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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关于青少年立法,总起来说,它是针对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的情况发展起来的。青少年法规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它包括了青少年刑法、青少年案件审判法、青少年犯教养法(少年院法)、青少年保护法、儿童福利法以及各种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件文等等。从少年法的内容来看,它包罗万象,从对少年犯提起刑事诉讼、定罪量刑的规定,到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和福利措施甚至于学生守则之类,都属于少年立法所包括的内容;从对违法犯罪少年所采  相似文献   

2.
<正> 前言自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制定世界上第一部青少年法规以来,由于它的法律体系新颖(既包括了实体法,又包括了程序法,同时还包括少年法院组织法),内容比较切合实际,特别是它在社会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先后制定了自己的青少年法规。而首先效仿的是西欧一些国家,英国于1908年制定了儿童  相似文献   

3.
<正> 一、少年法制史《少年福利法》和《青少年刑法》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特别法。它有着比较深刻的历史背景,早在1532年的刑法典中就为处理少年案件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此后,德意志帝国各州的法律纷纷提高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1871年的刑法典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全国统一规定为12岁。1923年的青少年刑法制定以后,又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14岁。  相似文献   

4.
<正> 世界上最早制定的青少年法规,国际上研究青少年立法的学者一致公认,是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制定的少年法庭法(有的译为少年法院法)。1899年7月1日又在美国伊利诺斯州的芝加哥市设立了少年法庭,这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庭。我们的党中央在1985年第2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抓紧制订保护青少年的有关法律,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问题。因此,我们通过对世界上第一部青少年法规产生的背景及  相似文献   

5.
孙越 《中外法学》1988,(1):37-39
<正> 进入七十年代,美国的少年犯罪无论在数量上,抑或在严重程度上都有进一步的发展。因此,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司法外处理,另一是转交普通刑事法院审理。所谓司法外处理,在美国称为"转向"(Diversion),含有转向它处之意,指使某些较轻微的、原属于少年法院管辖、处理的少年,脱离少年法院的正式审理程序,而交由各种社会机构进行监督、治疗或采取其它处理办法。"转向"计划的基本指导思想是"非犯罪  相似文献   

6.
<正> 自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有关青少年的专门法规以来,到现在虽然只有短短80几年的历史,但是由于它体系新颖(既包括了实体法,又有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比较切合实际,,特别是它在社会生活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先后效仿,制定了自己的青少年法规,有些国家还制定了不只一个青少年法规。战后,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世界  相似文献   

7.
一、前言目前,少年违法行为(或者称为青少年违法行为),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什么是少年违法行为呢?根据《少年法》的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下列的少年行为,称为少年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8.
<正> 一、青少年犯罪概况及其原因香港地区是国际金融中心、自由港、信息比较灵通。因此,香港青少年受世界各种思潮的影响较多、较快。这种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可以使香港青少年接受先进思想、先进技术,开阔眼界。但是,另一方面使得人们担心的却是:由于不良思潮影响,导致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据香港少年犯条例第二条规定:"儿童是指……年龄在14岁以下的人。"青少年  相似文献   

9.
<正> 本世纪初,处理青少年犯罪产生了两种制度:少年法院制度与北欧少年福利部门制度。1896年的少年福利法案,使挪威成为第一部采用少年福利部门制度的国家。瑞典和丹麦分别于1902年与1905年效仿其后,芬兰则直到1936年才跟上先行者,其原因不在思想,而在于政治与实际方面。各种少年福利部门都是地方行政部门,其成员是市政委员会挑选的专业性人员。这些部门专职负责对有过失和未照顾好的少年进行官方控制。但是从15岁(挪威为14岁)开始,法院也可以处理各种犯罪行为。北欧国家不选择少年法院而选定少年福利部门,其理由大体上可在本世纪初市政部门已  相似文献   

10.
香港少年司法制度特色鲜明,制度完善,有较多值得内地学习借鉴之处。现对香港少年司法制度作一介绍。一、警察在少年刑事司法中的角色香港警务处对青少年犯罪问题实施的策略是,多机构合作,采取打击、预防、等级性惩教、康复跟进等多种措施。香港警察对犯罪的少年有一定的实体处置权,主要是通过警司警诫计划实现。(一)警司警诫计划简介当一名未满18岁的少年人因犯案而被拘捕及有足够证据被起诉时,警方可以按一般案件处理,将其起诉交由少年法庭处理。另一种做法就是警司警诫。所谓警司警诫,是根据律政司授权,由一名警司或以上职级的警务人员行使酌情权,向该名少年  相似文献   

