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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6 毫秒
1.
周苇  张斌校 《证据科学》2011,19(6):702-730
近年来死刑误判案件的披露引起了人们对如何减少此类错误的重新关注。因此,建议提高死刑案件中陪审团成员对被告人罪行确定性的研究者们一致呼吁适用高于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本文在第二部分列举了一些当前论证死刑案件中可以适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理论.并说明这些理论是否能证明死刑案件的定罪阶段和量刑阶均应适用更高证明标准。但因为死刑案件仍相对较少.所以误判死刑案件对正当性造成的整体损害小于每年误判数以千计的非死刑案件造成的损害:2002年仅有159人被判处死刑,但2000年有近925000名成年人在州法院被判处重罪,其中45000人在审判中被定罪(其余为自己认罪)。如果在死刑案件中要求真正的绝对确定性.那么可能会因为没有陪审团成员能真正声称自己有“绝对的确定性”而导致无人会被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对死刑案件和非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加以区分,因而没有反映出对死刑案件应有的慎重,且这一证明标准是仅就控方单方面的证明而言的,没有反映出辩方举证和辩解在证明活动中的地位和影响。非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应为“排除合理怀疑”,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应为“确定无疑”。  相似文献   

3.
杨宇冠 《清华法学》2012,6(3):67-79
文章论述了死刑案件的定罪和量刑的证明标准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异同,认为增加死刑案件的证据数量和种类的办法并不能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提出通过程序设置,如增加死刑案件合议庭的人数和对死刑案件进行审查的阶段可以达到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效果.文章还认为死刑案件的证明应当摒弃法定证据的残余,采用严格遵守法律正当程序的途径提高死刑案件的质量.文章论证了死刑案件中不利于被告人和有利于被告人两种情况的证明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定罪和判处死刑的证明标准应当采取最高标准,而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的证明标准可以采用优势证据标准或存在合理怀疑的标准.文章分析了“证据确实、充分”和“排除合理怀疑”的内涵,指出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不仅体现在对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实体方面的要求,还应当包括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张远煌 《政治与法律》2006,5(6):137-140
严格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随着近年来中国司法高层和政治决策层的不断强调,已日益为司法界所认同。要切实发挥证明标准对死刑适用的控制作用,司法者应根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有罪判决证明标准的精神实质,坚持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死刑判决的标准,在证据审查和证据采信环节严格把关,使证明标准真正成为防止错杀和减少死刑适用的一道防护堤。  相似文献   

5.
在美国,量刑证明在无标准到低标准(即优势证明标准),再到高标准(即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争议不断.目前在美国形成了以"低标准为主,高标准为辅"的量刑证明标准模式,但仍存在某些问题尚未解决.美国量刑证明标准的变迁与争议表明量刑证明标准的设置受以下三方面关键因素的综合影响:一是程序法因素,包括程序价值目标、程序运作方式;二是实体法因素,包括刑罚目的观、刑罚性质以及量刑实体规范;三是对量刑及其程序的认识因素,包括对量刑与定罪相比的重要性的认识、对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规范差异的认识.对比考量这些因素在我国的状况,我国应在培养量刑程序价值观、更新量刑程序模式设置、转型刑法目的观、配合量刑实体规范、厘清定罪与量刑关系、反思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规范差异的前提下,对于量刑证明标准进行规范设置.  相似文献   

6.
我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重新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死刑的严厉性与不可逆转性,各国在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选择上至为严格。我国《刑事诉讼法》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证明标准,该标准系从正面肯定的角度围绕着控方入罪而展开,难以体现辩方行为在证明活动中的作用,不利于死刑错判的防止。为此.应当从反面否定角度来选择“排除一切可能性”作为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在适用这一标准时,还应当正确对待“疑罪从轻”原则,并确认合议庭一致同意才能判处死刑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对于以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为由而作出无罪判决的零口供毒品犯罪案件,应根据证据规则,结合经验法则、逻辑法则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据以定罪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认识存在分歧的,应主动开展补充侦查工作,形成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明体系。发现因对“合理怀疑”适用不当作出无罪判决的,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庭审中可通过可视化示证系统有效出示证据,动态还原案发经过及犯罪事实。对于查清事实后足以定罪量刑的抗诉案件,如未超出起诉指控范围,可建议法院直接改判。  相似文献   

8.
刑事证明标准是指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证明标准作了细化,引入了英美法系国家"排除合理怀疑"的表述,体现出刑事证明标准由客观向主客观相结合的发展动向。中国语境下的"排除合理怀疑"是从主观方面为"证据确实、充分"提供判断依据,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刑事证明标准,应当注意:"排除合理怀疑"不应孤立适用,而是与其他条件紧密联系形成统一整体;严格适用刑事证明标准,不得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降低要求;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摒弃"留有余地"的判决方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达到证明标准而难以决断的案件,应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相似文献   

9.
忻元龙绑架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一个指导性案例,该案例涉及死刑案件的证据认定问题。本文在忻元龙绑架案的官方文本的基础上,对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证据判断问题进行了研究。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同时又把"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考察内容之一。以上两者是总的证明标准和具体的证明规则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排除合理怀疑是确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重要指数。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是否应当高于普通案件,对此在法律上并无规定,而在理论上则存在争议。从死刑的严厉性以及死刑错判难纠的性质考虑,还是应当对死刑案件提出更为严格的证明标准。对于在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的留有余地的死缓判决,只有在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死刑的量刑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具有正当性。如果定罪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则不应当判处留有余地的死缓。否则,就会造成死刑的冤假错案。忻元龙绑架案虽然存在个别疑点,但这些疑点是可以排除的,二审法院据此适用留有余地的死缓判决并不妥当。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更应当避免的是定罪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情况下留有余地的死缓判决。  相似文献   

