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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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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经靖 《法学杂志》2007,28(2):148-150,160
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合同,移动电信服务合同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其根源可以归结为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以及权利维护成本等多方面。电信服务合同的法律规范包括合同法和电信法两种,我国应当确立以电信法规范为主、以合同法规范为辅的模式。要想在根本上平衡电信服务业中当事人之间的均衡地位,应当成立独立高效的电信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媒体监督,注重纠纷处理的前置性审监模式。  相似文献   

2.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合同法中,合同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在某些情况下,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亦发生效力。第三人利益合同即属于这种情况。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合同法虽未明定第三人利益合同,但其中一些条文和现实生活中许多具体合同均涉及第三人利益合同问题。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本文拟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特征  所谓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为自己设定权利,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并约定对…  相似文献   

3.
一在国际合同法上,适用于国际合同的法律通常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合同准据法,则合同应受哪国法律支配呢?解决该问题,国际上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其中“特性履行理论”是一种颇新,而且是越来越多地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理论与方法。  相似文献   

4.
合同仲裁,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对争议作出判断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包括民间仲裁、社会团体仲裁和行政机关仲裁。我国从六十年代初开始采用行政机关仲裁解决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合同纠纷。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第五章中,就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作了三条原  相似文献   

5.
小议外贸代理中仲裁条款落空风险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有鉴于以仲裁方式解决进出口合同中纠纷具有不可替代的便捷性和可执行性,在国际贸易中,合同当事人越来越多地倾向于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约定将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交特定的仲裁机构解决。当事人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必须在合同中载入仲裁条款。在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外贸代理制度下,作为代理人的外贸公司与作为委托人的国内客户之间的代理合同,一般采用国内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而外贸公司与作为第三方的外商之间的外贸合同一般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这样,三个当事人以两份合同相互连接,但解…  相似文献   

6.
合同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和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而出现的.订立合同是现代社会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交易的最主要手段.合同的有效或无效直接影响着当事人意图通过合同实现的利益能否得到确切地实现,所以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中的核心问题.合同无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地域中,都有不同的制度模式,在不同的法律背景下彰显出不同的意义.我国现行合同法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一一探讨.  相似文献   

7.
一、中国用决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法律适用问团的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规定:“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基本上是把技术引进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同等对待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  相似文献   

8.
当今世界各国国内法和国际法已经普遍确立了经济合同的履约过错责任,但是,如果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该当事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对这类缔约过错责任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尚缺乏明确、完整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因缔约过错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情况大量存在。我国正在制定统一合同法,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减少或避免纠纷,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新的合同法应该完善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实证分析的方法,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公布的案例,分析了在当事人未作法律选择时《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的四种适用情况,即作为合适的法律原则或贸易惯例适用,作为国际统一法律文件的解释和补充方式适用,作为现代商人法适用,以及作为合同部分无法律选择条款时适用。并以此为视角,探讨了在此种情况中,在合同领域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违背,还是对当事人默示意思表示的承认,分析了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理论及实践基础。最后得出的结论认为,与传统的冲突法解决方法相比,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更为简便,对我国合同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也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0.
合同是商业往来中当事人采用的最广泛的交易形式。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合同会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合同法》也规定了合同解除制度。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效力,结束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行为。  相似文献   

11.
后合同责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焦富民 《河北法学》2005,23(11):63-66
后合同责任理论与制度的产生,是合同法从近代走向现代的重要标志。完善的合同法理论与制度应当有自己的独立的“后合同责任理论与制度”。我国《合同法》在参酌它国、它地区判例与学说之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在立法史上第一次规制了后合同义务制度,实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扩大化保护。基于后合同责任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的现状,认为无论是合同法的制度建设抑或理论发展,都需要对后合同责任问题展开较为深入的探讨,以促进其新发展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准确运用。  相似文献   

