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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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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无论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刑事政策说、责任减少说、违法性减少说、危险消灭说和合并说,还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综合说和主观犯意说,其基本刑法思想无不印痕着西方刑法哲学新、旧派对立统一的思想运动轨迹,因之,上述学说均未能科学回答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的问题。事实上,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是中止犯减免处罚根据的理论基础;行为人主观上撤回犯意与客观上的中止行为二者的有机统一,应是对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法律事实根据;预防与报应的双重需要又是中止犯之刑罚减免的刑事政策根据。  相似文献   

2.
日本对大气的刑事立法可分为两种方式 :一是附属刑法规范 ,二是专门刑法规范。日本对大气的刑事立法广泛而又具体。相比之下 ,我国对大气的刑事立法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处罚范围较窄 ,只处罚结果犯 ,在司法实践中罪与非罪的界线不好掌握 ,容易造成司法混乱。借鉴日本经验 ,我国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对大气的刑事立法加以完善 :一是不仅处罚结果犯 ,而且处罚危险犯 ;二是引进因果关系推定 ;三是在处罚措施上 ,除罚金外还可增设资格刑等。  相似文献   

3.
当前关于中止犯减免处罚根据的研究主要以犯罪行为人为视角展开的,这种研究路径存在着诸多缺陷。法律说主张中止犯的违法性或责任低于未遂犯,这是对中止行为性质的误判,中止行为作为一种量刑情节无法回溯性地减少业已存在的违法性或责任;量刑目的说和中止动机说都以中止犯缺乏预防必要性为由对其免除刑罚,但是仅依据中止犯在犯罪过程中的表现就推定中止犯缺乏预防必要性,可谓"大胆的猜测"。应该转变研究路径,将关注重点转向被害人,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法益的救助效果来认定中止犯是否成立以及刑罚减免的适用问题,以深化对中止犯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4.
准中止犯是指在行为人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过程中,主观上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犯罪行为,客观上对于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付出了真挚与积极的努力,只是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犯罪结果不发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准用中止犯的处罚原则的情形。准中止犯的立法例表明大陆法系刑法在中止未遂的有效性要件上出现松动,是主观主义刑法立场的体现。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不承认准中止犯,但我国刑法在对待中止犯问题上历来持主观主义立场,因此准中止犯的立法能为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5.
甘华银  向朝阳 《前沿》2011,(7):90-93
作为一类特殊的犯罪后形态,恢复犯不同于中止犯,却与中止犯在价值上有等质性。无论从刑法的价值理念、人文关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还是从恢复犯本身的犯罪递减性,或是刑罚功能的两面性,更或是从量刑制度的可比性,均可说明应将恢复犯上升为法定从宽量刑情节,使其与中止犯享有基本等同的刑罚处遇。  相似文献   

6.
关于犯罪中止,刑法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但由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错综复杂,办案人员在认识上也各存己见,在具体运用上仍有一定距离。根据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当前要注意把握好运用中的几个问题。一、对中止的处罚问题对中止犯的处罚,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折衷的原则,在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下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中止犯是故意犯,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具有社会危害或已经在中止前造成了一定社会危害,已具备处罚的必要性。但中止犯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大降低,而且危害也减少到最小限度,应该给予鼓励,因此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中止犯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在性质上属于抽象危险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不仅涉及文义解释,还涉及到"情节恶劣"和醉酒状态的认定问题。作为抽象危险犯,该罪也可能存在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但从刑法的谦抑性考虑,对其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应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8.
完善惩处商业贿赂的刑事立法,可从立法模式、犯罪构成、刑事处罚等方面予以考虑。在立法模式上,可以保持现有的立法模式,同时注意发挥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的作用。在构成要件方面,注意完善行贿行为、受贿行为犯罪化的法律规定。在刑事处罚方面,要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增设针对性强的资格刑,对行贿、受贿设置相同的刑罚。在尽量不对商业贿赂罪犯适用死刑的司法基础上,努力推动立法上逐步废除对经济犯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9.
中止犯作为一种未完成犯罪的停止形态,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止犯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准确阐释其法律涵义及立法初衷,有助于对具体实践中的指导。对中止犯的时间条件之犯罪过程要做最广义的解读,其自动性条件应灵活把握其实质内容,其有效性条件应重点研讨中止犯与意外既遂之间的界分。  相似文献   

10.
王寒  战涛 《人民论坛》2011,(12):106-107
中止犯作为一种未完成犯罪的停止形态,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止犯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准确阐释其法律涵义及立法初衷,有助于对具体实践中的指导。对中止犯的时间条件之犯罪过程要做最广义的解读,其自动性条件应灵活把握其实质内容,其有效性条件应重点研讨中止犯与意外既遂之间的界分。  相似文献   

