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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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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察权是国家行政权的一种,警察权的属性是警察权的本质或特征。对中国警察权的属性进行分析研究,首先应厘清警察权与警察、警察权与行政权、警察权与警察职权等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避免陷入概念界定不准、性质定位不明的学理误区。我国警察权有四种属性:政治性、行政性、司法性、公共性。对中国警察权属性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明确警察权的范围,有助于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配合、互相制约,有助于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缪文升 《公安研究》2014,(11):31-34
在警察法学研究中,警察权和公民权是一对范畴,两者之间往往处于“难舍难分”的矛盾之中。为了有效解决警察法学研究中的“二元悖论”,我们必须改变以往仅仅关注警察权或公民权的单一主体方法论视角,将警察权与公民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警察权与公民权双重保障的思维范式,从而达致警察权与公民权动态平衡。因此,权力与权利的动态平衡理论和方法论,为警察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化提供了新的突破口,成为警察法学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警察权主要包括公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两大部分。这种权能结构基本上符合警察权的运行规律,对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职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我国警察权的权能结构及运行方面,都还存在一些缺陷,影响了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警察权滥用现象屡屡发生。警察权权能的整合及运行的优化,既是警察权不断规范的过程, 也是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效率、实现社会正义和保障最大多数人利益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警察权是警察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现实中,人们普遍过分强调了它的强制力,而忽视了其亲和力。实质上,在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主义中国,亲和力是警察权的应有特质。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展现警察权的亲和力,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关于我国警察权实施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韬 《公安研究》2004,(6):83-87
文章检讨了我国警察权实施的现实困境,简要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试图以“警察权属于行政权”的判断为逻辑起点,以人权保障为终极目标,通过相关控权原则的确立以及警察权实施的运作环境构筑等方法提出理性建构警察权力的一些对策和思路。  相似文献   

6.
张楠 《岭南学刊》2023,(3):83-91
应急警察权是国家紧急权的重要形式。应急警察权的提出,不仅回应了应急处置对“法外权力”的客观需求,还意味着通过应急警察权法制确立警察应急的经验法则和实现权力、权利在应急状态下的重新分配,从而既体现应急的特殊性,又尽量避免以应急之名破坏法治。目前我国应急警察权在立法上存在内容欠缺、权利保护不足的问题;在实践中存在随意创设应急警察措施、应急警察权由非警察主体行使、不符合比例原则、应急治理过分依赖警察强制权等缺陷,建议重构应急警察权的配置体系、清晰划定应急警察职权范围,建立应急警察权监督制约和公民权利保障机制,构建应急警察权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7.
权力体系的顶层设计构建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动力密切关联。暴力性和扩张性造就了警察权的实践面相,而警察权与国家职能的互动关系、警察权的统合性功能反映了其本相。社会秩序维护是警察权存在的逻辑起点,法的规定性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决定警察权发展变化的基本方向。因此,应该从发展锚点、权能结构、权力运行三个方面对警察权进行价值定位。  相似文献   

8.
警察权力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治权力。我国警察权具有四种属性:即政治性、行政性、司法性和军事性。多角度对警察权力进行分析,我国警察权力的类别有:抽象警察权与具体警察权,一般警察权与特别警察权,普通警察权与专属警察权,行政型、刑事(司法)型与军事型警察权,羁束型警察权与自由裁量型警察权,警察组织行使的警察权与警察个人行使的警察权,中央警察权与地方警察权,集中型警察权与分散(自治)型警察权,常态警察权与紧急状态下的警察权,公开型警察权与秘密型警察权。不从多角度对警察权力进行分析,就难以科学地认识警察权力,也难以合理地配置和研究警察权力。  相似文献   

9.
试论警察权的人权保障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表明,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义务,任何一项国家权力都不得侵犯人权并应以保障和推动人权为目的。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一项重要权力,在我国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基于此,本文所称警察权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权)。警察权的基本职能是维护秩序和保障人权,维护秩序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所谓“权力的理性在于确保权利”说的就是这一点。如果警察权行使中抛弃或忽视人权保障,片面强调维护秩序,警察执法就会迷失方向,就会成为一柄失去控制的双刃剑,随时可能伤及无辜。因此,…  相似文献   

