocatus),经过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完善,律师制度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已经相当成熟。在相当长的的王权专制统治下,我国的律师制度根本就没有生长的土壤,直到清末,律师制度才从西方渐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新的律师制度,不幸的是,在错误思想的引导下,刚刚萌芽的新中国律师制度又半途夭折。然…  相似文献   

15.
吴羽 《新法规月刊》2014,(1):137-146
公设辩护人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实现公民律师辩护权、兑现国家刑事法律援助义务以及矫正辩护服务的过分商品化。公设辩护人具有公务人员与辩护人的双重身份,从诉讼构造、立法规范及历史沿革上看,公设辩护人的基本属性是辩护人,他们应首先遵循律师职业伦理,而非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实际运作中,公设辩护人组织的隶属关系影响到其独立运作;其受案范围的确定既存在根据贫困与案件性质的双重标准模式,也包括与强制辩护制度相结合的模式;从保障被告人权利角度上看,公设辩护人的纵向代理方式优于横向代理方式。通过借鉴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成功经验,形成社会律师与公设辩护人多元并存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以维护我国公民律师辩护权。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律师制度是在1980年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律师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该条例施行16年来,对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一方面由于《律师暂行条例》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制定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日渐深入,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已经并且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律师暂行条例》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出现滞后于律师事业现实发展状况的局面;另一方面,制定《律师暂行条例》时,律师制度刚刚恢复;律师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尚…  相似文献   

17.
赵晓耕  陆侃怡 《北方法学》2011,5(1):126-134
在清末立法改革的背景下,《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作为第一部正式明确规定律师制度的草案而备受争议,虽然这部草案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施,但却成为近代中国律师制度的起点。如何将封建法时代的讼师平稳转化为近代的律师是一个横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交叉领域,也会出现正式的官方制度和非正式的民间制度之间的博弈。该草案关于律师制度的种种规定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日本的经验,但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以沈家本为代表的立法者和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执行者之间围绕此草案产生巨大争议,其背后的实质在于此草案的内容与当时的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向日本学习立法经验不但需要借鉴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需要了解它的过程和融会理解它的方式。  相似文献   

18.
为辩护权辩护--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辩护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陈兴良 《法学》2004,(1):3-19
本文从制度层面分析律师辩护与刑事法治的关系 ,认为律师辩护制度在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该社会的民主制度、诉讼构造和诉讼价值 ;认为刑事辩护的正当性根据可以从三个方面上得以说明 :其价值论根据是人权保障 ,制度性根据是无罪推定 ,而其方法论根据是相对制度 ;文章最后认为律师伪证罪是刑事律师的辩护权所受到的立法上的歧视性规定 ,并且具体探讨了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豁免问题  相似文献   

19.
经济变革使中国社会由价值单元走向价值多元,社会价值的重构和新的价值体系的确立是这一过程的基本特征.成为社会价值变迁后果的因素既包括新的职业和制度机制的产生,也包括原有职业顺应发展潮流而重新确定自身职业价值的取向,并借此再造职业形象和实现职业意义。律师业价值取向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一个独立层面,它制约着律师的执业效果乃至律师在法治中的地位。体制改革使律师摆脱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自然也就摆脱了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安全的单一价值定住的束缚,但律师应当如何重新确立执业价值取向却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毫无疑…  相似文献   

20.
简述英美律师制度及其对发展我国律师事业的借鉴王亚瑾在当代,辩护制度、律师事业的发展状况已成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与法制健全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历史上看,辩护制度和律师职业是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而出现的,在政治上则是与民主制度相联系的。辩护制度起源于罗马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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