10.
寇建东 《人民司法》2020,(13):32-36
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证据确实充分要求定案证据均经查证属实且能排除合理怀疑,而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言,涉案的信息数量庞大,造成了精准证明与资源有限之间的现实矛盾。为了解决困扰,抽样证明等刑事简化证明机制在实践中逐渐得到适用,但因未能在简化证明与证据确实充分之间寻到平衡点,致使实践中仍存在诸多疑虑。因此,本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抽样证明机制的具体适用为视角,在明确抽样证明机制应然定位及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准入条件,形成了以“达到法定构罪标准”底线思维为遵循的渐进式抽样证明步驟,希冀以此实现简化证明需求与证据确实充分的深度融合,进而更多体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的司法理性。  相似文献   

11.
张吉喜 《证据科学》2013,(5):545-553
《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量刑事实的证明标准的规定与学术观点之间存在一定分歧.为了防止立法技术上的因素使被告人陷于不利境地以及在界定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上的无休止争论,罪重事实应当适用与定罪事实相同的证明标准.量刑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控辩双方的举证能力差异决定着罪轻事实的证明标准应当低于定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其中,从轻处罚的事实可以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减轻处罚的事实和免除处罚的事实应当适用明晰可信标准.  相似文献   

12.
量刑程序改革语境中的量刑证据初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量刑程序改革的背景下,对量刑证据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扣迫切。以证据为核心进行量刑裁判是量刑公正性和合理性的有效保障。量刑证据在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据能力规则等层面均表现出不同于定罪证据的特质。在死刑案件中,对量刑证据规则的设定以及量刑证据的判断和运用应该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13.
在量刑程序改革的背景下,对量刑证据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以证据为核心进行量刑裁判是量刑公正性和合理性的有效保障。量刑证据在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据能力规则等层面均表现出不同于定罪证据的特质。在死刑案件中,对量刑证据规则的设定以及量刑证据的判断和运用应该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14.
量刑建议制度在试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定罪建议权限设置低于量刑建议权、量刑建议随起诉书移送导致出现因量刑理由变化影响量刑的准确性、量刑建议在庭审中提出的阶段缺乏统一规定等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以及面临量刑建议与法院判决存在一定偏差、量刑建议是否被采纳受法院内部标准和刑事政策变化的影响大、法院就低采纳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未完全纳入判决书等制度运行中的弊端。应当建立量刑建议听取辩护人和被害人意见的制度,取消量刑建议讨论程序,实行庭前证据开示,赋予公诉人在法庭上改变或者撤回量刑建议权,将量刑建议采纳情况作为抗诉依据,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刑建议考核标准。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司法解释性文件根据具体网络犯罪的性质不同,将犯罪对象、危害行为、损害后果、参与人员等计量对象的数量纳入定罪量刑的考量因素。司法实践中这种计量对象的海量化出现使网络犯罪的事实认定与刑事处理饱受困扰,海量化对象使得传统刑事印证证明模式面临挑战,计量异议的反驳困难导致控辩举证不能,定罪量刑标准极易突破而造成刑事处罚扩大化和重刑化,计量事实认定如何确立合理规则存在难题。基于网络犯罪计量对象海量化给司法实践造成的现实困境,应立于秩序维护和人权保障的双重角度,结合刑事法律规定和既有实践经验,在证明方法、证明标准、刑罚适用、入罪条件等方面构建对其处理的适用规则,具体包括,以证明方式的概括印证取代计量对象的具体印证,将计量事实的绝对优势证明独立于普遍性最高证明,以量刑上的从轻处罚弥补事实上的不利认定,从法定刑升格的单一数量标准转向数量与情节的并合标准。  相似文献   

16.
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探析──以证伪思维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立霞 《河北法学》2008,26(6):117-123
证伪思维具有科学性和批判性。我国现行的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运用证实思维,忽视了排除案件疑点,应予以完善。移送审查起诉应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该标准符合证伪思维的要求以及认识的模糊性原理和证明标准的层次性。为了保障"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实施,在贯彻全面取证原则的前提下,应实行侦查部门与预审部门分立,在一定条件下,在侦查阶段扩大律师提前介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7.
简乐伟 《证据科学》2011,19(5):517-530
受同态复仇的量刑模式影响,法定化量刑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存在。其导致刑事审判基本多集中于如何定罪,形成了服务于定罪,以定罪证明为中心的传统刑事证据法。量刑的精细化和传播的大众化,使得量刑公正和量刑均衡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从而为量刑证据从幕后走向台前提供历史机遇。量刑的目标追求和指导原则是量刑事实特殊性的基础.量刑事实构成的...  相似文献   

18.
陈瑞华 《中国法学》2014,(3):177-195
我国刑事证据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证明标准之中,是从过去注重外在的、客观化的证明要求走向重视裁判者内心确信程度的重要立法尝试。这种立法尝试既不是对"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简单解释,也不是要降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而是从裁判者主观认识的角度重新确立裁判者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刑事证据法尽管仍然保留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形式化证明要求,但其内核已经被"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所取代。  相似文献   

19.
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课题。对法定量刑事实采用严格证明模式,对酌定量刑事实采用自由证明模式,符合法律的现行规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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