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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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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盈 《法制与社会》2010,(8):163-164
准征收是古典征收的发展与延伸,其核心要义是国家公权力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逾越了财产权本应承担的社会义务,给公民造成特别牺牲而应予以补偿。准征收与古典征收有着诸多区别、有其特殊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上的财产权伴随社会义务,财产权的内容与限制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并受到宪法保障财产权意旨的约束。采矿权作为民法上财产权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高经济价值和高社会关联性,落入宪法财产权的保护范围。立法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对采矿权施加非征收性限制,但这些限制必须符合比例原则,且不能导致采矿权人基于采矿权而享有的核心利益的丧失,立法者在采矿权人财产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权衡,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财产权人承受过分的负担。现行有效的37 部法律通过动态的规范群,对采矿权的多项权能施加了诸多非征收性限制,有必要对其合宪性加以审查。对于法律为解决资源载体与资源竞争性使用下公共财产体制与私有财产体制的冲突,以及采矿权开发导致的基本权利冲突而规定的两类限制措施的合宪性,有不同的审查密度和要求。  相似文献   

3.
伴随着财产法律制度的发展变革,传统财产征收理论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我国的财产征收制度经历了由计划性征收到市场性征收,由财产征用到征收、征用并存的发展演变,目前不仅存在着基本概念不清、征收目的偏离公共利益、政府滥用行政征收权等普遍性问题,尤其是对于财产权过度限制之现状缺乏应有的关注和规范,致使公民私有财产权常常遭受过度限制或者长期侵占而得不到法律救济。因此,学界应该以不动产准征收制度的建立为契机,直面我国财产征收的现实问题,将重构中国财产征收法律制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法》作为当前财产法研究的中心任务。  相似文献   

4.
财产的价值在于利用。对财产权进行限制,以至财产权人无法利用其财产时,虽无征收之名,却有征收之实。在这种情形下,由于财产权并未被剥夺,财产权人不享有征收补偿请求权。此外,由于限制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合法性,财产权人无法请求国家赔偿。如何保护财产权人,提供必要的救济手段,不无疑问。以"禁摩令"反映的社会问题为切入点,深入研究财产权限制及补偿问题,有助于完善损失补偿体系并保障财产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国家某项措施对公民财产权构成的限制,究竟属于财产权的社会义务还是管制征收,甚为重要,因为这关乎国家是否需要为此提供某种补偿。通过对德国和美国相关学说与司法判例的考察,二者的区分标准主要分为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形式标准以平等原则为基础,强调是否存在"特别牺牲";实质标准在形式标准的基础之上,区分管制措施对财产权限制的不同程度。一般而言,在相对人构成特别牺牲的条件下,唯有政府侵占相对人财产或者导致相对人财产价值完全丧失才会被法院判定为管制征收。  相似文献   

6.
孙凌 《法治研究》2007,(8):51-56
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财产权的保障也是宪法的主要任务,但伴随着人口与资源的紧张关系,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或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越来越扩大和加强,除传统的公用征收和公民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之外,甚至出现了"变相夺取"的现象。通过对财产权保障与限制的理论梳理、对"变相夺取"的内涵和"变相夺取"救济方式的深层解读,有助于我们引入并构建行政补偿的多种新型态,完善我国现行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征收、征用是公益征收、公共征用。该公益征收、征用是具体行政行为,应由行政程序法来规范,不宜由物权法来调整。欲在私人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求得平衡,规范公益征收、征用行为,专门的公益征收、征用立法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8.
征收扩张请求权是公益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旨在实现被征收人的财产权保障。征收扩张请求权分为全部征收请求权和完全征收请求权两个类型。当征收标的因征收而剩余的部分已不敷从来之使用时,被征收人可行使全部征收请求权;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或者部分使用时间被 剥夺或限制时,被征收人可行使完全征收请求权。我国未来的统一征收立法应对被征收人的征收扩张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9.
王玎 《法学评论》2020,(1):160-173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33个管制征收案件时主要采用是否属于物理性侵占、是否属于经济利益互惠、财产权行使是否构成对公共或他人的妨碍、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对财产价值的影响程度五类标准。管制征收构成标准的体系构建,需通过对五类标准进行形式与实质递进式的双阶层划分来实现:是否属于物理性侵占、是否属于经济利益互惠以及财产权行使是否构成公共妨碍为第一阶层的形式标准。一项管制行为属于物理性侵占即构成管制征收;管制行为属于经济利益互惠或者财产权行使构成对公共或他人的妨碍,则不构成管制征收。在不属于物理性侵占、经济利益互惠或者财产权行使构成公共妨碍的情况下,对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对财产价值的影响程度作第二阶层的实质判断。不符合公共利益标准或者对财产价值造成过度影响的管制行为构成应于补偿的管制征收。  相似文献   

