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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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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果犯类别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结果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较有争议的概念,主要有成立标准说、既遂标准说和双重标准说.通过分析得出,结果犯实际上是同一语词表达的不同概念.构成结果犯和形态结果犯在刑法分则条文里均有体现,二者在犯罪的主观方面、结果的表现形式及作用等方面都有重大差异.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的"保外就医"体制缺乏系统的论证,条文表面化、缺乏可操作性,立法条文无法与司法实务相衔接,致使立法条文成为一纸空文,徒有其表。时刻以人权自我标榜的发达的西方国家尚且公民与罪犯享受不同待遇,甚至不能完全保障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现行的体制导致财政投入不足导致服刑人员医疗权得不到充分保障;监狱财政负担沉重,客观上造成执法不公,不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20个条文规定了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陪同当事人在场、陈述意见、代替当事人为一定诉讼行为,帮助当事人防御或攻击,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些规定与代理、辩护不同,但它们属于什么制度,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按照这些条文的实际作用,应当将它们整合为"刑事当事人辅助制度",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与当事人有一定亲属或法律关系的人担任辅助人,在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的诉讼给予陪伴协助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殷磊 《政治与法律》2012,(2):132-139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性质是抽象的危险犯,可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得以明确,行为人只要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危险驾驶罪,至于危险状态则在所不问。刑法第13条分为前段和后段,前段在逻辑学上是对犯罪概念的完整定义,后段即"但书"的内容仅属提示性规定。刑法总则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解释性条文和宣示性条文,故并非所有的总则条文都适用于分则,也并非某个总则条文都适用于全部分则条文。"但书"不是对分则条文的限制和界定,而是分则精神的体现,属宣示性条文,而刑法第13条总体应作宣示功能之定位。基于刑法第13条的功能定位,本罪也不受"但书"的限制,对于醉驾行为应一律入刑。  相似文献   

5.
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路径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曲新久 《法学家》2012,(1):76-93,177,178
如何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客观需要。本文主张以"刑法正文"———"体系化的文义",作为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标准。在刑法正文范围内揭示需要解释事项的体系化文义的,是解释;反之,是类推。与"字面含义"、"真实含义"、"通常含义"、"可能具有的含义"等概念不同的是,"刑法正文"是一个结构性概念,表现为从"点"到"面"再到法律体系之整"体",它首先着眼于某一个具体的刑法分则条文,并进一步地关注与这一分则条文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个分则条文,然后是刑法分则以至整部刑法,乃至于整个法律体系范围内,发现待解释事项的"体系化的文义"。  相似文献   

6.
魏东 《中外法学》1993,(5):75-78
<正> 证券交易法中的刑法规范,即指证券交易法中专门规定有关证券交易方面的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简称为证券交易刑法。台湾1988年修正的《证券交易法》中专设"罚则"一章,共10个条文,其中属于刑法规范的条文有7个,内容涉及该法42个条文和《公司法》第239条,规定的具体罪有28种。兹介绍如下:一、台湾证券交易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诈欺行为这类犯罪行为指行为人在申请、登记、查核有关事项,或在募集、发行、买卖有价证券、过程中,故意进行虚伪记载、签证、判断或其他诈欺,使他人误言的行为、这类犯罪行为有四种:伪诈经营证券罪,指行为人在有价证券的募集、发行或买卖过  相似文献   

7.
论连续犯     
连续犯问题在立法上和刑法理论上,是一个有争议的复杂问题.在立法上,有一些国家对连续犯作了规定,如意大利、日本、旧中国等.意大利新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项对连续犯作了这样的规定:"基于同一之犯罪意思,以数个行为或不行为,对于同一罪犯数次者,不问同时与否,并不问情节之轻重……".旧中国暂行新刑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凡连续犯罪者,以一罪论."这两个条文的立法技术一详一简,表现出立法机关各自对连续犯采取了不同的立场.同时,人们理解这两个条文的意  相似文献   

8.
口唇损伤在法医检案中并不少见,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标>)及<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标>)中也有明确条文规定.如<重标>中的"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及<轻标>中的"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进食".但在具体操作中损伤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显著影响"或"影响"则很难把握,同时如何正确运用<轻标>第十四条来鉴定口唇创亦有不同的见解.现报道3例.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中存在众多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类综合性规定。该类综合性构成要件在条文中以单独的"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或者与单一要件并列的形式出现,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综合性要件主要指影响行为的法益侵犯性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各种情况。该类综合性要件可使刑法条文表述更为简洁,并对刑法处罚范围进行提示和限制,使立法和司法活动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其内容主要根据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明确。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以示例法将综合性要件和单一性要件并用的情形并不少见,在司法实践中有待于通过类比单一性要件、解释、判例等方式将综合性要件转化为单一性要件。  相似文献   

10.
<正> 传统的刑法理论把犯罪行为穷尽地划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二大类。然而,刑法是随着犯罪的变化而发展的,从六十年代左右开始,在许多国家的立法中出现了对持有型犯罪的规定。如在美国、法国、加拿大、丹麦等国的刑法中,均有持有型犯罪的条文。从一些国家的立法来看,持有型犯罪有以下几种:1.非法持有爆炸物品罪;2.非法持有武器罪;3.持有赃物罪;4.持有超过合法收入的财产罪;5.非法持有伪造护照罪;6.持有伪造货币工具罪;7.持有毒品罪,等等。如美国的《模范刑法典》第201条规定,持有者故意取得或收受  相似文献   

