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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调查是《消防法》赋予的重要职能。在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及历史背景下,火灾调查制度在主体、客体、方式、程序、处理等方面都存在着各自的特点。我国基层消防部队火灾调查在制度上存在重调解轻调查、忽视当事人权益等方面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火灾调查特别是重特大火灾调查时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加强司法监督是一个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
我国审判监督模式评析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良性审判权制约机制应当体现的几个重要理念和原理,即诉讼程序系统中的自组织原理与当事人主义理念、宪政体制中权力分立、彼此独立和相互制约的原理、审级制度中的职能分层与双向制约原理、司法错误救济机制服从于司法终局性与正当性的原理。而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于权利和权力资源的配置模式以及以此为基础形成的审判监督模式违背了上述原理。1.诉讼程序内法官权力与当事人权利的配置模式。在我国传统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庭的权力没有受到来自程序主体当事人权利的有效制约。具体表现在:(1)在实体权利范畴内,当事人的处分权仅受到法律…  相似文献   

3.
督促程序在我国运行效果不佳。督促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保障存在严重缺陷,源于督促程序的价值取向中债权人权利保障的缺位,在程序上表现为法官和债务人的部分权利与义务设置不对等。督促程序的设计应彰显有利于债权人的立法理念,坚持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制约权力、当事人双方诉讼权利制衡的原则,最终实现诉讼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债权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加强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需要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由于诉讼程序的相对闭合性,权利(权力)总量是一定的。在国家权力应当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其诉讼权利都应当是有限度的。当前,增加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不少制度构想存在若干理论上的障碍:民主理论的客观阻碍、博弈利益的难以调和、诉讼权利的滥用风险、法官自由心证的实际冲突。因此,对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权利的赋予应当更加理性。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现行的刑事鉴定制度明显忽视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为此,必须设立中立的鉴定机构,强化当事人的鉴定程序参与权,提供控辩双方平等地参与鉴定过程的机会,以保持控辩平衡.  相似文献   

6.
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不少缺陷。表现在:一、“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的现象大量存在,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二、鉴定人的管理结构不合理、资格审查混乱。三、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模糊。四、鉴定人素质参差不齐,鉴定质量难以保证。五、冲突解决机制不完善。六、鉴定告知规定模糊,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当事人没有启动司法鉴定事项的权利,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八、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难以得到保障。九、鉴定费用支付不合理。办案部门不堪重负。应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包括鉴定种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准入、相互关系和法律责任、鉴定程序的启动、重新或补充鉴定程序、鉴定的期限、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鉴定费用承担、鉴定人出庭作证义务、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和冲突解决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为主体的侦查权制约体系积弊重重,改革势在必行。重构我国侦查权制约体系在基础理念上应该坚持权力制衡与权利救济两大原则,在制度配给上应追求检警一体化与审判中心化,在具体制约模式上应该通过设计以权力制衡和权利制约为基础的严格、完备、科学的程序,通过程序规制侦查权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8.
我国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为主体的侦查权制约体系改革势在必行。在基础理念上,重构我国侦查权制约体系应该坚持权力制衡与权利救济两大原则,在制度配给上应追求检警一体化与审判中心化,在具体制约模式上应该通过设计以权力制衡和权利制约为基础的严格、完备、科学的程序,通过程序规制侦查权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法日臻完善,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有显著提升。在充分肯定民事诉讼立法成就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事诉讼立法领域存在的不足。首先,当事人诉讼权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权利体系的完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诉权保护的质量,我们依据诉讼权利形式产生的程序法效果将基本民事诉讼权利划分为程序启动权、程序推进权、程序终结权三种类型,并且能够不断吸纳新的诉讼权利进入其中。其次,民事诉权的制度保障有待加强,具体体现在立案受理制度、反诉制度、上诉制度、再审制度和证据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0.
在数字时代,以现行仲裁法、仲裁规则与实践,重新检视国际商事仲裁远程庭审对仲裁当事人权利带来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囿于国情、远程庭审技术的发展程度不一、远程庭审立法与仲裁规则缺位、当事人与仲裁庭的远程庭审决定权冲突、当事人程序权利受限等问题,各国尚无法就远程庭审达成共识,仲裁当事人的权利难以保障。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立法与优化仲裁规则,明确远程庭审的合法性、规范仲裁庭裁量权,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健全当事人程序权利制度,增强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同时,我国以《仲裁法》修订为契机,将远程庭审视为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机遇,发挥国内数字化环境优势,培养国际仲裁人才,为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黄静案"和"哈尔滨警察打死公民案"的简要分析,揭示我国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在鉴定申请权和决定权方面,控辩双方权利不平等,忽视了被害人的权利;鉴定委托权完全由司法机关控制,排斥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完善刑事鉴定启动制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定的鉴定启动权,将公检法三机关的鉴定决定权归于法院,规范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程序的启动,控制启动次数,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保障的是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法律对何时进行听证的规定比较模糊,实践中对何时告知当事人的听证权利存有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听证制度的目的以及我国行政处罚执法的实践,为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听证告知应在调查取证结束之后、执法主体法制机构做出初步审查意见之前进行。  相似文献   