12.
为了说明国际商事交易中合同准据法选择问题的重要性,我们不妨先举一个实例:瑞典一家厂商与一法国商人签订了一项包销合同,由该商人在法国包销瑞典厂商的产品并领取百分之十的佣金,后来,由于瑞典厂商没有支付佣金,双方发生纠纷。该合同的缔结地为英国,采用的是德文文本,而合同当事人的所属国又分别为瑞典和法国,合同中又没有订立法律选择条款,那么诸如这类合同纠纷应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呢?这是本文的主题。就一般商事合同来说,准据法的选择具有两种形式: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和争端受理机构的选择。鉴于争端受理机构的选择具有最终确定的法律含义,本文仅就国际商事合同中当事人对准据法的选择问题,结合我国的外贸实践,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3.
加害给付,是合同法和侵权法交叉作用的边际问题。加害给付作为典型的违约性侵权行为,产生在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其一方面侵害了债权人依合同享有的期待利益,具有违约行为的特征;另一方面又属于法定义务的违反,损害了债权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成为合同法与侵权法重合调整的对象。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审判制度,其首要任务就是解决纠纷,而如何解决纠纷,在什么地方解决纠纷才使法官作出正确的判断,以期达到公平、妥善地解决纠纷之目的?这个问题越来越多地被司法机关和一些法学专家所重视。自198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管辖问题所作出的司法解释已近百件,但管辖问题至今仍为人们所困惑。一些地方法院在争取管辖权的问题上可谓不择手段:例在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增加一个住所地在原告所在地的担保人,或购稍合同一方兰事人作原告,而把与此购销合同毫不相干的彼合同当事人列为被告,把购销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列为…  相似文献   

1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它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货物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该合同在我国外贸实务中还称为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是我国最重要的涉外经济合同.(“国际”性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说就是“涉外性”)一直由《涉外经济合同法》调整,今年10月1日我国新《合同法》生效,将取代《涉外经济合同法》等三种合同法规,而新合同法只对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第一百二十六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对涉外合同其余各方面未作特殊规定,意味着涉外合同将参照普通经济合同的相关规定适用统一的《合同法》.现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有关问题,结合新合同法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6.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涉外经济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在审判实践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下面仅就审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几个问题谈谈看法.1.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或仲或审原则.在审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立案时,要坚决贯彻或仲或审原则.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在其合同中明确表示发生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即订有仲裁条款的,如果当事人就其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就不应审理.涉外经济合同的变更和终结并不影响原仲裁条款的效力,其处理纠纷的方式仍按原涉外经济合同的规定.如果原涉外经济合同变更或终结,对于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原涉外经济合同规定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仍由仲裁机构解决,原涉外经济合同规定可以诉讼解决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17.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约定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人与受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基础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合同双方实力相当,市场支配力平衡时,传统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保障制度等相互配合、共同协力形成的保护合同公平正义的完整逻辑架构,足以公平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而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实力、地位不平等,传统合同法的原则或制度有时显得力所不及,关系性合同理论则从构成合同因素的允诺和事实两方面审视合同,以期真正公平保护特许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8.
签订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属于不同的国家,作为当事人的各方都特别关心适用法律问题,这是因为出现争议时,以哪个国家法律为依据,都将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与有关国的权益。笔者仅就涉及经济合同法第五、六条有关适用法律问题作粗浅理解。 (l)“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这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就是当事人经过自由协商,可以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以国内法、外国法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来作为准据法。这种选择又有两种形式:“明示”,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合同所应适用的法津,或者发生争议后,当事人一致用书面或口头同意合同适用的法律;“默示”,当事人对于合同适用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表示,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往往根据某种迹象推定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意思”,但这种推定,往往不代表当事人的真正意图。所以,默示也为有些国家所否认。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明示是肯定的,而对于默示则未明确加以肯定或否定。我认为,默示选择,应予排除。  相似文献   

19.
论合同的解释叶知年合同的解释是合同法中一个极为重要而又相当复杂的问题。但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中,对之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以至于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无从合理地确定合同的内容,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合同解释...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以法律是强制规定还是任意规定为标准,可将管辖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和专属管辖相对应。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的相关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244条“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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