11.
<正>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先后制定了青少年法规。第一、第二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都有了这种立法,而且有些国家还制定了不止一个这种性质的法规。第三世界的大多数国家也有了这类立法。战后的日本,从1947年到1949年的三年间,先后制定了《儿童福利法》、《少年法》、《少年院法》和《少年审判规则》四个法规。至于地方性的,据《法律时报》1981年第1期增刊——《青少年条例专刊》报道,从1950年5月冈山县首先制定《冈山  相似文献   

12.
<正> 一、前言少年违法行为在战后的1951年达到高峰,后来曾一度有所减少,但自1956年起,再次开始增加,这种倾向一直持续到1964年。与此同时,流氓、阿飞等那些尚未达到违法程度的"有问题少年"的人数也增加。全国到处发出呼吁:迫切需要立即制定出所谓青少年对策。从这时开始,人们认识到,防止少年违法的工作,不能单纯依赖警察当局的防范活动,只有  相似文献   

13.
康树华 《中外法学》1988,(1):48-53,26
<正>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的含义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的含义,一般地说,从刑法规定的角度来说,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指少年或未成年人犯罪。例如《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立法纲要》第十条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第一款规定:"犯罪时年满16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14—16岁的犯罪人,只对下列罪行负刑事责任: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致损害健康,强奸,强盗式袭击,偷窃,恶劣的流氓行为,故意毁灭或损坏国家财产、公共财产或公民个人财产并  相似文献   

14.
希腊于2001年新起草的少年刑法草案吸收了当代心理学、社会认知学和生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将18至21岁这一年龄段虽已成年,但尚未成熟的年轻人纳入了青少年刑事司法体系,体现了当代青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希腊少年刑法特别注重教育思想,在司法实践中尽量避免适用自由刑,甚至允许将自由刑转换为罚金刑和公益劳动,视自由刑为最终手段。这对于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法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关注较早.1945年颁布《关于少年犯罪的法令》以来,以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为基础建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逐渐完善.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不仅设立了专门的审判机构,还规定了相当细致的对未成年犯罪人可采取的教育措施、处分与刑罚.  相似文献   

16.
<正> 一、历史的考察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德国于1908年在科隆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法院,接着在法兰克福也建立了少年法院。1912年按照美国的模式,德国在摩泽尔河畔的威奇托利(音译)建立了第一个少年监狱。然而,本来在汉堡对于少年犯罪的处理方法,是准备采取少年福利委员会的形式。成立少年福利委员会的议案规定,少年福利委员会的组成,除法学家外,还有各种社会科学领域  相似文献   

17.
日益增长的青少年犯罪率无疑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阻碍。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富则国家富。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界提出了各种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主要有司法预防、学校预防、家庭预防和社区预防等。本文将从学校德育的角度谈一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正> 自从世界上笫一部有关青少年问题的专门法——美国伊利诺斯州1899年的《少年法庭法》诞生以来,距今虽只有几十年,但青少年法的发展却是非常惊人的。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青少年法,有的国家甚至有多部这方面的法规。例如日本,除了国家统一的专门法外(即《日本少年法》、《日本少年院法》等等),其它几十个都、道、府、县还制定了有关青少年保护问题的专门条例。从这些国家的青少年立法来看,大多数都是先从制定地方性青少年法规开始,然后在总结地方  相似文献   

19.
<正> 一、前言联合国召开过七次预防犯罪会议,每次会议都把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议题提出,并以确立更为人道的少年刑事司法作为出发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尤其是一九八○年第六届预防犯罪会议的讨论,对于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进行了国际性的比较研究,并建议联合国的地区间组织或地区组织研究这一从未引起重视的领域,更要  相似文献   

20.
<正> 少年犯罪的处理宪法对主要集中于少年法庭中少年审判权所实行的监督并非偶然。刑事法庭与少年法庭对少年犯罪的审判之间的类似总是存在的;监狱和教养学校之间的配合是紧密的;国家对犯有严重罪行的青少年罪犯生活的干预的动机,包括社会预防同关心青少年罪犯的福利相结合。在向美国最高法院诉讼之前的特别争议包括法律程序上的保护,在此之前,可以使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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