10.
当前,刑事执法中警察权的行使受外界影响越来越严重。保障刑事执法中的警察权,是警察正常履行刑事执法职责的基本前提,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现实需要。要有效保障刑事执法中的警察权,必须遵循权责相当原则、以公民权利为边界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最低限度原则,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中立权威的投诉处理机构、加强警务保障、加强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改革警察机关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妨碍公务行为的处罚、改变政府行政干预的形式、合理节制警察权、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1.
警察权滥用的原因及其控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警察权的存在。但是,警察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本质上具有强制性与扩张性,再加上立法的粗陋,相关机制的不健全以及体制上的原因,使得警察权容易被滥用。本文针对造成警察权被滥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控制警察权滥用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李焱 《公安学刊》2009,(2):45-47
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是指国家宪法、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警察规范、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警察权在本质上具有强制性和扩张性,由于相关机制不健全以及体制上的原因,致使警察权在实施过程中尚有不协调的现象。因此,有必要以法治的理念审视警察权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文按照“警察──警察权──警察法”这一逻辑过程对警察法的内涵进行了探讨。首先是警察的概念,接着是警察权的定义、内容及其属性,最后对警察法的概念进行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警察法是对警察权进行配置,对警察权的行使进行保障和制约的综合性的法律规范集合体。  相似文献   

14.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宪法维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首先要求重大改革于宪法有据。当下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入到攻坚期和深水区,亟需宪法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改革,以破除改革阻力、形成改革合力、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对《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和措施进行合宪性检视,不难发现其关涉的重点是警察权的公安内部运行及规制问题,而较少关切到作为警察权运行和规制之前提的宪法框架下的警察权配置问题。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效推进,必须遵循宪法基本原则,将警察权的配置问题置于宪法总体框架下进行妥善考量和合理勾画,并在宪法指引下系统地完善以《人民警察法》为核心的警察法体系。  相似文献   

15.
建构我国警察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韬 《公安学刊》2003,2(6):40-42
要理性建构我国警察权,首先必须要明确警察权的性质、建构的逻辑起点和目标等问题。文章提出以“性恶论”为逻辑起点、以“警察权属于行政权”的判断为主线、以人权保障为终极目标、通过适当的分权为手段,建构我国警察权力。  相似文献   

16.
警察权的正当性体现在尊重人权、尊重人的尊严和执法为民。警察权侵犯人权源于警察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警察权行使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盘查制度、羁押制度、司法鉴定制度等存在制度缺陷。牢固树立人民警察的人权意识,杜绝非警察人员执行公务,保障律师职能的正常发挥,全面提升警察执法素质,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制度,是合理规制警察权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17.
为保障警察依法履行其职责,法律规定警察有使用致命武器的权利。但近年来,我国警察在使用致命武器的问题上却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在现实中。警察权的行使到底应以什么为限?警察使用致命武器的标准是什么?当多个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寻求一种平衡来达到整体的最佳效果?为此,建议考虑在“正常警察理论”下制定相关法律,厘清并明晰此项权利的限度,以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筑起一道堡垒。  相似文献   

18.
在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不断发生变化,对作为典型行政权的警察权提出了新的要求,既有的警察权配置面临着各种问题和挑战,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形势的发展需要。文章从对警察权的性质和既有配置规则的分析入手,提出了警察权再配置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9.
李叙明 《公安研究》2013,(12):58-61,72
公安执法中存在的警察权异化问题,危害了执法权成,降低了执法公信力,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公安机关应认真分析警察权异化的内涵及表现,深刻剖析警察权异化的内在原因,并以培育警察个体伦理为重要路径治理警察权异化问题。  相似文献   

20.
对社会管理创新和警务改革方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向是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对政府权力规范的核心是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明晰"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界限。近年我国各地公安机关所进行的警务改革尝试没有在实质上体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精神,多是一种技术策略的改革,着眼点是警务效率,而没有以释放社会活力为目的,缺少对警察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内容。警务改革应以对公安机关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为目标,警察权行使的最终目的是保障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为此,我国警务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并分阶段进行:近期改革应把顶层设计与末端治理结合起来。在顶层改革方面重点是围绕修订《人民警察法》,从上而下进一步规范、制约、保障警察权的运行。通过基层公安机关末端治理改革,从下而上着眼于改革和完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远期改革重点是建立权力制衡的现代警察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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