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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家住广州的张某系广州某传销公司的传销员。经其诱人的宣传鼓动,远在江西省某县公安局工作的远房亲戚李某按照张某所讲的参加传销的条件,先用3900元从张某手中买下一台广州某传销公司的传销产品健康器,并填写了该传销公司有关参加传销的表格,作为张某的下线传销员加入传销网络。听了张某的宣传,看了传销公司的资料,李某以为只要发展一些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传销员,即可旱涝保收,多发展多得报酬,并将荣升经理、总裁,财源滚滚。但经过20多天的努力,李某一无所获,未发展一个传销员。李某大失所望,故要求退出传销,要退还3900元。张某…  相似文献   

2.
这是一个有关金钱、暴富和欺诈的南派传销系统。它与依靠暴力限制传销者自由的北派传销截然不同。在信奉者眼中“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的口号已成为他们通往财富的坦途。这个名为“纯资本运作”的南派传销模式已进化成完全虚拟的畸形金融游戏。他们注重文化教育,要求参与者爱国.每天早上开早课。齐声朗诵《弟子规》等国学经典“警方侦破一起参与者达七八千人的传销案,之前无一人报案。”  相似文献   

3.
一、案情介绍被告人宋鸣键为进行传销活动 ,于 1 998年 1 1月 1 8日通过被告人朱欢荣注册成立上海键搏商贸有限公司。同年 1 1月 2 4日 ,被告人盛炯、费林平、朱欢荣为参与传销活动而分别向键搏公司投资 ,成为该公司股东。四名被告人采用凡在键搏公司购买一套价值人民币980元至 1 2 0 0元的产品者 ,即成为公司业务员 ,业务员每传销一套产品可得“直销奖”、“分红奖”、“网中网奖”等方式组织传销。 1 999年 2月 ,被告人蒋守宏、沈红梅为参与传销 ,亦分别投资而成为键搏公司股东。上述六人组成了键搏公司董事会 ,由被告人宋鸣键担任董事长 …  相似文献   

4.
本文背景:从事传销的姬鹏飞半年内不计血本让自己和亲朋好友在“人头”传销中损失70多万元,使他得以升任传销组织的B级经理。在成为千万富翁的诱惑下,姬鹏飞继续大肆拉“人头”传销。过去打击传销过程中,工商部门没有对传销者采取强制管制的权力,公安部门又无处罚传销者的法律依据,造成传销组织恶性泛滥。今年2月28日,我国施行刑法修正案的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彻底粉碎了姬鹏飞的百万富翁梦想,他也因此成为首个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拘捕的传销者。  相似文献   

5.
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来,传销型集资犯罪行为人应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抑或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存在争议,但鲜有人提出对同一传销组织中不同类型的人员应区别定性。然而同一传销组织中,有传销活动的发起、策划、操纵、管理、协调、宣传、培训人员,还有传销活动的积极参加者等,不同人员的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不同,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同,单一定性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应在准确界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对象的基础上,将传销活动一般组织者、领导者及传销活动积极参加者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违反传销规则擅自转移传销资金的传销活动的操纵人员定性为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具有双重目的及行为的予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6.
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传销这种独具特色的经营方式起源于30年代的美国,是一种与传统的销售完全不同的营销方式。传销公司通过多层次的、独立的传销者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每一位传销者除了可将商品销售出去以赚取零售利润外,还可以自己推荐、训练一些新的传销者以建立销售网,并通过销售网来销售公司产品以获得差额利润。这种营销方式以“倍增市场学”为理论基础,利用传销者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方式来传播企业信誉,通过庞大的销售网络推销本企业的商品。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曾一度被查禁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全国各地死灰复燃,且呈现出手段更加隐蔽、复杂,更具欺骗性的样态。据报道,2001年度全国查处非法传销案件2340件,取缔传销窝点2559个,清理参与非法传销人员17万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涉嫌犯罪人员580余人。①传销活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0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情节严重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以非法经营…  相似文献   

8.
李辉 《法制与经济》2009,(14):35-36,38
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我国的回潮和蔓延,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隐患。传销头目以欺骗和暴力为手段,对受骗人员进行强制“洗脑”,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体系的非法活动,成为经济领域里的“邪教”组织。传销屡禁不绝有其比较深刻的经济、社会、法律等原因。为此,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必须做到: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立法;健全机构打击传销机构;广泛宣传;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相似文献   

