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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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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证明同一论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同一是人类思维活动的基本范畴,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基本方法,也是司法证明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方法.传统的同一认定理论把同一认定局限在物证技术鉴定的范畴.实际上,同一认定是刑事诉讼证明的最终目标,同一认定理论对整个案件的司法证明活动都有指导意义.在刑事诉讼中,整个案件的同一认定就是"人事同一认定".同一认定的依据是客体特征.同一认定的条件包括特征组合的特定性、稳定性和反映性.同一认定的基本方法是特征排除法,包括直接排除法和间接排除法.同一认定的基本步骤包括对客体特征或诉讼证据的分别审查、比较审查和综合审查.同一认定理论是刑事诉讼证明的基本原理之一.  相似文献   

2.
郭华 《中国司法》2008,(5):74-78
鉴定意见作为司法证明的一种手段或者形式,在发现事实、甄别证据真伪以及揭示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关系等方面具有其他证据无法替代的功能,在法定“七种”证据种类之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随着科技的发达其作用日趋显著。由于“多头鉴定”、“重新鉴定”、“久鉴不决”、“虚假鉴定”等问题影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在特定领域内成为制约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构建符合司法证明规律的司法鉴定制度及其科学合理的鉴定管理体制,对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章礼明  容鹢 《政法学刊》2009,26(6):57-62
诉讼证明是针对案件的“中心事实”,而大量的“背景事实”通常无需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这可以通过司法认知得以认定。比较美国和德国刑事诉讼的司法认知规则,两者基本相同,但也略有差异。从诉讼制度传统出发,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体例,将司法认知确定为两类事实,一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另一类是法官因职业关系已知的事实。  相似文献   

4.
司法证明机理:一个亟待开拓的研究领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封利强 《法学研究》2012,(2):143-162
司法证明机理是指由多方证明主体共同参与进行证据推理活动的内在规律和原理。没有对证明机理的深入把握,就难以通过"证据群"获得可靠的事实认定结论。近年来,英美学者致力于对证明机理的探索,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证明机理的研究对于摆脱司法证明的现实困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英美"新证据学"的研究成果,综合运用系统论、逻辑学、心理学、语言学、行为科学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系统化研究,以期实现司法证明的科学化。  相似文献   

5.
樊崇义 《法学杂志》2008,29(2):42-49
(接上期) 六、口供本位转向物证本位 根据刑事诉讼主要通过何种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可以分为口供本位和物证本位两种证明方式.口供本位证明方式也就足在诉讼证明过程中注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虽然也注意收集除口供以外的各种证据,但口供被认为是证据之王,因此全部证明活动的核心是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不重视搜集其他证据,并主要根据口供认定案件事实.  相似文献   

6.
随着司法文明的进步和物证技术的发展,司法人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对口供等直接证据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在刑事诉讼中,司法人员越来越多地运用间接证据,而完全依据间接证据认定事实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因此,研究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间接证据的证明方法包括单个间接证据的演绎推理证明法和间接证据组合的同一认定证明法....  相似文献   

7.
张翠玲  王勇 《证据科学》2023,(3):359-371
2005年《科学》杂志刊登的《正在到来的物证鉴定科学范式转变》指出,传统的法庭科学正走向一种新的科学范式。同一认定理论作为传统范式的理论基础在国内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构成和适用领域。本文对比了国内外的同一认定理论,指出该理论在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中的不足,以及新鉴定范式转变的可行性。在同一认定理论的再检视中,提出同一认定理论宜限定在物证鉴定领域,刑事印证证明模式可以涵盖侦查学领域和司法证明领域的同一认定理论,并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物证鉴定领域基础理论研究的路径。  相似文献   

8.
司法证明方法从神证到人证再到物证,呈现科学化发展的趋势,科学证据成为司法证明方法的必然选择,以社会调查为主要方法的新型诉讼证明方法逐步被应用于诉讼实践。社会科学证据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证据属性,应赋予社会科学调查报告以法定的证据资格,并将其界定为鉴定意见。社会科学证据频现于我国诉讼实践中,但由于规则缺失,法院对待社会科学证据的态度差异较大。社会科学证据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应确定其法律依据,对社会科学证据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及技术标准实行统一管理;应限制法院决定是否同意社会调查的自由裁量权,赋予当事人程序性救济权,对重新调查程序的启动予以具体化规定;应建立技术性出庭制度、法官技术顾问及专家陪审制度等。  相似文献   

9.
霍宪丹 《中国司法》2008,(11):93-95
一、鉴定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在现代国家中,公正司法是软环境,完备的法治是综合国力的构成要素之一。在法治社会中诉讼活动的中心和主轴是审判,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基本任务,一是认定案件事实,二是正确适用法律,三是程序监管。而法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就是证据。人类社会的证明活动经历了从神证到人证、从人证到物证的三个发展阶段。建国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物证作为一种刑事技术手段主要在侦查活动中运用。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印证与自由心证并非证明模式,而是裁判者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所遵循的裁判方式。印证应事实查明活动的要求而产生,以非实质化的证明活动为支撑:依据印证裁判,强化了查明事实真相的要求,忽视了程序正当性的保障;依据印证裁判,局限于证据之间关系的形式审查,亦加剧了我国庭审证明的形式化,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机械、僵化,严重挤占了其自由心证的空间。印证与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构造、追求案件客观真实的诉讼理念等具有共生关系,在支撑印证运转的制度空间中很难为自由心证寻找生存的空间。伴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庭审证明实质化的落实,应让法官的裁判方式回归自由心证,并通过弱化对证明力规则的依赖,强化控方的严格证明,强调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改造合议庭的构成,强化裁判文书的公开和说理等制度改革实现法官的自由心证。同时,印证应退出证明模式的舞台,作为一种证据分析方法,其本身的精细化、科学化应该得到特别的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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