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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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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杨  武宏志 《政法论丛》2014,(1):115-123
佩雷尔曼新修辞学恢复了古典论式理论的荣耀。新修辞学论式系统是对不确定条件下推理形式的分析,虽然这些推理形式是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但笛卡尔时代以来一直被逻辑学家和知识理论家所忽视。论式是新修辞学论辩理论的核心。在新修辞学的论式系统里,亚里士多德“更可取的”topoi被用作与价值和价值层级相关联的推理前提——论证的出发点,因而与涉及推理形式的其他辩证推理发挥不同功能。新修辞学的论式在论辩中既生成说服力,也展现合理性;既与听众及其文化环境相联系,也通过论式的相反形式与论辩攻防相联系。新修辞学的论式,尤其是“准逻辑”论式与法律论证关系密切,对法律论证的辨识、结构分析、论证构建和批评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雷磊 《政法论丛》2013,(2):12-19
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理论对法律论证理论的发展影响深远。其核心概念,即作为言说者之主观思维构造的“普泛听众”,具有一种固有而不可化解的内在紧张关系。因为它所指涉的理性概念取决于言说者所内化了的社会、语言和文化视角下的世界观要素以及所涉及的生活领域内的特殊知识兴趣。一方面,“普泛听众”的概念暗含了法律论证的不确定性和开放性,因此位于各种版本的明证和非理性立场之间;另一方面。它坚持的是一种实用主义导向的真理共识论。  相似文献   

3.
听众就是说话者在论辩过程中想通过其论辩来影响的人的总称。在佩雷尔曼的修辞学理论中,听众可分为普遍听众、特殊听众和说话者本人。司法判决的听众可以分为法官自身、当事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以及关注该案的人。听众是司法判决过程中的旁观者;听众需要被说服,法官需要通过司法判决去说服听众;听众自己也有裁判天平,因而其裁判倾向会形成修正性的民意。司法判决可以从事实层面、法律层面和伦理道德层面去说服听众。  相似文献   

4.
董晓波 《河北法学》2007,25(1):57-60
法律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20世纪下半叶,伴随哲学研究的发展,西方法学研究也经历了语言学的转向,先后出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法律解释学、结构主义符号法学等学术派别,这些派别跨学科、多向度的研究范式怀疑、消解、重构了传统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语言观,并给现代法学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体现了当今学界的潮流,值得我国法学研究借鉴和吸收.  相似文献   

5.
王彬 《北方法学》2013,7(1):123-130
修辞学的当代复兴使法律修辞学从说服的技艺发展为实现裁判合理性的方法论,法律修辞学以关系本体论的法概念论作为理论前提,以论题学为思维方式,在知识属性上体现了分析学与诠释学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融合。法律修辞学是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方法论,适应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并使司法中的价值判断活动规范化,但法律修辞学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必须警惕修辞在司法过程中的负面作用。  相似文献   

6.
陈金钊教授最近提出了一种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不同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该理论因其独特的涵义界定、价值立场和修辞方法而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并非作者自由的学术创造,该理论几乎所有的构成元素都可以根据法治理论、法教义学、法律话语、分析修辞学、最新的法律修辞学理论等获得相应的理论证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把法律作为修辞"更是对西方法律修辞学的一种学术改造和重构。  相似文献   

7.
司法文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新兴学科.它的司法工作的文字标写,是综合运用实体法、程序法和语言学、写作学、修辞学、逻辑学等基础知识的结果.虽属应用文范畴,但在法律活动中,已形成了一个独立的领域.  相似文献   

8.
古典的修辞学研究重心主要在于一种实践的说服行动以及与之相并行的说服方式,区别于当前的以修饰文辞为重心的修辞学研究,故而古典的修辞学与法律具有密切的关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法律修辞,重新激活并发展法律修辞的当代价值。具体而言,法律修辞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作为本体论的法律修辞和作为方法论的法律修辞这两个具有关联的方面。作为本体论的法律修辞主要是指法律本身也可看作一种修辞并可以从修辞学的视角对法律予以观照,作为方法论的法律修辞主要是指其于法律运行过程中的体现的诸多作用。当然,法律修辞的价值本身也存在限度,但这并不构成对法律修辞的否弃理由。  相似文献   

9.
目次一、概述二、逻辑学方法三、修辞学方法四、对话(论辩)的方法五、各种方法之关系一、概述法律论证理论最古老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  相似文献   

10.
《中外法学》1981,(3):2
<正>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古希腊思想家。世界学术史上的重要人物。马克思称他是"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他的学术研究范围非常广泛,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主要著作有《政治学》、《伦理学》和《修辞学》等等。亚里士多德竭力提倡所谓  相似文献   

