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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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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论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与施行 ,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认为近几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奠定了基础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实际上充当了法学教育的“检测器” ,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高等法学教育必须积极应对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2.
司法考试导向性法学教育正成为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潮流,但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其常成为法条解释性教育,甚至是应试教育,影响了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司法考试对参加人员的素质要求其实仅是法学教育对法律人才素质要求的一部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必须围绕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来进行,并通过教学方法的完善等来适应司法考试提出的要求。司法考试自身也要通过改革增强其主动衔接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司法考试背景下地方院校民法本科教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校本科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对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产生了强烈冲击,也要求正确处理好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针对民法课程的自身特点,鉴于其在本科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中具有的举足轻重地位,集中体现了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冲突与契合.理性看待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负面影响,结合地方院校的自身地位和特点,促进司法考试背景下...  相似文献   

4.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化的资格性考试 ,它对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提出新的促进要求 ;司法考试形式、内容等都影响到法学教育方向问题 ;高校法学教育为了适应司法考试 ,应加强法学本科生的理论性教学、实务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和应试教学等。  相似文献   

5.
司法考试是我国筛选法律人才的基本方式,法学教育则是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摇篮,二者的本质决定了双方之间必然且一直存在着联系与互动。然而,由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各自的不足以及性质上的差异,二者难以顺利对接,之间既互相促进又有冲突与磨合。为了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必须采取措施以推动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在保持自己特色的条件下扬长避短以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既能实现各自的发展又能为法律职业输送良才。  相似文献   

6.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但现实中出现就业难的窘境,而司法考试是大多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应该是协调发展,尽管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法学教育也在应对司法考试中应作出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选拨能解决实际法律纠纷的实务人才,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只有如此,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才能达到完美的契合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7.
“教授法”是我国占主流的法学教育模式,该模式存在着忽视法学的实践性的缺点;统一司法考试中的刑法真题在总体上体现了素质教育理念;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法学教育不会成为新的应试教育;在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下,刑事案例演习这种新教育模式的探索具有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8.
法学本科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基础,而司法考试又是法律职业的准入门槛。要实现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首先应当实现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为了使法学教育尽可能地走出“教育围绕考试转”的怪圈,司法考试应当科学设计,以引导法学本科教育健康发展。其次,法学本科教育也应当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顺“试”而为.以培养出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并真正具备法律职业素质的人才。  相似文献   

9.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人员获得从业资格的准入途径,对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因而协调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的关系,调整和修改现行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展开对高校法学本科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接轨研究,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课题,这是推动我国法律事业发展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养的共同要求。  相似文献   

10.
国家司法考试给传统的法学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同时法学教育也对司法考试产生了一定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对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重新定位,理性看待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负面影响,既有利于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又有利于在两者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1.
法律职业化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市场经济、"入世"、全球化、法律硕士教育、统一司法考试等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迫使与之极不适应的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应摈弃狭义的法学教育的概念,重新界定和建构法学教育的新概念,并对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不相适应的法学教育现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司法部在2008年宣布在校大三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笔者通过对作为显学的法学和法学家们对法学教育问题的集体失语的检视,揭示了当代法学教育人文精神困顿和高等教育发展方向的背离。在讨论了司法考试对大三学生开闸后对大学法学教育生态的影响后,笔者认为司法部这样一项政策安排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是负面的,应该及早停止。  相似文献   

13.
文中对统一司法考试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浅略的分析,指出使用统一司法考试这一名称欠妥,对统一司法考试的一些操作性问题亟待规范化。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将会给我国的法学教育带来较大的冲击,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抓住机遇,迎头而上。  相似文献   

14.
2008年司法考试改革,准许在校本科生参与司法考试,使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的冲突变得更为显性。法学本科教育应兼顾司法考试,并对其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与形式应作一些调整。司法考试也应遵循本科教育的基本规律,并对其考试时间、考试条件、考试内容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与教育方法存在诸多弊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注重对法律操作能力的考察,为消除这种弊端提供了契机。法学教育应区分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本科阶段适当兼顾司法考试,硕士阶段尝试联合培养,用走出去的方法引导教师积累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16.
司法考试是连接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但培养法律职业者不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唯一目标。法学本科教育既不能对司法考试置之不理,避免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严重脱节,避免学生在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课堂间疲于奔命;又不能对司法考试趋之若鹜,避免沦为应试教育和职业教育。就经济法学教学而言,应及时跟进经济法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开辟多渠道的第二课堂,让学生融入法律实践。唯此,既能实现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又能兼顾司法考试。  相似文献   

17.
实行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开始走上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道路,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作为一项资格考试制度,它架起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桥梁,改变了长期以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现象,这样会更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使现今的法学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原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只有进行法学教育改革,才能与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法律人才相契合。  相似文献   

18.
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考试制度实行横向一体化模式,而英美法系国家实行法律职业一元化模式。产生这种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两大法系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和法学教育制度的不同。我国的司法考核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并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以及法学教育相脱节。完善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旨在使这一制度和法官、检察官选任、法学教育等制度相契合。  相似文献   

19.
20 0 1年 6月 3 0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决定 ,规定自 2 0 0 2年起我国将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这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它必将促进司法官选任制度、培训制度乃至整个法学教育制度的重大变革。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引起了法学教育界、法学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普遍关注。能否科学、合理地建构和发展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 ,使之具有科学性、…  相似文献   

20.
浅析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重构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教育价值观,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主体对法学教育与自身需要和利益的关系所形成的稳定看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制度定位与法学教育的脱钩、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多层次性与法学教育目标定位的模糊性、法学教育的单一性人才的培养与知识经济对复合性人才的需求、职业素养价值观与理论素养法学教育价值观的融合、趋同态势需要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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