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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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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认定拘禁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加重结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案例启示:结果加重犯的构成除了要具备基本犯罪行为和加重结果外,还要求有主观罪过、基本犯罪行为和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被害人的死亡与非法拘禁行为须有直接因果关系,且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至少有过失时,才可适用第238条第2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  相似文献   

2.
刑法语境中的"致人重伤、死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典多处使用了"致人重伤、死亡"的表述,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在规范性质上,具体表现为结果犯中的构成要件结果、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和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在刑法价值上,既影响定罪,又影响量刑;在罪过形式上,又有单纯故意、单纯过失、故意与过失相混合三种类型。并且,刑法中的"致人死亡"不应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情形。  相似文献   

3.
张莉 《政法学刊》2004,21(4):33-35
交通肇事案件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复杂,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认定,如果将此类案件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仅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定性处罚,不仅会放纵一些罪过深重的罪犯,而且是有违刑法基本原理的。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行为性质和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主要问题。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不仅要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心理状态、客观上的逃跑行为,还要具备逃逸的时空要素。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因此,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必须以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为前提,必须是逃逸行为而不是故意杀人行为,而且在逃逸行为和被害人死亡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5.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故意犯某种基本罪,而过失地造成了另一种严重结果,刑法规定加重其刑罚的情况。我国刑法条文中含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有5条:第一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第一百三十九条强奸(致人重伤、死  相似文献   

6.
在日本刑法理论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主要有"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之争。在判断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时,应当借鉴"折衷说",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是否存在条件关系和能否确认相当性两个阶段的判断得出结论,以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范围并合理地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吕哲 《法学杂志》2016,(5):89-96
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加重结果,刑法规定了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危险性理论是从整体和规范的角度认定结果加重犯的正当化根据,而复合形态论则是从局部和事实层面分析结果加重犯的结构,两种理论并非不可协调,反而可以相融共生.在事实层面上,结果加重犯在基本罪和加重结果上存在着“故意+故意”和“故意+过失”两种不同罪过形式,两种罪过形式同时存在.当然,从规范立场来看,这样的罪过形式最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但这不能成为否认这种特殊罪过形式在事实层面上存在的理由.  相似文献   

8.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的定性分析,在法学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论。但是根据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说,只有当先前的肇事行为必然会造成当事人的死亡时,其逃逸行为,即"不作为"才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除此以外,对于在客观上没有达到现实危险性的行为,尽管主观上存在着间接故意的罪过,也只能以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9.
<正>【裁判要旨】因琐事纠纷引发抓扯、互殴致人死亡情形下,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关键在于准确判定其主观罪过的内容和性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轻伤或者重伤)的结果,却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因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被告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的主观罪过,应当结合双方关系、案发起因、纠纷性质、行为方式、事后态度、生活常识、事之常理、人之常情等因素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10.
在办理轻微暴力致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的案件时,应重点考察轻微暴力的行为性质、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出现有无预见可能性,以及轻微暴力、特殊体质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成立必要条件的逻辑关系等方面。如果行为人以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实施暴力行为,该暴力行为和特殊体质均须同时具备才能导致死亡结果出现,同时行为人对死亡结果又具有预见可能性,则可以确认暴力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对逃逸和致人死亡的正确理解关系到对被告人的重大量刑问题,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及司法解释的不确定性致使理论及司法实践认识不统一。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治疗而死亡的情形。"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的范围应仅限于原来的被撞伤者,其主观罪过应仅限于过失。"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要以主观上进行评价,还要从客观上进行评价,因此,是一种综合指标的评价。"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死亡结果可以理解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逃逸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2.
判断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齐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在行为人对致人重伤、死亡持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时存在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未遂。本文指出加重结果出现时,以及加重结果虽出现,但基本犯未遂时成立抢劫罪结果加重犯未遂,在基本犯既遂,并且已经出现加重结果时构成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既遂。  相似文献   

13.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对逃逸和致人死亡的正确理解关系到对被告人的重大量刑问题,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及司法解释的不确定性致使理论及司法实践认识不统一。因逃选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治疗而死亡的情形。“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的范围应仅限于原来的被撞伤者,其主观罪过应仅限于过失。“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要以主观上进行评价,还要从客观上进行评价,因此,是一种综合指标的评价。“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死亡结果可以理解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逃逸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高速公路上持刀抢劫,致被害人弃车逃跑呼救过程中被过往车辆撞死,其暴力抢劫行为是被害人死亡结果得以发生的内在支配因素,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该行为符合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犯罪构成,应当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  相似文献   

15.
结果加重犯有无未遂的问题,在有关结果加重犯的著述中历来受到相当的关注。过去中外学术界研讨这个问题往往是和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联系到一起的。关于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问题本来就见解各异,再与结果加重犯有无未遂相结合,犹如分子裂变,使其呈现更  相似文献   

16.
故意伤害罪探疑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张明楷 《中国法学》2001,(3):117-131
1 .根据着手的规范意义 ,论证了胎儿伤害行为待胎儿出生为人时成立故意伤害罪 ;2 .根据故意伤害罪的法益 (他人生理机能的健全 ) ,界定了伤害行为是非法侵害他人生理机能的行为 ;根据违法阻却原理 ,说明了对于得承诺的伤害应以结果无价值论为基础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成否 ;3.根据殴打与伤害的区别 ,阐明了以殴打故意致人死亡的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共同犯罪的原理 ,论述了“同时伤害”的处理原则 ;4 .根据未遂理论 ,指出了故意轻伤未遂的不成立犯罪和故意重伤未遂应适用故意轻伤的法定刑 ;根据结果加重犯的原理 ,分析了故意伤害行为致第三者死亡的三种情形以及共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5.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 ,得出了连续伤害他人应成立同种数罪且应并罚的结论 ;6 .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 ,讨论了相关条文的性质与协调法定刑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李影  黄骏 《中国刑事警察》2008,(5):31-32,33
根据行为所造成伤害后果的不同,故意伤害案件可以分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及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四种类型。其中,前三种情形构成犯罪,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第四种情形属于治安案件。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能和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分工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伤害案件均有管辖权。在公安机关办理的伤害案件中,轻伤害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相似文献   

18.
在交通肇事罪中,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学术界充满争议的一个议题。本文对其行为人的过失主观状态、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性质属结果加重犯以及指使他人逃逸致人死亡的不构成共同犯罪三个方面来论述,以期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重新认识。  相似文献   

19.
刑法分则条文27次出现"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条文,但罪过形式不同,规范性质(或作为结果加重犯或转化犯)等不同。本文总结归纳其对罪名区分及罪数形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何荣功 《法学》2024,(2):70-84
目前轻微暴力致被害人死亡的概念表达不够科学,应改称轻微暴力引起被害人死亡。此类案件的特点是行为的危险性及其强度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轻微暴力引起死亡的刑法定性首先要解决是否存在犯罪实行行为问题,进而才有必要探讨轻微暴力和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刑法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罪过。一般情况下,轻微暴力在客观上并不具有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定型危险,欠缺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实行行为。司法实践之所以广泛地认定此类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考虑的是被害人死亡这一严重法益侵害结果、被害方的处罚诉求以及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将此类行为认定为意外事件,更符合行为的构造和性质。此类案件的办理应重视行为人与被害方的沟通协商,行为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应尽量避免将行为积极入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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