11.
《政法学刊》2016,(3):86-95
非法经营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市场准入秩序,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制的行为方式应当与前三项行为方式是同质的。本罪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应为:以非法经营数额为主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本罪第四项的空白罪状致使本项成为"口袋化"条款,相关17项法律解释条文表征司法解释侵犯立法机关的立法权。司法解释是在条文内涵之内的明晰性解释而非在条文之外进行创制性解释,应当规范司法解释,避免司法权"越界",从而有效规避空白罪状的"口袋化"。  相似文献   

12.
宪法的“无形修改”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修改,大多数著述中认为有两种方式,即:部分修改——修改宪法的部分条文;全面修改——对宪法典作全面的修改,也就是修改宪法的多数或绝大多数条文。部分修改中包含着两种具体方法,一是直接修改宪法部分条文;二是在保留原文的情况下,以修正案修改某些宪法条文。因此,也有人认为修改宪法的方式有三种。谁是谁非,姑且不论,暂认为三种。这里要提出来加以说明的,是有别于上述几种方式,鲜为人道的宪法的无形修改,所谓无形修改,是指不变动宪法典条文,而更换其中某一条文或条文中某些词语句的内容,使宪法的某些规定具有新的含义。为有别于此,我们把前面提到的三种方式称为有形修改。冠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的编纂技术体系分为微观条文编纂技术和宏观体系编纂技术,微观条文编纂技术应该区分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和条文实质性编纂技术.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主要包括直接汇编和形式意义修改两类.以民事法律为主要形式编纂对象,以相关司法解释为辅助形式编纂对象,二者适用不同的具体编纂技术.利用法律条文大数据分析对比技术,可以“举一反三”地统一对结构类似的条文适用相同的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具有限制性适用要求,同时应该借助法律条文大数据分析对比技术避免形式性遗漏.  相似文献   

14.
身份犯是指因具有一定的身份而成立的犯罪或因具有一定的身份而影响刑罚轻重的犯罪。"部分犯罪共同说"既可以作为认定非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法理依据,也可以作为确定身份犯共同犯罪相异罪名的法理依据。对不同身份者实施的共同犯罪应根据实行行为认定共同犯罪的性质;如果不同身份者实施的共同犯罪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行行为,那么应根据主要实行行为认定共同犯罪的性质;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行行为作用相当,那么应根据犯罪者的不同身份来分别定罪。为使我国的刑法条文更具协调性和明确性,建议将刑法分则中一些被害法益性质相同的犯罪之罪名作适当的整合。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五)》中对现行刑法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增设了第177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该条罪状明确区分了伪造的信用卡和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为两种不同对象,且以数额差别来规定不同的入罪要求。根据对该条文立法原意的解析和对信用卡犯罪的现状分析,本文认为"伪造信用卡"理应包括"伪造空白的信用卡"。  相似文献   

16.
王燕飞 《河北法学》2005,23(12):25-27
"犯罪分子"这一用语在97刑法条文中使用共计达51处,并且大致是在三种不同意义上使用;这一用语存在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贯彻的无罪推定理念相冲突,与犯罪人是人的这一现代刑罚观念不和谐,与刑法内部的相关规定不协调等方面的缺陷;根据其使用不同情况,可分别修改为"行为人"、"人"、"罪犯"和"犯罪的人".  相似文献   

17.
陈杭平 《法学研究》2016,(4):170-189
民诉法学界一直尝试从大陆法系关于诉讼标的的不同学说中择取其一作为基准,统一且固定不变地适用于诉讼程序各领域,并用以解决诉讼法学上的诸多重大问题。但这种"一体化"或"体系性"研究范式不仅未达到学理上的预设目标,更难以回应实务上多义甚至"无序"的概念使用。受域外理论发展、民诉法规范修改及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因素的促动,有必要向"相对化"或"指示性"的新研究范式转换。在此前提下,应当对实务上诉讼标的的使用方法及其在具体程序场景中的含义进行整理与辨析,并围绕相关民诉法规范条文展开解释论作业,建构一种可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所用的、用以限制裁量权滥用的"相对的诉讼标的"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18.
论合同解释     
<正> 合同解释,专指受理案件的法庭或仲裁庭依其职权对合同条文或所用文句的正确含义所作的解释。合同解释为合同法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合同立法、合同司法、合同管理及法学教育与研究等方面,均不应予以忽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因所使用的文字词句不当、未能将真实意思表达明白;或因欠缺法律知识,未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定清楚,这就使得合同难以正确履行,惹起纠纷。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合同纠纷,就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同书中某一条文或其中某个词句的含义理解不同而引起的。受理案件的法庭或仲裁庭就必须对争执的  相似文献   

19.
法条竞合新探笔者认为,法条竞合是由于不同性质的犯罪在构成要件上的重合,而使规定这些犯罪的刑法分则性条文之间发生内容上的包容或交叉关系。一、法条竞合的特征(一)法条竟合是刑法条文间固有的一种关系,不以任何具体犯罪为联系的中介。(二)法条竞合是刑法分则性...  相似文献   

20.
网络犯罪的发展轨迹可分为3个阶段,相对于网络犯罪的代际演变,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较为滞后。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体系在信息时代要适用于网络空间,需要特别关注多发犯罪条文表述中的"关键词"并结合网络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演变这一时代背景作扩大解释。从整体上讲,解释关键词的重点要从关注"技术性"关键词向关注"规范性"关键词转变。未来的解释需要充分利用3种解释机制,同时要敢于拓展解释的领域和视野,通过扩大解释我国刑法分则章节名称中的"关键词"、罪名体系中的"通用词"等非条文性关键词的含义,充分增强我国刑法在信息时代的生命力和适用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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