13.
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第997条创设的一项特殊禁令,要求民事诉讼程序在与之对接时既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颁布禁令,又要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性权利。但是,我国现有的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皆无法二者兼顾。对此,建议结合我国关于民事速裁程序的现有规定,充分考虑人格权禁令制度自身的功能、性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专门构建一套包含管辖法院、启动主体、审理程序、证明对象、先行条件等在内的完整的速裁程序,以期最大限度发挥人格权禁令的权利保护功效。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是民事诉讼的重要问题.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程序主体地位符合法理的内在要求,是由人的本质属性和人民主权原则决定的.对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应从当事人权利和法院权力的均衡配置、当事人与法院在程序中所存在的相互关照关系以及当事人在程序中所享有的主要程序权等方面进行综合阐释.  相似文献   

15.
促进诉讼理念以纠纷解决的民事诉讼目的论、保障听审权的程序保障论和当事人自我责任论为正当性基础,体现时间利益和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之间的平衡,并展现两大法系的诉讼制度趋同。与之相比,我国仅依靠审理期限宏观外在把控诉讼节奏,导致法院权力不规范扩张和当事人权利过度压缩等问题。我国目前引入促进诉讼制度还只局限于举证,缺乏全局性。全面引入促进诉讼理念,可以"合理"提高诉讼效率,重塑法院不合理的成本分配,并加强诉讼制度的程序保障。为切实贯彻促进诉讼理念,需要在《民事诉讼法》中增添促进诉讼原则,改变我国法官职权权限配置结构,并落实违反促进诉讼理念的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16.
文章通过国际社会对人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中英人权保护现状的比较分析,认为在公安执法工作中,要坚持以权力保障权利,以权力规制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利维护权利,大力加强和改善公安人权保障状况,以促进民众权利的互促共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执法为民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司法鉴定启动权之配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控辩审三方关系的平衡,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鉴定启动权是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方依法享有的开启司法鉴定活动的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包括申请权、决定权、委托权等。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司法鉴定启动权的配置亟需调整,做到科学化、合理化,并完善必要的救济制度,使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8.
王彬 《公安研究》2008,(7):54-58
以程序正义的理念关照受刑人权利保护问题,必须在法律关系的视角下对受刑人权利进行重新定位,以程序作为防止国家权力向受刑人权利扩张的防护网,同时在国家权力与受刑人权利的法律关系中进行程序保障的制度设计,从而实现受刑人权利的实证法保护。  相似文献   

19.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这是基于我国的现实需要以及民事诉讼的新发展而设置的对第三人程序权的保障措施。作为对第三人权益进行救济的一种新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适用中应与已有的事前保障程序及事后保障程序实现良好的衔接,在程序上赋予第三人相应的诉讼权利,保障其权益免受当事人之侵害。  相似文献   

20.
李丽 《前沿》2006,(7):123-125
民事再审启动权与审判监督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其根本区别在于依附的权利形式不同。前者是当事人行使私权利,针对的是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中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后者针的对象是不当的司法行为,体现了检察院和法院行使国家的法律监督权。由此决定了两种权利的不同实现方式。前者当事人享有决定权,后者检察院和法院应主动实施,二者的实现都需要与之配套的制度来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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