1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我国刑法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樊凤林  刘东根 《公安研究》2006,144(10):49-54
刑事政策对提高刑事立法质量、刑事司法效能和改进刑事司法程序,都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宽严相济应是我国刑事政策的基本内容,我国刑法必须在这一政策指导下,进行一系列的完善。实现严格刑事政策的刑法完善包括:对累犯实行加重处罚;加强对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等的控制;提高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实现宽松刑事政策的刑法完善包括:进一步限制死刑,应将经济犯罪死刑的规定减少到最低限度;扩大罚金刑与缓刑的适用;调整与完善刑事责任结构,实现刑事制裁的多元化和复合化。  相似文献   

12.
减轻处罚是贯彻党和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量刑公正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存在无限制减轻处罚与限制减轻处罚的学术争鸣,后者又有"下一量刑幅度说"和"减轻底线说"两种立法方案。本文通过对不同立法观点的考察,指出无限制减轻处罚的弊端和限制减轻处罚的适用对象,阐述科学设计减轻处罚幅度的理论基础,深入剖析两种限制减轻处罚方案的优劣得失,主张吸取《刑法草案第22稿》第63条的合理内涵,提出进一步完善《刑法修正案(八)》第5条的立法建议,以弥补减轻处罚幅度的立法缺失,从而将法官的减轻处罚权控制在合理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3.
唐律有关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规定可以溯源至西周时期,期间经过了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三个时期,在继受隋律的基础上创制出“老小及疾有犯”的刑事责任能力制度.唐律把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两种,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分为三等.唐律还对限制刑事责任人进行了立法保护,主要体现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作为行为主体或客体时的立法保护;在刑事处罚方面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立法保护;在诉讼程序方面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立法保护.唐律承继并发展了西周以来矜老恤幼的立法理念,尽管并未改变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的本质,但为我国现代刑法增加对老年人刑罚减免内容提供了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刑法》中有关教唆犯罪的规定有三个明显特点:1.教唆犯罪是共同犯罪;2.教唆犯罪侵犯的是不确定的客体,它取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具体内容;3.教唆犯不是罪名.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确定罪名。笔者认为,《刑法》中有关教唆犯罪的规定有重大矛盾,且与整个刑事立法体系不符:——《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犯罪是共同犯罪,而在第二款中又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款规定本身说明了教唆犯罪并不都是共同犯罪。作为我国重要部门法的《刑法》,对同一犯罪行为在同一条文中前款规定是共同犯罪,后款又予以否定,立法明显不严谨、不科学,有失《刑法》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15.
关于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学说。刑事责任依据犯罪人所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和刑事处罚的责任,是社会性和伦理性两者的统一。刑事责任是独立存在于刑法体系中联系犯罪和刑罚的中间环节。刑事责任作为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立法的完善,对刑事责任的规定也会越来越完善。  相似文献   

16.
1.赔偿损失,是在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上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指对受损害一方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赔偿。刑法第36条指出,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根据情况判处其赔偿经济损失,此规定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刑法第37条指出,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在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形下,可以根据案件不同情况,责令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对遭受损失的被害人给予损失赔偿,此规定也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方法。2.罚款,是由行政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者所适用的行政处罚。如公…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型强奸罪法定刑的立法在司法实践层面缺乏支撑,纯粹法益保护理论不能为此次修法中不改变罪状便大幅提高法定刑的立法提供理论支持。为弥补理论不足,刑事立法者在进行立法活动时还应当考虑到刑法伦理。刑法伦理是凝结在法律中的大众法感情,其要求刑事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注意到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而形成不同的立法态度、罪状描述模式等;要求司法者在进行司法活动特别是裁判活动时注意刑法伦理性与刑罚伦理性,保证罪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8.
97年《刑法》在环境犯罪的立法体例、犯罪主体、定罪处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刑法》在立法模式结构、犯罪客观要件、处罚和可操作性以及与环境资源法规中的刑法性规定相协调等问题上还存有诸多缺陷。有必要采用特别立法模式,扩大刑罚范围和刑事责任形式,调整个别罪的法定刑,增强条款规定的可操作性,并协调环境资源保护法中的刑法性规范与《刑法》的关系,以完善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9.
基于特殊预防刑事政策的考量只是立法的动机,并非拟制为抢劫罪处罚的正当理由,该条法律拟制存在过度处罚的风险。转化型抢劫罪是一种特殊的身份犯,作为行为人之前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属于一种定罪层面的特定身份,转化型抢劫的实行行为只能是基于特定目的意图侵害人身法益的暴力、胁迫行为。重刑化政策虽能满足民众制裁犯罪的复仇情绪并不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扩大处罚的立法拟制已是既成事实,司法实践中严格限制转化型抢劫的入罪标准和适用宽缓的量刑幅度就成为刑法谦抑性的唯一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20.
转化犯是刑法学者对有关刑事立法现象的理论概括,转化犯的界定不能脱离刑事立法实际,且应当符合形式逻辑中有关定义规则的要求。文章从转化犯的定义、立法价值、立法模式、立法例辨析、以及转化犯立法的不足与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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