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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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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德起 《北方法学》2010,4(4):70-78
我国刑事权运行中存在侦查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力过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制约简单肤浅、流于形式,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形无力虚,刑事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手段和途径的情况,使刑事侦查权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而明显失衡,从而导致刑事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缺失。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结合国际公约的要求,必须在刑事侦查阶段建立中立、公正而又及时的司法审查,由法官主持司法介入审查刑事侦查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以防止侦查中滥用强制性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伤害,避免侦查权的异化,依法制约和规范刑事侦查行为,完善司法审判权的设置运行。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我国侦查实践中,存在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比率过高、违法适用刑事强制性措施的现象比较突出和“法外”适用刑事强制性措施等问题。从制度层面看,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全面的司法审查制度、刑事强制性措施之间缺乏衔接性、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等。因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制度:将公安机关适用的搜查、扣押和拘留交由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将司法审查的诉讼方式引入到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中;明确检察机关适用的决定逮捕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和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建立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可以解决我国侦查权力行使过程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更可以调整侦查权与审判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宪法权利的程序保障机制。司法审查的权力应当由法院的法官行使。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当针对强制候审措施和羁押期限的延长以及通常情况下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应当包括所有的侦查行为,不分强制侦查与任意侦查。  相似文献   

4.
完善合理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具有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意义。而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性措施在实践中尚有许多立法不足和制度缺陷,应立足我国保障权利的时代呼声和刑诉法修改的现实需求,分析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的司法实践成果,创新性的引入完善刑事强制性措施理应坚持的原则,从构建合理的强制性措施体系、救济制度、优化配置各措施间的立法规定及着力强化检察监督等方面以期完善其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5.
对侦查机关实施强制性处分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侦查机关实施的强制性处分 ,是指侦查机关采用的强制措施和为了顺利获取证据所使用的带有强制性的方法、手段等。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实施强制性处分主要包括三类 :强制性侦查行为 ,包括强制检查人身、搜查、扣押等等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司法实践中普遍使用的技术侦查手段或称为秘侦手段。从联合国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英、美、德、日、意等国的立法规定看 ,对侦查机关实施的强制性处分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审查 :1 通过实行令状主义进行事前审查 ;2 对紧急情况下侦查机关作出强制性处…  相似文献   

6.
鉴于检察机关司法审查主要是针对刑事审前程序中的强制性处分行为,而这种强制性处分行为又可分为人身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因而两者的某些具体措施应当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此外,检察机关自行侦查中采取的有关强制性处分行为,也应列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只是在审查的方式和要求  相似文献   

7.
监狱刑事侦查权是指监狱对特定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权力①。1983年监狱移交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前,由公安部门管理,法律没有对监狱刑事侦查权单独明确规定。1983年监狱移交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由于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业务中,只有监狱行使刑事侦查权,相关法律对监狱刑事侦查权作出了明确规定②。根据近年来各地监狱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本文试就监狱刑事侦查权主要涉及的管辖、立案、侦查措施、办案协作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8.
孙洪坤 《法治研究》2014,(3):112-118
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职权配置的合理性不仅影响到刑事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而且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三机关“平行站位”的做法看似公允,实则违背了刑事司法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实践中造成了侦查中心化、检察机关权力的虚高化、法院司法权威下降、控辩力量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刑事司法职权便成为我国目前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瓶颈和核心问题。具体建言是:一要构建独立公正的审判权.以求法院外部独立于行政机关。内部以法官为核心改革法院管理体制;二要优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建立检察机关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审查批准权.由法庭监督改为审后监督。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审判权之公正性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审判公正的最基本要求是司法中立。我国刑事审判权的具体内容存在影响公正审判的规定,必须通过修改立法来克服庭前程序性审查仍然可能退化成庭审实质性审查的缺憾,必须取消审判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权和主动调查的侦查性权力,还审判者中立角色。二审法院的审判权必须进行调查,以保证审判权的统一性、协调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刑诉法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为我国技术侦查制度构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然而,法条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原则规定,造成技术侦查活动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亟待明确之处。为完善我国技术侦查制度,严格规范技术侦查权的使用,本文拟以运行成熟的域外技术侦查制度作为比较研究对象,重点考察其"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齐全的实体性要件、正当的程序性要件、规范的证据使用"等内容,并以此为鉴,提高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的实用性。  相似文献   