9.
正2013年,全国各地的传销依然在以隐秘的形式蔓延着,并且陆续出现一些新型传销模式,这些传销组织打着"民间互助理财"的旗号,开展"连锁经营",为规避惩罚还设定下线人数,具有更大的迷惑性。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传销组织达6000余家,参与传销的人数近3千万,而大学生占25%,在校大学生占其中的7%。社会经验匮乏的他们,在愈来愈严峻的就业压力下,逐渐成为非法传销的主力军。樊京刚,也是在大学期间加入传销组  相似文献   

10.
《政府法制》2012,(18):4-9
《传销式保险:你可能不知道的秘密》中指出,传销就是以虚假的“发财机会”骗人上当,而最容易被骗进去的正是那些身处困境渴望改变命运的穷人、所以,我们要持续、坚决地揭露传销,让本就处境不好的人免于再遭劫难?在揭露传销取得一定成果之际.我们又发现,专门利用穷人渴望改变命运心理而设计的骗局.又岂止是传销.还有很多与传销形不似而神似的骗局.需要我们认清其真面目……  相似文献   

11.
传销或变相传销与合法正当经营方式的界限、传销或变相传销中非法经营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传销型非法经营罪违法所得该如何认定等问题一直都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本文结合李柏庭非法经营一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论传销经营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传销经营的法律问题□侯俊岭市场经济的发展,冲破了我国封闭式的商业市场,传统的经营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近期传销热的出现,造成国内市场管理的被动和法律的滞后,迫使我们对传销经营进行法律思考。传销经营的特征和传销企业的条件传销,也叫多层次直销或网络销售...  相似文献   

13.
张颜 《特区法坛》2002,(70):44-44,50
被告人黄永柱于2000年1月31日加入以“加盟连锁”、“网络营销”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其向上线蒋月娥交了3900元取得业务员资格后,与其他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聚集在海口市白沙门中村一带接受传销培训。2000年4月2日晚上,当被告人黄永柱与其他传销人员听“成功人士分享会”时,传销人员黄建、王飞、跞博突然走进会场,称传销是一场骗局,若想回家就去找上线把本钱拿回来。  相似文献   

14.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苏静 《法制与社会》2010,(7):125-126
本文指出探明传销的概念有助于我们理解传销的不同类型;分析其构成要件可以厘清传销的本质;《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把“团队计酬”式传销排除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之外,仍应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5.
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避免双重性,信息技术也是如此,当如今网络信息无处不在的时候,它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提供了极大方便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所利用,把传销搭上网络便是典型的一例,可以说,网络传销借助传统传销与网络技术的双重优势,已经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相似文献   

16.
廉敬武 《法制与社会》2011,(31):287-288
传销犯罪活动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传销具有严重的扩散性。我国早期对传销活动的管理经历了行政化至刑事化处罚的过程。但在将传销活动在刑法中单独立法后,仍有法律层面的不足。对传销活动进行规制属于刑法泛化的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管理角度进行  相似文献   

17.
《江淮法治》2012,(18):11-13
传销之祸由来己久,尽管各方对此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时至今日,它仍在大半个中国肆虐。近些年来,传销的隐蔽性逐渐增强,打击难度也不断增加。传销手段更科技化,传销人员结构更复杂,高学历人员逐渐增多。欺骗手段更高明,形式更多样,手段更隐蔽,更具迷惑性。  相似文献   

18.
THEINEVITAllLETRENDTOTHELEGISLATIONOFPASSINGONSALESATDIFFERENTLEVELS多层次传销,也称“无店铺销售”,指经依法批准从事多层次传销的企业,通过发展多层次的从事传销活动的个人将商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一种直销方式。这种以“网络市场学”为理论基底的直销方式,将产品使用者、产品零售者、产品销售管理者三位一体,与其他促销手段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点,它无须支付店面租金、装珍设备价款,故可以较低成本赚取较大利润。由于传销人员与传销企业之间无劳动合同关系,故企业不必承担工资、退休金等福…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该修正案第四条新增对传销犯罪的规定,这对打击传销犯罪和规范我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传销和直销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传销犯罪的立法发展和修正案中规定的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20.
案件简讯     
《中国审判》2014,(5):9-9
上海二中院 “家帝豪”传销案二审开庭 2014年4月2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曹建华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上诉案。据统计,家帝豪公司在全国共计发展代理商6万余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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