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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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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会君 《法制与社会》2014,(22):292-294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人民矛盾日益显著,大量的纠纷涌至法院,为了妥善、有序的化解这些社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应运而生。然而,该机制尚属新事物,实践多来自司法实务,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发展。本文以现存的诉调对接机制规范化所存在的问题出发,从S市A区的诉调对接工作现状为考察样本,对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实务分析。  相似文献   

3.
司法必须以社会的现实需求为导向进行改革,为此,司法必须更好地服务于政治,推进司法民主,通过多元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陕西陇县法院推行的立审执兼顾的工作机制、诉调对接制度、诉讼服务制度、救助制度,一村一法官制度,对中国能动司法的发展是一种很好的探索。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日益普及以及非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简化诉讼程序,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宝应县人民法院驻县交警队交通巡回法庭积极探索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该机制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化解民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为确保辖区交通的畅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本文通过调研,谈谈应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经验总结及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5.
"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实现当事人合法诉求、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为宗旨,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着力化解检察环节乃至检察触角延伸环节的各类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1]"检"是检察机关,"调"是指大调解机制下的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或机构。"对接"是两者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检调对接是我国实践中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上海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已任,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推行"全员、全程、全面"调解,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10年和2011年,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受理案件18.5万件,调解成功12.8万件,成功率近70%。这一举措既便利当事人诉讼,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7.
在"诉调对接"广泛推动实施的大背景之下,人民调解的工作被赋予更多的责任和内涵,但通过对强制前置制度基础要求、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结果等各方面综合考量,并不适宜将人民调解作为强制性的诉讼前置程序,通过对美国司法ADR制度的借鉴,进一步提出强调当事人选择权的人民调解适度前置制度的构想,即在人民法院设立诉调联动中心,在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并给与其制度与法制上的完善保障。  相似文献   

8.
当前各种矛盾纠纷突出,案件大幅度上升,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资源有限的情形下,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化解纠纷.本文试从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入手,对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发表了相关见解,并提出了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9.
我国地方实践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是提高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效率的关键,其正当性基础在于当事人自愿.结合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就地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不断创新"大调解"机制,力推"庭所共建"工作新机制并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一、加强对"庭所共建"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一)整合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的调解资源。经充分酝酿后,2008年9月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1.
诉调对接的机制与功能分流导诉——优先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机制以分流导诉为前置,优先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基层法院通过详细调研和经验总结,预先设定了适宜分流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的纠纷类型。适宜以调解解决的纠纷应具有以下特点之一:多发性;私人性但同时  相似文献   

12.
曹清 《法制与社会》2013,(34):107-108
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依靠社会力量,就地解决矛盾纠纷,这与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不约而同选择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内涵上恰恰是共通的.本文试在“枫桥经验”的语境下,通过阐述“枫矫经验”与“诉调对.接”机制的内在联系,介绍现阶段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的具体举措,最后提出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正>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研究便民惠民新举措,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年4月专门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整合内部力量,创新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腿;通过内合自身资源、外联多方力量,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  相似文献   

14.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出涉外案件比重大、国际关注度高、案情繁复等特征,建立多元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诉调对接”是近几年我国司法实务界提出的新型纠纷解决思路,以结构功能理论为视角,可以发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于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具有“目的达成、适应、整合和模式维护”等方面的正向推动作用.这一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需要从“主体、平台、政策”等多个层面着手.  相似文献   

15.
王典 《法制与经济》2008,(6):59-61,64
在“诉调对接”广泛推动实施的大背景之下,人民调解的工作被赋予更多的责任和内涵,但通过对强制前置制度基础要求、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结果等各方面综合考量,并不适宜将人民调解作为强制性的诉讼前置程序,通过对美国司法ADR制度的借鉴,进一步提出强调当事人选择权的人民调解适度前置制度的构想,即在人民法院设立诉调联动中心,在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并给与其制度与法制上的完善保障。  相似文献   

16.
伍正 《中国检察官》2012,(15):61-64
广义上的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和谐司法的理念和调解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本文研究的方向限定为公诉环节的检调对接机制,是狭义上的审查起诉阶段的检调对接机制,即指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先由检调对接调处中心在审查起诉一定期间内促成刑事和解,再由公诉部门根据案件情况酌情处理的制度。一、实施检调对接机制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条件  相似文献   

17.
洪冬英 《法学家》2012,(2):111-120,179
以调解解决纠纷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点,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有效解决纠纷的关键,对调解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则是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构建的关键一环。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包括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和对调解协议变更、撤销及无效认定的正反两方面。调解制度的完善,必须规范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制度和相关程序。  相似文献   

18.
正浦东法院:诉调对接探新路作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年以来先后设立了民商事案件速裁、诉前调解、执前督促、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机制。在此基础上,2010年8月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组成人员包括3名管理层人员、9名诉调法官、39名专职调解员以及28名其他工作人员,另...  相似文献   

19.
诉调对接机制最早由实务部门提出,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在纠纷解决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得纠纷解决机制得到多元化发展。但是由于目前诉调对接机制仍处在探索阶段,一些学者对其还存在争议。本文对目前诉调对接机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望诉调对接机制能逐步完善,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江苏南通警方为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创建了一种全新的工作机制,这就是被780万南通人民誉为"平安福地第一哨"的"警调对接"机制.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它是最早的发现者、预警者、化解者.现在,"第一哨"已遍布南通各个角落,成了"打造和谐南通"的第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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