11.
张繁荣 《法制与社会》2014,(15):123+127
为了追诉犯罪,查明犯罪真相,强制性侦查措施不可或缺,但应有足够的制度来防止该项权力被滥用,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必不可少。经济损失可能进行充分弥补,而名誉、隐私等受到损害只能有限补偿。对于与后者相关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必须建立事前监督机制。对于与前者有关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基于司法成本的限制以及追诉犯罪的需要,采取一般性事后监督和依当事人申请迅即审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2.
初查没有出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中,但是,在司法机关的办案实践中,初查得到了广泛应用。通常认为,初查是司法机关对案件线索的初步审查工作,是立案的前提条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初查在实践中出现合法性受质疑、初查材料的证据能力问题以及初查措施的强制性程度问题等,因此,对初查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明确初查在刑事诉讼中的合理定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我国的侦查程序宜分为初查与正式侦查,初查发现有犯罪事实即进行立案登记,案件开启正式侦查。  相似文献   

13.
陈肯 《法制与社会》2012,(17):36-37
刑事特情制度作为现代国家对抗犯罪的有效侦查措施,在打击犯罪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刑事侦查活动中,通过刑事特情可以使侦查活动处于主动地位,节约侦查成本,刑事特情为侦查活动提供有利的情报与证据.但是刑事特情中的许多问题,如刑事特情能否犯罪、刑事特情的管理.刑事特情的刑事豁免等问题一直都是理论、实践和立法所关注的焦点.关于刑事特情的讨论,立法界与司法实践活动中缺乏系统的理论,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规范刑事特情制度为出发点,而对我国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指引,使得对刑事特情的使用法律化,提高刑事侦查工作的科学性,保障侦查效益.  相似文献   

14.
李娜 《法制与经济》2010,(14):19-19,21
搜查是现代刑事诉讼中常用的重要侦查措施之一。纵观世界上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现代刑事搜查大体分为有证搜查和无证搜查。在我国只存在有证搜查和执行逮捕、拘留与有紧急情况下的无证搜查,并不存在同意搜查。随着刑事司法国际化,我国的刑事司法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完善工作,研究同意搜查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5.
马静华 《当代法学》2015,(2):117-125
为了提高侦查效果与加强人权保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口头传唤措施,并延长了传唤、拘传期限。对两个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的考察发现,新法实施以来,口头传唤和留置适用率很高,而拘传或传唤很少适用,这与其被扩张性适用和强制性适用直接相关,而到案后的羁留期间被侦查机关任意控制,虽能满足侦查需要,却极易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无论是根植于侦查实践的合理性需要,还是域外立法或司法的成熟经验,均映射出我国现行侦查到案制度中权力配置的内在矛盾——无证到案手段的不足与临时性羁留权力的过度。长远地看,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在立法层面进行制度重构,最终目标是建立以无证到案措施为主的到案措施体系,以及到案后的期间控制与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6.
目前,网络通缉制度作为一项强制性侦查措施,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适用网络通缉措施的权力缺乏制约机制,甚至任意扩大网络通缉措施的适用范围,严重侵犯了无辜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网络通缉措施的概念入手,分析现行网络通缉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应当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对该项措施进行制约。  相似文献   

17.
谢望原 《法学论坛》2000,15(1):65-69
域外刑事管辖权是域外管辖权的一种,专指一国或地区法律所规定的超越其地域界限的刑事司法权力.我国刑法对域外刑事管辖权也作了相应规定,但其实现需要调整好我国与其他主权国家、我国内地与台港澳地区的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18.
依据刑事诉讼的性质和目的,遵循刑事启动程序的运行规律和启动原则,考察国外刑事启动程序的制度设计,结合我国诉讼文化传统和刑事启动程序的现状,改革我国刑事启动程序被动、封闭、单一的特征,应该在宏观上由程序型启动转变为随机型启动,由二方组合结构模式转变为任意性措施启动的二方组合和强制性启动措施司法控制的三方组合的双重结构模式;在微观制度设计上建立案件信息登记制度替代立案制度,把它作为侦查工作的前期工序。加强启动程序的分流功能,实行两步式侦查模式;在配套措施上扩大辩护律师的权利,完善被追诉人的权利救济机制,保障控辩力量的平衡,以适应随机型启动模式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司法改革为刑事制度提供了更为完备的空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进一步规定律师可以介入审判前程序,特别明确了在侦查程序中,律师拥有辩护人的地位,并且律师可以向侦查员、审查批捕及审查起诉的检察官发表辩护意见,这些规定对刑事司法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使刑事辩护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一、审前程序简论(一)审前程序的特点。按照我国学者普遍接受的观点,审前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程序。①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刑事审前程序在我国主要指刑事案  相似文献   

20.
对侦查机关刑事撤案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撤案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且无具体程序规范,导致对此侦查权的法律监督缺失。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的撤案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撤案没有设置监督程序,缺乏检察机关监督机制,容易放纵犯罪。由于内部监督的不到位,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侦查机关滥用刑事撤案的随意性难以杜绝,给徇私枉法者留下了方便之门。二是没有监督的撤案权,容易导致权力滥用。"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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