11.
在法律语言体系中,法律术语作为复杂的法律概念综合体,具有法学专门涵义,蕴含着法律思想的精华,是最具代表性的法律语言核心词汇。法律术语风格明朗、特点鲜明,具有文化独特性、单名单义性、庄严性和凝练性。在法律术语翻译中应遵循其应有的风格特点,恰当运用形式翻译和功能对等翻译两大策略,从而实现翻译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2.
淳于闻 《河北法学》2006,24(10):3-7
日常语言分析哲学家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从语词用法的日常语言分析入手,通过法律"游戏"中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之结合作为关键的"法律"概念纵向语境把握,以及"主权者"、"命令"、"正义"、"道德"诸概念讨论之"法律"概念横向比较,成功地将法律"概念"的理解由对于某种具有确定客观属性的法律实体的认识转向了日常语言层面的澄明,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日常语言分析法学流派.  相似文献   

13.
吕玉赞 《河北法学》2015,33(3):2-16
陈金钊教授提出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根据当代西方法律修辞学虽可获得相应的证成,但这种法律修辞理论也有自己无法克服的多种局限和限度:游移于分析性修辞学和法律论辩理论之间,理论进路混乱;合法性、可接受性和合理性三种价值立场因无法在法律修辞的语境下兼容而始终充满张力;构造的“法律修辞方法”无法满足法律方法论的要求,并非一种真正的法律修辞方法;勾勒的法律修辞“谋篇布局”过于模糊、残缺不全且充满内在缺陷.这四种缺陷注定了“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难以作为完整的或真正的法律修辞理论.  相似文献   

14.
亚里士多德是世界历史上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从事的学术研究涉及到逻辑学、修辞学、物理学、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写下了大量的著作,《政治学》就是其中之一。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主要讨论了两种问题,一是关于政体理论的讨论,包括政体的类型,政变和革命,以及涉及到的公民的教育;二是对于现实政体的讨论。在关于政体的讨论中,其实也隐含了许多法治的思想。本文在此就亚历士多德《政治学》中的法律思想做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5.
浅论正当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驰 《行政法制》2001,(4):12-13
正当法律程序广泛运用于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程序性正义成为法律领域一项基本原则。形式正义理论的代表佩雷尔曼认为:“正义就是给予从某一特殊观点看来是平等的人,即属于同一‘基本范畴’的人同样的待遇。于是我们就把形式正义解释为一种活动原则,根据该原则,凡属于同一基本范畴的人应受到同等的待遇。”正是这些对程序正义的系统认识使得正当程序在美国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维柯是17、18世纪著名的法律思想家,在其著作《新科学》中,维柯高扬伟大的历史精神,对法律起源进行了极富启发意义的探讨,对古典自然法进行了最早的批判。同时,维柯的法律思想对后来历史法学派的思想也存在根本的超越性。  相似文献   

17.
付子堂 《现代法学》2007,29(5):3-15
推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应当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在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在中国,通过多年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的铺垫,已经具备了更进一步研究的坚实基础。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研究必须有独特的思路、完善的内容设计,并应该考虑到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相似文献   

18.
提高司法判决的可接受性,依赖法官在判决时从独白转变为对话,佩雷尔曼、阿尔尼奥的听众理论能够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司法判决要说服听众,就必须寻找到听众认可的价值或规范作为论证起点。在司法活动中,因为现代社会价值具有多元性与不确定性等特征,所以只能以国家制定法作为听众认可的起点。在需要对法律进行阐释的领域,法官对法律的解释优先于听众对法律的理解。司法判决的结果是否具有可接受性,要看其是否符合合理性标准。合理与否需要在具体的语境与情境中探讨,为防止合理沦为主观擅断,司法判决可接受的合理性标准要受到后果主义和融贯性的双重审查。  相似文献   

19.
律师语言是指律师在从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中使用的书面语言和口语。律师作为法律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律师语言在法律活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很多律师忽视了对律师语言的要求,影响了律师的执业水平和形象,甚至影响了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仰。律师语言的养成和训练,应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律师语言的规范性◇律师语言的规范性主要是指律师在法律活动中使用的专门法律语词,即通常所说的“法言法语”,它显示了法律的专业性和法律的职业特点。首先,律师必须深刻理解相关的法律术语。在法律活动中作到准确的运用法律术语和清晰理解同…  相似文献   

20.
论西塞罗     
一、西塞罗的身世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43)是古罗马的政治家、雄辩家和杰出的法律思想家。公元前106年1月3日,西塞罗出生在阿尔皮诺斯(Arninus)城堡的一个骑士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素有文学修养的乡绅,大半辈子是在家乡度过的。西塞罗从童年时代起就攻读文学、修辞学和辩证法。稍长,他在著名法官斯凯渥拉身旁侍读法律和聆听审案,偶尔参与辩论。这对他一生矢志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功底。公元前90年,正当西塞罗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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