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破产和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者首先考察了两大法系破产和解制度的传统差异及其融合趋势,并认为破产和解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应属于“诉讼契约”。文章在分析我国现行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后指出,应将破产和解和破产整顿分开,实现破产和解制度的一元化;将破产程序与和解程序分离,发挥和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破产和解程序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
《政治与法律》1989年第6期刊载的胡泽恩同志的《论破产法中的和解与整顿》(以下简称胡文)一文,对各国破产法中的和解与整顿制度作了介绍,并对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和解整顿制度作了评价,认为我国《企业破产法》将和解与整顿合并为一个程序似有不妥,进而建议将现行和解整顿制度分解为两个程序,以适应各种被申请破产企业的实际需要。对此,笔者以为有可商榷之处,特述于下: 就世界范围而言,由于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单纯的破产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在破产法中或在破产法之外设立和解整顿的内容已成为各国破产制度的通例。然而,国与国之  相似文献   

3.
破产和解的制度设计和契约属性显示结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应有定位。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说明破产和解制度遇到了信任危机,破产和解替代制度为破产和解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崭新思路。从我国社会观念和破产司法实践需要来看,现阶段难以完全摒弃破产和解制度。应该在进一步明确破产和解制度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位的基础上,精简我国破产和解程序,引入破产和解替代程序。  相似文献   

4.
破产和解的制度设计和契约属性显示结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应有定位。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说明破产和解制度遇到了信任危机,破产和解替代制度为破产和解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崭新思路。从我国社会观念和破产司法实践需要来看,现阶段难以完全摒弃破产和解制度。应该在进一步明确破产和解制度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位的基础上,精简我国破产和解程序,引入破产和解替代程序。  相似文献   

5.
完善破产和解与整顿法律程序之我见李双利和解与整顿是我国破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和解的成立与否对企业是否破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和解成立,企业则免遭破产。从破产案件审判实践看,和解与整顿确实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挽救了部分企业。但因我国破产法对和解与整顿的...  相似文献   

6.
论完善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的破产和解制度在立法结构、立法原则、法院在和解程序中的地位及时破产和解的监督等方面都有值得改进之处。本文介绍了大陆法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7.
熊杰 《人民司法》2020,(10):14-18
近年来,随着个人债务风险逐渐凸显,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浙江台州、温州等地法院也已经开始探索实施相当于个人破产和解程序的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在个人破产立法中,是否仍然沿袭现行破产法中的和解、重整和清算等程序类型,相应的救济程序如何选择与建构,是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性问题,是个人破产立法应当率先解决的问题,有进一步讨论和厘清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从破产到破产预防:一个必然的逻辑演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付翠英 《法学杂志》2003,24(1):52-54
我国正在重新制定破产法。在新破产法草案中 ,规定了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通过考察破产法发展的历史轨迹 ,发现破产立法理念及理念指导下破产法功能的演变是现代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基础。破产的本质在于破产清算 ,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本质却在于破产预防。从破产到破产预防 ,不是立法者的临时法律政策 ,而是破产立法理念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破产和解制度是现代破产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即将破产的企业具有重要的挽救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专章的形式对和解制度作了规定,但还存在法院外和解的司法认定、和解的监督、和解申请等方面的问题.我国应根据国情,借鉴国外关于破产和解制度的立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企业破产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一方面以对债务人全部财产强制管理和变价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另一方面通过和解与整顿给予债务人复兴经济的机会,防止社会经济秩序混乱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它要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程序和解整顿程序、破产宣告程序和清产还债程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对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程序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本文就我国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若干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破产和解制度的现实意义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阶段,我国破产和解制度在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实现债权利益最大化、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制度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因此,笔者认为,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立法、简化程序、实行和解分离主义、规范行政权行使等措施,实现破产和解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完善我国破产法律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2.
别除权制度是破产制度(特别是破产清算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我国有关别除权制度的立法不仅未采用"别除权"的概念而且对别除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使等许多问题均未作出明确规定.从现行立法与立法理论结合的角度出发,在分析和比较德国、日本别除权它法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的别除权立法提出具体建议.同时还就别除权立法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如何规定别除权与破产程序的关系问题进行专门分析,并指出:破产立法应重点对别除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如何行使作出规定;别除权作为破产法规定的一种优先受偿权利,其行使必须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其优先受偿性只是表现为可不依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优先受偿,亦即别除权人可在债权人的集体清偿程序之外个别地和排他地接受清偿.而不是在破产程序之外自由受偿.别除权的基础权利虽然非破产法律制度所特设,但因其行使与破产程序密切相关,故其权能本身已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或商事优先权.  相似文献   

13.
《法学》1989,(1)
1 和解协议是债务人以避免破产宣告为目的同债权人会议之间相互谅解或让步,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偿债协议。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申请提出后,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由出席会议的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形成债权人会议接受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从而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开始后进行和解,始终受破产程序的支配,而作为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破产程序,非经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  相似文献   

14.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八、十九条规定:“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定,为破产诉讼中的和解(简称破产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所谓破产和解是指在破产诉讼中,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减免、延期偿还等达成协议,从而终结对该企业破产程序的活动。从该概念可以看出,破产和解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的和解(或执行和解)有所不同。第一,法律依据不同。破产和解依据的是企业破产法,而审判和解(或执行和解)依据的是民事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在立法理念上实现了从单纯的破产清算到以破产预防为目标的转变,确立了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制度。相应地破产法的具体制度,如别除权制度,必然受此影响。如何在破产预防立法目标与别除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以我国破产立法为出发点,采取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以求找到化解此矛盾的方法并确立合理的依据,既能保护别除权又可以实现破产预防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企业再生程序的制度分析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企业破产法实现了对破产程序制度的重大改革,将现行的企业清算主导型破产程序转变为企业再生主导型破产程序,规定了重整程序、和解程序和清算程序。其中有关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的规定,即为企业再生程序之规定。企业再生程序的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和解与整顿是现代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对和解与整顿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也不例外。在此,笔者拟就破产法中和解与整顿的有关问题作一粗浅论述。一、破产法中出现和解与整顿的内容,是现代破产法日趋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当代资本主义世界,由于垄断的出现使得竞争日益激化,竞争激化的结果之一是破产现象逐渐增多,且影响越来越大。比如美国,1985年仅银行业就有115家面临破产,在日本,每年有2000多件破产案件,其中90%是个人企业,10%是大公司,就连拥有亿万资财的日本  相似文献   

18.
破产和解申请初探朱国光为了弥补破产制度的缺陷、避免债务人沦为破产、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无论大陆法还是英美法都规定了破产和解制度。虽然我国法律也确认了这一制度,但是由于立法所处时代的局限,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尚存在着不少缺陷。本文拟就如何完善我国有关破产和...  相似文献   

19.
曾几何时,着眼于破产还债公平清偿之单一功能的传统破产制度,由于破产和解制度与公司重整制度的置入而变革为多重功能的现代破产制度。现代破产制度以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及经济的持续发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重利益作为其价值取向,开创了破产法律制度发展的新纪元。我国新《破产法》草案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新《破产法》有望于近期出台,其间关于公司重整制度与破产和解制度的制订和完善意义重大,本文拟对此加以必要的探讨,作为引玉之  相似文献   

20.
和解与整顿     
一、整顿申请与和解协议草案 和解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务的减免或延期偿还所达成的意思一致表示;整顿是指债务人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而对其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计划作出的调整。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条件,整顿是履行和解协议的必要保证。如果债务人同债权人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