10.
刘连泰 《法律科学》2014,(2):97-105
政府为了防止增加征收补偿的成本,会管制拟征收不动产。管制的模式可以分为禁止制、许可制和间接管制模式。政府对拟征收不动产的管制构成对财产权的限制,如果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构成征收。中国法上对拟征收不动产的管制规定,除了对物的管制之外,还包括了对人的管制,这与国家的生存照顾义务相关。  相似文献   

11.
土地征收:公平补偿离我们有多远?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收农村土地成为新增建设用地、扩大城市规模的主要途径。但是现行土地征收补偿的不完全性和非公平性,相当程度上造成和加剧了滥用土地征收权,侵犯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土地合理利用以及社会安定和谐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局限性进行研究,并在借鉴国外土地征收公平补偿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土地征收公平补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发达国家普遍认为公共目的是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基础,但各国土地征收公共目的具体制度各不相同.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美法日三国,从土地征收公共目的的立法界定、具体认定和法律救济三个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其显著差异与共同经验并存.这些共同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邢发齐 《河北法学》2012,(3):121-125
土地征收制度中出现的农民与政府、用地单位之间的多重矛盾,是近期学者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对比西方国家的实务工作,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既存在问题,也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一面。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的多重矛盾,我们倡导以市场调节为主导,以政府管制为辅助的改革方向,提出以公平待遇制度为基础,解决土地征收替代机制中五个主要矛盾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行政征用是一种高现实操作频度的具体行政行为,关涉不同利益主体的平衡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我国目前对行政征用的研究亟待深化。在立法层面上,有关行政征用的法律规范分散于各单行法律法规之中,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确,缺乏征用的正当程序,缺乏明确公平的补偿标准,继而诱发行政征用在实践操作中出现诸多问题。本文针对目前我国行政征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军事征用立法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军事征用作为国防动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已成为国防动员资源保障的主要手段。文中从军事征用的概念入手 ,阐释军事征用立法的法理依据 ,并针对我国军事征用立法的缺失 ,提出了完善我国军事征用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6.
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里尤其显得珍贵。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对土地的需求量突飞猛进,因征收土地而引发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有效地解决了城市房屋搬迁补偿问题,但是该条例对于矛盾更加突出的集体土地征收则显得无能为力。从域外征收补偿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展开论证。征收与补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征收合法且已是事实的前提下,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根源,也是目前最难解决的问题,有效的解决方式莫过于完善的法制、健全的机制以及认真对待权利,而其根本则是构建严密的补偿逻辑。  相似文献   

17.
由于环境保护关系到人类整体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在外资征收的立法与实践中环境保护和外资保护应予一体化考虑,但现状却反映出外资私益优先于环境公益的倾向。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角度看,为使发展中国家不致因环保因素付出不必要的代价,环境征收不应具有补偿性。而且,不补偿环境征收合法性根植于污染者付费原则、预防原则、治安权例外以及国际环境法义务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8.
张力 《法学杂志》2012,33(3):30-35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缺乏一级市场上的价值发现机制,同时公益性征收中土地改变用途未必能产生地价增值,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入权利缺损难以通过以集体所有权为中心的补偿制度来弥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不仅是未来农民个体生存权与发展权获得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农民用益物权流通市场的发展也使之更充分的被市场发现价值,从而针对农民用益物权的专门补偿适合成为弥补农村集体土地公益性征收中被征收入权利缺损的新的制度中心。  相似文献   

19.
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使我国的征收制度异化为解决城市发展所需用地的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努力使被异化的征收制度回归其本来面目,但仍然有其局限性。要使征收制度真正回归,不仅要改革现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而且必须解决好城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不仅可以通过一对一的协商机制来解决,在特殊情形下还可以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来解决,以降低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通过集体利益适当限制个人利益,为以民主表决方式解决非公益性用地需求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0.
刘婧娟 《法学杂志》2012,33(7):171-174
在我国,土地征收已经演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若仅从土地征收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来研究这些问题,并不能触及根本,因为这些问题根植于整个国家的财政制度体系。分税制改革之后造成的地方财政赤字严重,并且由此引发的土地财政,是土地征收问题难以根治的重要诱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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