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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救济程序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在刑事诉讼中,第一审程序之后所进行的审判程序,一般被称为刑事救济程序。刑事救济程序的意义在于对法院判决和裁定可能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救济程序包括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这三种程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对象,但都具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控辩双方的权利予以救济的作用。 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救济程序中的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使得这两种程序有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下面就其中的主要变化略作介绍与评析。  相似文献   

2.
尹丽华 《法商研究》2007,24(2):91-97
刑事上诉审程序的作用与刑事上诉权的属性决定了权利救济价值应当成为刑事上诉审的重要价值。权利救济价值与公平、效率价值共同决定着立法者对上诉审程序的设计,也决定着法院审判职能的具体运作,因而在重视权利救济价值的同时应协调好其与公正、效率价值间的关系。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刑事上诉审程序权利救济诸多方面的考察可以发现,与之相比,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在权利救济方面存在着众多缺陷,应当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进行必要的弥补。  相似文献   

3.
江滔 《法制与社会》2013,(33):291-292
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特殊的救济途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现行的审判监督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在“有错必纠”理念的指导下,结合人权保障、程序安定等现代司法理念,对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管辖法院、审理方式等进行改革是我们改革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重心。  相似文献   

4.
《政法学刊》2017,(4):5-11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主体设置不合理且缺乏完善的审查和救济程序,亟需对刑事再审启动程序进行正当化改革。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正当化应当遵循决定者中立、控辩平等对抗和程序公开以及区分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设置明确再审事由等五项原则,重点从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决定主体和审查、救济程序两方面进行改革,促进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运作。  相似文献   

5.
刑事二审发回重审作为上诉审法院处理案件的一种基本方式,有助于实现上诉程序的救济功能。但是,第二审法院采取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自行进行纠错的方式并不能实现上诉程序的救济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功能在实践中已经由救济性异化为惩罚性。解决发回重审制度功能异化的正确途径应该是通过制度改革实现其功能回归,而不是因噎废食,直接废除发回重审制度。  相似文献   

6.
赋予刑事当事人司法鉴定启动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大陆法系一般赋予当事人刑事鉴定启动申请权,由法院或检察院决定是否进行刑事鉴定,同时赋予当事人救济权;英美法系一般赋予当事人完全的刑事鉴定启动权,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启动刑事鉴定。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当赋予当事人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申请权,并规定有效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是由法院或检察院来启动的,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但对法院是否有权主动决定再审,却有不同的看法。为此,我们对法院依职权启动刑事再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索,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我国侦查实践中,存在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比率过高、违法适用刑事强制性措施的现象比较突出和“法外”适用刑事强制性措施等问题。从制度层面看,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全面的司法审查制度、刑事强制性措施之间缺乏衔接性、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等。因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制度:将公安机关适用的搜查、扣押和拘留交由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将司法审查的诉讼方式引入到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中;明确检察机关适用的决定逮捕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和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9.
王超 《政治与法律》2008,87(2):156-160
刑事上诉程序并不是初审程序的简单重复,它在整个司法系统中起到了一审程序难以实现的促进法院解决纠纷正当化的作用.刑事上诉程序本身的技术设计不仅有助于上诉法院纠正尚未生效的错误裁判,而且使当事人影响诉讼进程以及诉讼结局的权利和机会受到了尊重,从而有助于增强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在现代司法等级制度中,刑事上诉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并非没有节制,而是受到救济范围以及上诉权等方面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徐凤兰 《法制与社会》2012,(29):124-125
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检察机关刑事申诉职能决定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申诉检察承担着对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开事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诉的受理、立案、复查、执行,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纠正检察机关错误决定和法院错误判决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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