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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合同自由原则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由 ,选择合同对方的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等内容。其在我国合同法中主要表现在 :更新合同概念 ,扩大合同主体 ;要约与承诺制度的确立 ;当事人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当事人确定合同形式的自由 ;对格式合同的限制 ;当事人在确定合同效力方面的自由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自由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自由 ;违约责任选择的自由  相似文献   

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一些诚实信用观念较差的企业和个人,常常假借合同进行欺诈,损害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比比皆是。为此,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总则中把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地规定了下来。《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基本原则的地位。在此,笔者拟就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运用作些探讨。——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相似文献   

3.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既往的合同法律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合同履行中当事人抗辩权就是一项。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基础,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请求权,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按照过去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旦依法订立,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必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  相似文献   

4.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切实贯彻和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合同自愿的原则,注意借鉴国外合同立法的成功经验,对违约责任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有关修改主要反映在下述四方面:一、将过错责任更改为严格责任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是违约的两个归责原则。所谓过错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约应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严格责任,又称为无过错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约后以违约结果是否由违约者的行为所造成作为依据来确定责任及责任的范围,而不考虑违约者在主观上是否存在…  相似文献   

5.
合同附随义务的诞生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是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的结果。《合同法》不仅保护合同本身,更注重对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的调整,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出了更为周全细致的要求,在辅助给付利益实现之际又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提供了保障,以实现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为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充分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我国《合同法》应当在合同效力一章中明确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贯彻保护第三人利益与贯彻意思自治原则之间的平衡之立法宗旨,规定第三人享有给付受领权、给付请求权、债权保护请求权以及受领给付的义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只能在第三人未明确作出接受合同约定的权利之前变更合同以及可以在合同谈判时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等内容。立法体例上采用潘德克顿式,以便与我国未来民法典衔接。  相似文献   

7.
何静 《民主与法制》2013,(36):39-39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2009年5月13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对情势变更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大致有四种学说 :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原则说。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 ;缔约相对人受到损失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其他民事责任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合同法的价值有公平、自由、效率等。其中,合同自由成为近现代合同法的各种价值的载体和集中体现。垄断出现后,合同自由受到格式合同、强制缔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一般条款等的限制,并且,在效率原则及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合同法出现了统一化趋势。在现代,合同自由仍然是一项基本原则,但合同法的价值构造发生了变革。  相似文献   

10.
各位代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的说明。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与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这三部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相似文献   

11.
尚清锋 《前沿》2001,7(2):41-43
本文就合同自由原则在多方面所受的限制作了简述 ,探讨了合同自由原则受限制的经济、社会和法律自身的原因 ,认为合同自由原则仍是现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或《公约》)作为目前世界范围内的一部统一合同法,在规范国际民商事合同关系、鼓励交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上存有规则的漏洞。漏洞的填补需要借助对《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的文本解释,从中获取有意的借鉴。结合实例判断可知,后两者都明文提到了期待利益损失。国际贸易案件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期待利益作出判决或裁决一般是会为当事人所接受的。这些条款中归纳的具体原则和规则能够为填补《公约》的漏洞提供有力的支持。  相似文献   

13.
论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设立根本违约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的社会价值。根本违约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等中均有所体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吸收规定了这一制度。在新《合同法》中也采纳了这一制度,一方面作为一种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发生事由,另一方面实际上又对解除权的行使予以了非常有必要的限制,对于促进交易、限制解除权的滥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罗阳 《新疆人大》2011,(12):33-34
诚信原则是合同法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精神之一。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坚持和强调诚信原则,对保证合同法的顺利实施、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交易双方个人的道德需求,也反映了市场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一直是以政策调整为主,受此影响,对于如何依法追究土地承包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学界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但合同当事人如何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依然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土地承包合同中违反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以及立法上存在的内在冲突,由此导致在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实践中根本无法适用《合同法》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6.
附条件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条件的合同,由于其与一般合同相比具有特殊性,对违反附条件合同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难以适用一般的契约法原则和侵权法原则。我国《合同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很不完善,理论上探讨也不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因此,应在立法上予以进一步明确或完善。  相似文献   

17.
各位代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的说明。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与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这三部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  相似文献   

18.
本文由租赁合同入手,以《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原则为依据,分析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9.
合同相对无效是因为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而由当事人或第三人来决定其效力,游离于有效与无效之间。其相对于绝对无效的灵活,既能充分维护意思自由原则在合同领域的神圣地位,又能彰显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精神,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在学理上的地位也大有扩张之势。然而,相对无效的提法是否合理却鲜有人问津。仔细推究,合同相对无效的提法并不合理,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20.
“契约自由”,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签订任何内容的合同。文章阐述了“契约自由”法律原则从产生、强化到削弱演变的根本动因,是资本主义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不同客观条件变化的必然结果。文章还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合同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认为“契约自由”不宜作为我国合同立法的原则,但应借鉴其有益的成份,服务我国的合同立法。文章指出的我国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合法原则;宏观调控下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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