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张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3):98-103
行政非法证据是指行政机关采取非法手段所收集的证据。建立行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发现案件实体真实、实体正义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冲突的价值选择。我国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则排除非法证据,同时设置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现状虽然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都有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些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形成“非法证据排除”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一)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宪法对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但由于法律本身规定的缺憾,以及相关程序的缺失,使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几成一纸空文。文章分析了在我国实行非法证据排除存在的诸多障碍,如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犯罪之间难以取得较好的平衡,追求实体公正的观念强于追求程序公正的观念,错案赔偿制度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影响等,提出了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我国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非法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也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它不仅对侦查办案机关,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证据标准;更有力地遏制了冤假错案的产生,并对以往的某些办案规定及审讯理念产生了巨大的撞击。从现实意义而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既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法制化、精细化的表现,也是维护与保障人权的一项社会进步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出台,引发了理论界对证据立法的热烈讨论。考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产生和发展,对比两大法系国家对待该规则的基本态度,反观对我国现行立法中有关此规则的相应规定,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属必要。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并借鉴别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6.
钱国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6):150-152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得到确立。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尤其是在审查起诉环节。但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审查起诉环节的非法证据排除仍缺少相应具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有必要以我国司法实践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构建审查起诉环节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相似文献
7.
8.
王迎龙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5(3):5-1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适用模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从总体上可以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以及通过非法证据所获得证据,即"毒树之果"。《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从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角度规定了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及其操作程序,没有规定对实物证据的排除,也没有提及"毒树之果"。非法证据排除规的宗旨并不是为了防止司法误判,而是为了抑制官员滥用权力侵犯人权。作为一项程序性制裁手段和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为达到抑制警察非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和保护民众不受非法侵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9.
毛建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29(4)
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侦查讯问环节最易产生非法证据。受自身的制度缺陷及非法讯问的内在动因等因素影响,现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讯问的防范效果有限。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有效能的可行进路在于扩大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明晰非法证据排除标准,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力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极不清晰,瑕疵证据的补正规则与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杂糅,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与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混同,非法实物证据规则之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不分。应回归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定位,以保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为导向,将所有非法实物证据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厘清相关概念,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引导的方式对“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补正或者合理解释”进行阐述,明确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要件,激活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1.
蒋小燕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1):58-60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保密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包括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罪在实践中表现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非法利用不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约定或者要求利用商业秘密等行为;本罪中的“重大损失”应指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法的两项基本任务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必须要以平衡这两项任务为切入点。非法证据包含非法的实物和言词证据,两者所适用的标准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落脚点都是在于平衡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这两项基本任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确立时间较晚,发展也并不充分,但随着理论学说和实践应用经验的不断丰富和修正,尤其是在立法、启动程序、审查时间、证人证言质证、相关人员的追责等几个方面加以完善,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定会再次获得有一个质的发展和飞跃。 相似文献
13.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贷款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信誉.文章拟结合司法实践中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不同情形,从犯罪主体、关系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行为等方面入手,提出认定此类案件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刘国庆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22(4):31-33
新西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两个主要特色:排除模式由自动排除转向裁量排除;法官行使裁量权时遵循行政上的“比例原则”。这两个特色启示我们,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构应采取裁量排除模式,法官在考量对非法获取的证据是否排除时应遵循“比例原则”。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着法益界定不明确、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晰、易混淆等问题,导致该罪的适用范围较广,甚至涵盖了部分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这种情况不仅加剧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也未能有效规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并且导致了司法适用中的偏差。在当前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只有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法益进行准确认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非法性”“利诱性”等含义进行目的性限缩,以合理限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范围,才能更好地促进民间资本的流通,化堵为疏,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我国金融业合理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的安全运行、直接侵害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没有明确的阐述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这为司法部门的实践活动设置了一定的障碍。为此.文章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对策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以推动法制观念的更新和司法工作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证据裁判理念正深入人心.侦查人员应强化证据意识、更新侦查理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经确立,取证行为规范化将成为关注的焦点。证据的概念、种类和范围的调整,行政证据的合法化,以及立法对过去侦查实践的肯定,使得侦查办案模式惯性发展不可避免:明文规定侦查人员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侦查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挑战;不自证其罪和如实供述的矛盾并存,侦查机关需要尊重和顺应法律价值变化的潮流。切实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8.
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威及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同时具备四大要件:一、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秘权;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四、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还应严格把握罪与非罪以及与他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逐渐扩展至其他国家。“作为刑事证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要规范的不是证据的证明力问题,而是证据能力问题。该规则也不对一般意义上的证据适用问题加以限制,而主要涉及公诉方证据的法庭准入资格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公诉方所提交的指控证据被法庭认为是违法搜集的,且达到“非法”程度,那么,法庭将剥夺该证据对案件的证明能力。这意味着该证据丧失了证明案件的资格,法官或陪审团将不再对该证据予以采信,并不再用以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 相似文献
20.
中介人、垫资人的刑事责任探讨——以吴某等虚假出资案为出发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股东借助中介人、垫资人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的,中介人、垫资人与股东在虚报注册资本罪上构成共同犯罪。但此类案件的取证难,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追究中介人、垫资人刑事责任的困难。若能证明垫资人对资金的持续控制权,否定垫资人和中介人之间合法借贷关系的诡辩,就可以证明垫资人与中介人的共同犯罪故意,从而追究他们虚报注册资本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